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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至石家庄高速公路石家庄段工程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6-10 来源: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冀政转函〔2023〕10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你市天津至石家庄高速公路石家庄段工程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农用地494.6671公顷(含耕地415.8689公顷)、未利用地0.681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待国务院批复土地征收后,用于天津至石家庄高速公路石家庄段工程建设用地。

  二、你市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复垦义务。

  2023年4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zrzy.hebei.gov.cn/heb/banshi/spjggs/jsyd/10864103547850997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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