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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1 来源: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冀自然资字〔2023〕14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69号)转发你局,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推进规划选址综合论证

  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并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建设项目,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整合现行的规划选址论证、耕地踏勘论证、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论证、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节地评价等技术报告核心内容,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与审查工作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473号)要求,组织编制项目节约集约用地专章。需由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用地预审的项目,由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对专章进行论证审查,其余项目按照用地预审层级,由对应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编制专章的建设项目,在办理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时,不再单独编制相关技术报告。

  二、优化规划许可管理

  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不涉及规划条件调整的,不再重新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镇开发边界内申请临时用地的,项目单位可一并向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对于符合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审批手续办理条件的,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一并核发临时用地批准手续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镇开发边界外经依法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可依据总体规划编制审批项目地块详细规划,项目单位可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鼓励同步办理规划许可用地手续

  对于市政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在不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的前提下,可在土地供应前,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及土地使用标准核提规划条件,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按程序纳入供地方案,实施“带方案供应”。其中,以出让方式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可由市、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纳入供地方案,在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应予以公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并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后,一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划拨方式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由建设单位在申请用地时提供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纳入供地方案,供地方案经批准并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后,一并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探索制定规划许可豁免清单

  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新增用地、不改变市政管线类型和管位走向的市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道路、绿化、管线等),各地可探索不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修缮类房屋改造项目,不增加建筑规模、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建筑形式色彩材质等外观条件的,各地可探索不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在不影响周边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不破坏景观环境、保证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对老旧小区微改造、城市公共空间服务功能提升等微更新项目,探索制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并完善监管机制。豁免清单应对社会公开,方便群众查询监督。

  五、探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

  各地要以便民利企为导向、诚信守诺为支撑,积极探索开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承诺制改革。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建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项目清单,明确提交材料的要求、承诺的具体内容、后期核查办法和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向社会公开;对纳入告知承诺制项目清单的项目,申请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承诺要求、核查办法及违反承诺后果等,申请人自愿作出书面承诺,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直接作出许可决定,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六、扎实做好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工作

  建设工程竣工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图件核验、现场踏勘等方式开展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纳入联合验收。对办理了一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的非住宅类建设项目,在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条件,满足独立使用功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明确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已建设完成的前提下,可对单位工程开展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制定单位工程规划核实标准、适用范围和监管举措,做好风险防控。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69号).pdf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7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zrzy.hebei.gov.cn/heb/gongk/gkml/gggs/tz/gtkj/10879424801621426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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