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解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落地难问题的建议》《关于加快推进开发区扩区调区的建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405号提案的答复
黄立群、牛效强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破解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落地难问题的建议》《关于加快推进开发区扩区调区的建议》收悉。提案深入剖析了开发区工业发展所面临的挑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经研究,结合我厅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和我省的政策
2021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四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21〕635号),明确“‘十四五’时期沿黄重点地区拟建的工业项目(以GB/T4754-2017的制造业口径为准),一律按要求进入合规工业园区”。
2021年10月,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沿黄重点地区工业园区梳理规范工作方案》(鲁发改工业〔2021〕889号),明确沿黄工业园区范围主要包括《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中工业类开发区;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等,同时明确合规工业园区在用地方面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标准。
根据我省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三高”项目工作协调机制第二次会议纪要、第三次会议纪要精神,及2022年12月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园区面积和用地管理提升发展承载能力的通知》(鲁发改外资〔2022〕1052号,以下简称1052号文),明确“合规工业园区范围为依法批准面积,也包括依法批准的扩区调区面积,允许适度扩区调区,将沿黄地区开发区扩区后最大面积调整至15平方千米以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各组成区块不超过三个”。
二、已开展的工作
国家层面对开发区扩区调区的路径畅通,一直允许和鼓励开发区进行扩区调区,其中省级开发区扩区调区由省政府批准,国家级开发区扩区调区由国务院批准。今年2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再次明确:建立开发区滚动开发机制,鼓励已完成开发任务、工业或新型产业用地比例低、产城融合程度高的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依法依规与所依托的行政区体制合一,确有需要且具备条件的,可改为行政区,并通过移区、调位等方式开发新区域。
我省开发区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建设空间已接近上限,主要原因是:30多年来,大部分开发区并没有及时履行扩区调区合法手续,造成发展空间不足。
自1052号文印发后,我省沿黄重点地区开发区扩区调区工作全面开展。我厅积极配合园区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一)积极配合园区主管部门做好沿黄重点地区开发区扩区调区工作。目前,沿黄重点地区申请扩区调区的开发区29个,已通过我厅用地审核的28个,其中18个省政府正式批复。以上28个开发区原批准面积158.19平方千米,扩区调区后面积将达到389.80平方千米,增加了231.61平方千米,是原批复面积的2.5倍,可有效保障工业项目落地需求。
济南市申请扩区调区的开发区7个,已全部通过我厅用地审核,其中5个省政府正式批复,扩区调区后面积将达到99.86平方千米,比原批准面积增加了54.44平方千米;东营市申请扩区调区的开发区5个,已全部通过我厅用地审核,其中3个省政府正式批复,扩区调区后面积将达到76.38平方千米,增加了39.03平方千米,最大限度拓展了开发区建设发展空间。
(二)进一步明确工业项目入园相关政策。2023年5月23日,我厅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以8部门名义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89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在合规工业园区扩区调区完成前的“过渡期”,对沿黄重点地区合规工业园区外的重大工业项目(新建项目原则上投资不得低于3亿元,突破“卡脖子”工程、填补国内空白、实现进口替代的最低不得低于1亿元;技改项目原则上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包含可在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外实施的化工项目),待园区主管部门征询完相关部门意见,且扩区调区范围线基本确定后,若能纳入扩区调区范围线的,可实施“过渡期”政策。其他拟建化工项目,不适用于“过渡期”政策。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沿黄重点地区可实施重大工业项目“过渡期”政策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报》,东营市的部分开发区可享受重大工业项目“过渡期”政策。
三、下一步打算
我厅将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等落实重大工业项目“过渡期”政策,配合园区主管部门做好开发区扩区调区工作,支持和保障沿黄地区工业项目落地发展。
感谢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支持。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6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jyta/rddbjyblqk/202306/t20230627_43591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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