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冀自然资安〔2023〕8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冀安委办〔2023〕17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扎实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2023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自5月31日起,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深入组织开展第2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推动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应急演练,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通过开展宣传教育、知识普及、经验推广、隐患曝光、案例警示、监督举报、志愿服务等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启动
5月31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将召开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视频会议,请各单位密切关注。
五、主要活动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级自然资源部门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生产“红线”理论的重要论述开展宣贯活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形成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干部职工互动讲安全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组织学习重温《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采取组织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强化学习效果,始终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开展警示教育,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
(二)着眼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持续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带头学法、尊法、守法,促进全省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提升;要围绕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2023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要求,积极组织宣传报道“重大事故隐患2023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要加大对应急避险常识和技能的宣传培训,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要积极配合组织开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及科普视频展播等活动,组织参与“进户入企送安全”活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及相关安全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三)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围绕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2023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要及时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要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结合“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2023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督查检查”、“打击‘洗洞’盗采金矿常态化管理”、“打非治违”等安全生产工作,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
(四)积极参与“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和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6月16日,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配合应急部门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要充分利用自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宣传咨询活动,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等;要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影响力,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必须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事故案例、专家授课等方式,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履行安全职责能力。各单位可选择登录“冀时安全”平台警示教育专栏开展警示教育学习,该专栏存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19个方面警示教育视频资源库、300余个短视频供免费使用。
(五)深入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政策,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安全举报监督。我省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试行)》,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借助各媒体平台、微信等广泛集中宣传举报方式,以及举报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范围、举报程序、举报受理、奖励标准等,鼓励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鼓励干部职工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要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干部职工和群众通过12345政务热线、12350举报电话、官方网站和公众号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核查属实的第一时间兑现奖励。要主动曝光各类典型案例,对非法违法行为真正形成震慑。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极其重要性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题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推动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市局、各单位领导要积极参与和指导“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至少参加1次主题活动。
(二)广泛动员,加大力度。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动员,积极发挥各方能动性,加大力度开展工作。厅安委办、宣传中心要全面深入报道全省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容。各办公区责任单位要在所在街道、人员密集场所、厅(局)机关、各事业单位适当位置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展板。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公众号等持续滚动播放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全社会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立即行动,务求实效。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高、覆盖面广,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本通知的安排,立即谋划本地实施方案,确保逐条逐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要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各专项行动等工作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推进、相得益彰;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要因地制宜开展好各类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安全生产培训等活动,及时曝光问题隐患,形成有效震慑,不断提升自然资源领域安全水平,共同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各市局、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活动期间正反两方面典型和特色项目、重要活动资料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上报,并于6月28日前报送活动总结至厅安委办。
联系人及电话:尹洁,66771812/66771548(传真)
邮箱:hbszrzyaqsc@126.com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zrzy.hebei.gov.cn/heb/gongk/gkml/gggs/tz/kyqglc/1085903382940642508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2023年上半年土地...
2023-07-21“五位一体”金融支农...
2023-05-13芜湖市创新推行党组织...
2023-04-15“千万元村”的诞生秘...
2023-03-11安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
2023-03-04轻轻松松“颗粒归仓”...
2022-12-24土地托管“托”起好日...
2022-12-082022年第三季度土...
2022-12-08乡贤理事会“理”出文...
2022-12-08土地托管,种地打工两...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