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持续深化林长制改革提升林业治理成效
近年来,邹城市围绕“走深、走实、创新”目标,持续发挥好林长制总抓手作用,积极培树林长制典型样板,全面提升林长制工作成效。今年5月,邹城市2022年度林长制工作绩效被济宁市林长制办公室评为优秀等次。
一是深化林长制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林业发展成效。制定下发全市林长制年度工作要点,规范林长制工作运行,充分发挥林长制总抓手作用,明确各镇街和相关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林长制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将荒山绿化纳入林长制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依托林长制“一长两员”体系,融合对接“工程造林+乡村绿化队+村护林队+村民公益岗”模式,开展常态化巡护,创新管护体制,2022年高标准完成了2.2万亩荒山绿化任务。
二是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推动林长制规范化管理。聚焦“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到位、机制运行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对林长制工作全环节、全过程明确标准要求,全方位予以加强和规范。先后印发了《邹城市“林长制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邹城市“林长尽责年”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责任体系规范化、工作机构规范化、制度落实规范化、考核评价规范化、创新机制规范化、工作运行规范化、档案管理规范化;持续深化林长制“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理网格体系,统筹整合防灭火巡查员、护林公益岗等服务保障力量,在省级林长制综合管理平台上及时更新,进一步织密织牢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和服务网络。
三是严格林业执法监督,构建联动执法监管体系。建立“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联动工作机制,由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违法线索移送制度、调查取证协作制度、督促整改落实制度、警示教育制度,聚焦森林资源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保护行动,推动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参与林长巡林巡查,形成涉林违法案件快侦、快破、快诉、快审、快判的执法司法合力。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xwdt_324/sxdt/202307/t20230712_4374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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