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742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李雪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守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供销合作总社,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力度
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机制,是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发展农业生产力的重要经营方式。近年来,我部指导各地聚焦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加快培育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发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服务模式。目前全国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超过104万个,年服务面积超过18.7亿亩次,服务带动小农户8900多万户。2023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80亿元,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专业户、农业服务类企业、供销合作社等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发展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促进提高技术到位率、服务覆盖面,推动节本增效和农民增收;同时,要求各地针对油菜机械化移栽、大豆玉米高质量机械化播种作业等关键薄弱环节加强试点示范,探索可复制、可推广模式。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指导各地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管理、技术、装备、人才等方面强化能力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发展。
二、关于适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国家对稻谷、小麦两个口粮品种在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主要目的是“兜底线、稳预期”,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等因素,近年来国家连续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有效发挥了政策托底作用。在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支撑作用下,稻谷、小麦市场收购价有所上升,优质品种的价格更高一些,促进了农民种粮收益增加。下一步,我部将继续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坚持并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合理确定最低收购价水平,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关于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
自200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设立以来,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资金3000多亿元,支持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使用先进适用农机。2021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明确在确保资金供需紧平衡的基础上,各省可围绕粮食生产薄弱环节、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急需机具以及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的推广应用,选择不超过10个品目的产品提高补贴额,其补贴额测算比例可提高至35%。2023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较2022年增加24亿元,并明确着力保障粮油生产等重点机具,持续推进补贴机具优机优补、有进有出,重点支持提高粮油作物作业质量的高性能播种机、低损联合收获机以及油菜分段收获机械等急需急用产品,将大豆收获机、大豆收获专用割台品目纳入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指导各省充分发挥补贴政策对粮食生产机具等先进适用农机推广应用的扶持作用,推动各省做实做细相关工作,不断提升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
四、关于加大种粮大户支持力度
近年来,我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统筹施策,不断加大对粮食生产主体的支持力度。在直接补贴方面,中央财政稳定实施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种粮农民给予直接补贴。2023年,启动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聚焦大豆、玉米等重要粮油作物,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成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打造发展一批规模化高产示范主体。在技术支持方面,2023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32亿元,实施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支持推行种植品种、肥水管理、病虫防控、技术指导和机械作业“五统一”,集成技术、挖掘潜力,提高品质、示范带动,加快形成适应不同地区、不同作物的绿色高产高效技术体系和组织模式。在农资保障方面,供销合作总社建立完善农资保障工作机制,加强农资流通网络建设,统筹加大农资供应和调配力度,2022年在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要农时有序投放近1000万吨国家和省级化肥储备,确保在关键时节农资供应量充足。在金融服务方面,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我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银发〔2023〕97号),指导金融机构加大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粮食生产主体融资需求对接,聚焦大豆和油料生产等重点工作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以化肥、农药等农资生产购销为切入点,满足农资企业经营发展和农业生产主体农资采购周转资金需求。截至2023年4月,农户贷款余额15.9万亿元,同比增长13.2%。同时,我部联合金融机构,聚焦长期困扰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打造“主体直报需求、农担公司担保、银行信贷支持”的直通车服务模式,推进常态化开展信贷直通车“乡村行”活动。截至2023年5月底,已有超过163万个农业经营主体提出信贷申请和信息核验服务,金融机构授信超过89万笔,授信金额2084.58亿元。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加大对规模种粮主体的倾斜支持力度,优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
010-59191309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CWS/202307/t20230714_64321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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