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土地市场 > 正文

湖北推动国企盘活利用存量土地

发布时间:2023-07-11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近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和湖北省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通知》,从7个方面创新细化举措,推动全省国企存量土地盘活利用。

  

  做好国企存量土地资产更名。对政府主导下开展的国企重组整合、“两资两非”(低效资产、无效资产;非主业、非优势)处置等涉及股权划转的国有全资企业,经核准后可办理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变更登记。

  加快已改制国有企业原生产经营性划拨土地处置。落实依法采取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处置原生产经营性划拨土地的核准和审批程序,落实国有企业改制后依法处置原生产经营性划拨土地的用地手续。

  优化国有企业存量土地利用方式。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支持产业项目建设多层工业厂房,合理兼容工业、研发设计、仓储等其他生产服务用途,其中工业建筑面积占比不得低于50%。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将原依法取得的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比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不得突破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严禁建设成套商品住宅。

  推进国有企业存量土地再开发。政府可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供应,并给予土地使用权人一次性实物或现金补偿,补偿价格为依法收回之日原用途的土地市场价值。

  鼓励国有企业存量土地纳入储备。将清理出的低效闲置土地纳入土地储备,创新省市合作收储机制,完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对纳入储备暂时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土地,做好管护和临时利用,确保土地资产保值增值。

  鼓励利用存量土地进行公益开发。对增进公共利益的项目,在不减少原建筑面积的情况下,当地政府可给予合理容积率奖励;工业用地在不影响安全前提下,当地政府可结合工业门类明确容积率奖励。

  妥善处理涉地历史遗留问题。各级国资监管机构组织所管理的国有企业,本着依法依规、尊重历史的原则,分类处理各类涉地历史遗留问题,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处置(处罚)手续、补办土地征转用手续、土地供应手续等。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td/202306/t20230629_279284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