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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23年耕地资源保护(大豆油料生产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7 来源: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23年耕地资源保护(大豆油料生产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

  为支持大豆、油料生产,继续推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落实落地,我委在总结往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农业农村部相关要求,制定了《天津市2023年耕地资源保护(大豆油料生产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3月16日

  (联系人:种植业管理处王全兴,联系电话:022-88270375)

  

  

  天津市2023年耕地资源保护(大豆油料

  生产扶持)项目实施方案

  

  为实施好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进一步保护耕地资源,提升耕地地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扶持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豆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天津市建立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天津市种植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天津市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天津市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实施方案(2016-2030年)》《天津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京津冀落实水污染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天津市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天津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计划》《天津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天津市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实施方案》等要求,2023年我市组织开展耕地资源保护(大豆油料生产扶持)项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大政策扶持,进一步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探索绿色高质高效生产技术模式,发挥大豆固氮和绿肥休耕提高土壤肥力作用,减少化肥使用量,提升生态效益,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调动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大豆油料生产积极性,扩大大豆和油料种植面积。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把握好发展大豆油料生产和耕地休耕轮作,与粮食、蔬菜等生产之间的关系,做好区域布局。

  (二)注重生态,分区施策。以资源约束紧、生态保护压力大的地区为重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与地面沉降区、重金属污染区、入海河流污染治理区域、耕地撂荒治理重点区域等相关规划衔接,统筹协调推进,提高土壤肥力。

  (三)培养典型,示范带动。选择生产条件优、带动能力强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选取适宜地块组织实施。同时,积极整合其他项目,形成合力。

  (四)因地制宜,提升质量。结合不同区域的土壤、气候、种植习惯等特点,充分挖掘各种土地潜力,积极引导农民种植大豆油料作物和开展耕地休耕轮作,提高单产水平和耕地质量。

  (五)优化茬口,创新模式。鼓励开展大豆油料生产与耕地休耕轮作模式试验示范,根据土地资源和作物品种,合理安排茬口,筛选耐旱耐瘠薄、节水节肥的适合品种,积极探索轮作、间作、套种等多种易推广可复制的技术模式,并进行推广示范。

  (六)积极扶持,尊重意愿。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在尊重种植主体意愿的基础上,通过扶持政策和技术服务,调动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性,稳妥有序推进扶持大豆油料生产,确保有成效、可持续。

  三、任务目标

  2023年,在全市范围内完成大豆种植7.3万亩,油料作物(用于食用的油料作物生产,包括花生、油菜籽、葵花籽、芝麻、胡麻等,不含牡丹、核桃等木本植物)种植1.8万亩,耕地绿肥休耕示范0.8万亩的任务,有效改善项目区的土壤肥力,提高大豆和油料作物保障水平。同时鼓励各区自主开展区级示范,争取区级资金,增加种植面积,进一步探索扶持大豆油料生产组织方式和政策体系,集成推广种地养地和综合治理相结合的生产技术模式。

  四、实施条件

  (一)实施地块。在全市各涉农区组织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在区域生态功能退化、入海河流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可利用水资源匮乏等不宜连续耕作的农田试点休耕一季种植绿肥休耕。

  (二)规模条件。大豆生产采取平作或粮豆间作(大豆种植比例必须达到50%以上)模式,最小实施规模由各区自行确定;耕地绿肥休耕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为1000亩以上。

  (三)实施主体。原则上实施主体为本市基本农户、村集体耕地承包户、国有农场职工、国有农场耕地承包户以及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具体由各涉农区自行研究确定。

  (四)技术模式。各区因地制宜积极发展平作大豆,在无地表水灌溉和地下水超采区休耕耗水较大作物实行“一年一熟”制,种植一季春播大豆,或采取“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间作模式;在盐渍化程度较高和土壤状况较差的麦区,推广小麦与夏播大豆“一年两熟”制轮作模式,或小麦与“夏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的“一年两熟”制间作模式;在区域生态功能退化、入海河流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可利用水资源匮乏等不宜连续耕作的农田试点休耕一季种植绿肥翻耕还田。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根据自身实际,编制具体实施方案,自行确定大豆油料生产扶持政策,并明确核查验收细则,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组织实施。2023年3月25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

  (二)组织实施。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负责项目实施主体的遴选、公示及面积核查、验收等工作。绿肥休耕项目于5月底前结束,大豆和油料项目应于10月底前完成。

  (三)核查推动。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和有关单位要适时开展工作督导,推动生产面积、技术措施、指导服务等工作落实。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绩效自评。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照《天津市2023年耕地资源保护(大豆油料生产扶持)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本区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自评,于2024年2月20日前,由区农业农村委以正式文件将项目总结、绩效自评报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委。

  (五)绩效评价。市农业农村委根据《天津市2023年耕地资源保护(大豆油料生产扶持)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形成等级意见,并及时向市财政局提出以奖代补资金分配建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各涉农区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强化组织管理,明确实施内容,细化具体措施,加强政策解读,确保工作落实。

  (二)强化指导服务。组织专家制定完善的大豆油料生产、耕地休耕轮作技术指导意见,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农民尽快掌握技术要领,搞好机具改装配套,落实各种技术模式所需种子,满足种植需要。

  (三)以奖代补扶持。对完成任务目标(大豆、油料以统计部门数据为依据,耕地绿肥休耕以各区实际核验结果为依据)且绩效评价等级为良以上的区,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市农业农村委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提出奖补资金分配建议,其中: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区可获得的奖补资金=本区奖补资金上限×100%;绩效评价结果为“良”的区可获得的奖补资金=本区奖补资金上限×绩效评级得分(百分制)/100;绩效评价结果为“中”或“差”的区不予奖补。区级承担对项目实施主体的补贴兑付责任,补贴资金由有关涉农区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到实施主体,并确保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兑付。对实施主体补贴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拖延兑付,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和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四)搞好总结宣传。各涉农区和单位要注重挖掘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相关工作。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积极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ZWGK0/ZCFG152022/202305/t20230506_62320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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