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美白对虾工厂化健康养殖技术方案》的通知
鲁渔资字〔2023〕4号
各有关市渔业主管局:
为引导养殖单位树立健康养殖技术理念,采取健康养殖、科学管理和疾病防控等综合措施,防范工厂化养殖南美白对虾暴发传染性肌坏死病等病害,省渔业发展和资源养护总站组织制定了《南美白对虾工厂化健康养殖技术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南美白对虾养殖生产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各市要进一步压实病情测报工作责任,及时、准确报送病情数据,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报送相关情况。
联 系 人:徐涛
联系电话:0531-86945304
邮 箱:sdyyzzbfk@shandong.cn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7月11日
南美白对虾工厂化健康养殖技术方案
为引导树立健康养殖技术理念,实现我省南美白对虾产业养殖健康、环境安全、产品绿色目标,制定技术方案如下。
一、养殖技术
1.场区选址
1.1养殖场区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防疫条件;
1.2场区环境良好,养殖水体不受工农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以及医疗废弃物污染,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
2.环境消毒
2.1参照育苗场消毒流程,采用漂白粉、二氧化氯等消毒剂,综合采取熏蒸、浸泡、泼洒等消毒方式;
2.2消毒后进行全车间消杀效果评价,包括细菌总数测定和急性肝胰腺坏死病、虾肝肠胞虫病、传染性肌坏死病等病原检测。
3.养殖用水安全与前处理
3.1进水前,对进水周边区域的环境生物、水质和病原进行日常监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是否进水、使用消毒剂(种类和剂量);
3.2进水经沉淀、砂滤、化学和物理消毒等处理,达标后进入蓄水池,要保证足够的蓄水时间和蓄水量。特别是对虾传染性肌坏死病的防控,应对水源进行二次消毒;
3.3地下卤水兑水养殖进行离子调节,调控水体钙镁离子1:3-1:5,总量400mg/L为宜;钠:钾比值以40-50为宜,钾离子适宜浓度范围100-200mg/L。
4.苗种选择
4.1选购苗种时,应实地了解苗种场的种源、设施、培育过程、投入品和出场检测等情况;
4.2强化苗种产地检疫,选用经检测不携带白斑综合征、急性肝胰腺坏死病、虾肝肠胞虫病和传染性肌坏死病等病原的虾苗;
4.3在苗种检疫的基础上,进场、标粗、放养等关键节点须进行主要病原检测。
5.中间培育
5.1提倡苗种标粗,并适当延长标粗期,期间可分苗进行二级标粗;
5.2选择经检疫不携带病原的丰年虫、优质虾片等标粗饵料进行营养强化;
5.3可适度利用高密度、低温养殖、低换水量等胁迫效应,淘汰劣苗;
5.4标粗后,须再次进行主要病原检测。
6.苗种放养
6.1选择大小整齐、体色透明、活泼健壮、溯水能力强且不携带主要病原的虾苗;
6.2水温达到26℃以上。取虾苗试养1-2天,死亡率低于5%。根据苗种规格,每平方米放养500-800尾。
7.饲料选择与投喂
7.1选用符合国家《配合饲料卫生质量标准》《配合饲料营养标准》的配合饲料;
7.2前期日投饲6-8次,中后期日投饲4-6次。投饲1-1.5小时后,空胃率超过30%需调整投饵量,投饲1.5-2小时后饱胃率占60-70%,则投喂适宜;
7.3观察摄食情况,通过观察料台、抄网、排污口等,判断投饵是否适宜,做好投喂记录,积累摄食和投喂数据,结合生长指标测量,逐步实现精准投喂。
8.日常换水与环境控制
8.1加强水温、溶解氧、pH、氨氮、亚硝酸盐、总碱度等各项水质指标的监测,尤其是关键指标的在线监控,根据水质指标状况和养殖对虾状态适度换水;
8.2利用旋流、坡度和设施的集污、排污能力,控制和消除池底和池壁有机物积累;采用脱气装置、白云石等措施,保持水体pH和总碱度等指标稳定;
8.3有条件者可应用生物絮团养殖(原位或异位控制)等低换水量养殖模式。
9.强化增氧
9.1加强水体溶解氧在线监控和实验室定期检测,全天保持水体溶解氧在6mg/L以上;
9.2通过水质数据、对虾状态与养殖效果等,确定最佳增氧方式与搭配,包括增氧设备(鼓风机、制氧机、液氧)、增氧设施(管路、气石、纳米管)、结构配置(增氧与转水不同需求)等。
10.病害防控
10.1补充的水源经化学和物理消毒后再进入养殖车间;设施工具应专池专用,使用前后用碘制剂或高锰酸钾进行浸泡消毒;
10.2发现病死虾及时进行病原检测。建议选择具备相应病原检测能力和检测资质的实验室进行病原检测;
10.3建议控制水环境中的细菌数量,细菌总数低于106CFU/ml,弧菌总数低于104CFU/ml。水体定期泼洒有益微生物,养殖中后期可在饲料中添加免疫增强剂提高免疫力;
10.4发现阳性虾池,需及时采取隔离封控措施,池水必须消毒达标后排放。
11.尾水处理
11.1因地制宜建设或利用设备设施,采取固液分离与多级沉降、微生物过滤、生态处理、菌藻修复等多种尾水处理方式;
11.2建立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模式,综合开展固形物发酵,尾水+刺参养殖、尾水+贝类养殖等;
11.3尝试车间内循环和养殖场区外循环相结合的双循环养殖尾水处理模式。
12.疏虾与收获
养殖中后期密切监控水质和对虾生长状况,根据对虾存池数量适时进行1-2次疏虾收获。
二、强化生产管理
1.制定水产养殖生物安保标准操作规程,包括水处理系统、场区防控、人员管控、鲜活饵料处理和养殖工具消毒存放等。
2.发挥实验室作用,定期检测南美白对虾养殖水质指标和主要病原,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发生不明原因病害或病毒性疾病应逐级送检省级或国家级检测实验室。
3.严格养殖生产、用药和销售三项记录并保存2年以上。建立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防疫培训规定。分类制定养殖用水、工具消毒、疫病检测和病情报告等管理制度。
三、做好技术服务
1.建立健全水生动物病情测报和疫病监测网络,定期对养殖场南美白对虾进行疫病监测和检测。落实水生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发生疫情及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
2.建立专家团队与“需求+响应”管理模式,形成疾病综合研判、咨询指导和现场防控的工作机制。开展“专家行”“塘边课堂”等多种形式技术培训,前置技术服务,提出疾病预判和应对措施,不断提高技术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结合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在骨干基地开展南美白对虾健康养殖和疾病防控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的集成熟化和示范推广,以成功的养殖模式引导养殖户科学养殖。
4.按照《病死水生动物及病害水生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规范》(SC/T7015)管理规定对病、死虾进行无害化处理,消除病、死虾对场区和周边环境的危害。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307/t20230714_4376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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