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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厅:规范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

发布时间:2023-08-05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日前,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河南省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论证、审查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指导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好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的编制、论证与审查工作,助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早落地实施。

  

  《指南》明确,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和村庄建设边界外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编制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作为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其他依规需开展多项论证工作的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根据《指南》,论证工作在建设项目联合选址选线后、项目建设单位申报用地预审前,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线性工程占用耕地100公顷以上、块状工程占用耕地70公顷以上(不包括水库类项目),或占用耕地达到用地总面积50%以上,以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可同步开展实地踏勘。

  在选址选线方面,《指南》提出要分析各备选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符合性;各备选方案所在区域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情况,是否存在地震、洪水、地质灾害等安全风险;有无侵占重要山体、公益林、河流湖泊等生态敏感区,以及压占的级别、数量;有无穿(跨)历史文化保护红线,以及穿(跨)的级别、数量;有无压覆重要的矿产资源等。《指南》还要求,分析各备选方案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规模。

  此外,《指南》将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踏勘论证、规划选址论证、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论证、节地评价论证等多项论证工作,整合为规划选址综合论证。论证由项目建设单位一次性申请,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一次性开展,避免一个建设项目重复编制多个技术报告、多次论证等问题,缩短论证周期,减轻企业负担。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td/202308/t20230801_2795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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