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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国道G515(定州-浚县公路)宁晋县小枣村至隆尧县尧东庄段新改建工程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3-04-22 来源: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冀自然资函〔2023〕292号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国道G515(定州-浚县公路)宁晋县小枣村至隆尧县尧东庄段新改建工程先行用地的请示》收悉。自然资源部以自然资办函〔2023〕585号复函同意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国道G515(定州-浚县公路)已列入《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通过了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批准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批准了初步设计。为支持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使建设工程尽快开工,考虑该项目部分单体工程施工难度大、建设工期紧的实际情况,同意先行用地15.3261公顷(其中耕地14.1535公顷),其中,交叉用地7.5735公顷、桥梁用地6.1898公顷、路基用地1.5628公顷。

  二、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施工用地前,要与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做好衔接,并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要依法及时足额兑现先行用地所涉及被用地单位群众的补偿费用,妥善做好群众工作。补偿不到位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你局要督促当地人民政府,指导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要求,做好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和利用工作,保护耕作层土壤资源。

  四、你局要督促当地人民政府及建设单位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抓紧准备该工程正式用地报批,于2023年10月1日前将材料报自然资源部审查。逾期未报的,你局应责令建设单位停止工程施工,待正式用地报批材料报自然资源部审查并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复工。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4月1日


原文链接:http://zrzy.hebei.gov.cn/heb/banshi/spjggs/jsyd/108460819552461291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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