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矿山实地抽查核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1
来源: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冀自然资办发〔2023〕45号
各有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省自然资源利用规划院:
现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矿山实地抽查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017号)转去,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执行。
一、认真做好抽查核查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省厅结合矿业权“双随机、一公开”开展绿色矿山实地抽查核查工作,并于6月5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矿业权“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3〕113号),明确了检查对象、时间和要求等,请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配合省自然资源利用规划院做好核查工作。同时各市可结合矿产资源管理工作需要,对露天开采、有问题线索反映、“回头看”提出整改要求的绿色矿山开展重点核查。
二、严格落实检查工作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技术支撑单位要严格落实矿业权“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坚决杜绝把关不严、走马观花、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检查期间不得提出与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不得妨碍矿山企业正产生产,并于10月31日前完成实地核查及处理工作。同时,认真配合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等单位开展部分国家级绿色矿山的核查工作。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
附件: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矿山实地抽查核查工作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zrzy.hebei.gov.cn/heb/gongk/gkml/gggs/tz/kczyjdc/10866021695021924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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