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海洋牧场带动渔业蝶变
3月21日,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专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22年度烟台海域海洋牧场建设蓝皮书》相关情况。据悉,到“十四五”末,烟台力争省级以上海洋牧场示范区总数达到50处。
推动海洋牧场绿色健康发展
近年来,烟台市坚持高标定位、系统谋划、陆海统筹、创新驱动,全力打造海洋牧场示范之城。经过4年努力,全市已建成省级以上海洋牧场示范区46处,其中国家级示范区20处,海洋牧场总面积140万亩,数量和总面积均居全国前列。
发布会上,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二级调研员孙成列介绍说,为保障海洋牧场建设顺利推进,烟台强化海洋牧场建设资金政策保障,形成科学系统、梯次推进的建设总纲。依托烟台海工装备产业优势,构建“4带10点100箱”空间布局。开展《烟台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协同立法,该条例于2022年5月经山东省人大审查批准实施,为海洋牧场规范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坚持生态优先,持续改善海洋生态和资源环境,推动海洋牧场绿色发展。采取投放人工鱼礁、增殖放流、培植海藻床等措施,在海洋牧场区构建和修复海洋生物繁殖、生长、索饵、避敌场所,海洋牧场示范区投礁规模突破350万立方米,每年增殖放流各类水产苗种10亿单位以上,有效维护了水生生物种群稳定和生物多样性。
同时,发挥中集来福士等海工装备企业的科研优势,加快构建海洋牧场装备产业示范集聚区。在全国率先建造半潜式、自升式海洋牧场多功能管理平台以及深远海智能网箱、管桩大围网等,加快海洋牧场向深远海拓展。已建成大型深远海养殖设施23座,海洋牧场平台18座。“经海”系列深远海智能网箱已有7座下水,单个网箱养殖水体达到6万立方米以上,年可养殖鱼类1000吨。创新“陆海接力”兼容模式,以莱州明波水产有限公司为龙头,大力发展陆基工厂化循环水与深水网箱融合养殖,通过陆基、海基“无缝衔接”,实现了斑石鲷等名贵品种“南鱼北育、南鱼北养”。
海洋牧场经济社会效益双丰收
为全面掌握烟台海洋牧场建设生态效益,更好发挥海洋牧场的生态保护和资源养护功能,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组织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和自然资源部烟台海洋中心两家科研单位,联合开展了烟台海域海洋牧场建设生态效益评估,编制完成《2022年度烟台海域海洋牧场建设蓝皮书》。
《蓝皮书》对烟台市海洋牧场的环境质量、生物生态、渔业资源等101个指标进行了全面“体检”。综合评估表明,海洋牧场建设明显提升了牧场内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了生境条件,与2016年~2017年的调查数据相比,部分海洋牧场投礁区基础生产力提升63.85%,生物量增加5.6倍。烟台海洋牧场建设生态效益凸显,生态系统更趋稳定。
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研究员李宝泉表示,烟台4个海域基础生产力均有提高,如西部莱州-龙口海域牧场春季基础生产力提高了63.9%;与2017年历史资料相比,部分海洋牧场生物量增加3.5~5.6倍;部分海洋牧场生物多样性丰富度指数增加了1.5~2.42倍;海洋牧场内的渔业资源平均提高了39.18%;北部长岛海域海洋牧场内渔获量提高了61.4%。
自然资源部烟台海洋中心正高级工程师纪灵介绍,烟台海洋牧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在社会效益方面,烟台现代海洋牧场建设模式对传统产业链延伸起到了引领作用,带动了传统渔业产业转型升级,逐步由“产量型”渔业捕捞向“品质型”渔业服务转变。在经济效益方面,2020年~2022年,烟台市国家级海洋牧场收入平均值、利润平均值均呈现增长趋势。
打造海洋牧场示范城
烟台作为海洋牧场示范之城,省级以上海洋牧场示范区的数量和总面积均居全国前列。下一步,烟台将实施海洋牧场“百箱计划”项目三年行动方案,推动烟台海洋牧场由高速发展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型。到“十四五”末,烟台市力争省级以上海洋牧场示范区总数达到50处,其中,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达到22处以上,持续改善海洋生态和资源环境,不断促进渔民增产增收,打造全国领先、世界一流的海洋牧场示范之城。
坚持规划引领。聘请国内一流专家团队,科学确定装备型海洋牧场与航路、锚地等重点通航水域距离、离岸距离,优化海洋牧场空间布局。
突出绿色生态。进一步开展海洋牧场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质量调查,综合分析海域环境容纳量和生态承载力。持续开展增殖放流,加强海藻床、海藻场建设,加快探索海洋牧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持续推动创新。一是推进与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共建国家级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为深远海养殖提供优质种源支撑。二是加快组建中国海洋科技集团北方总部,筹建山东省海洋工程装备及材料创新创业共同体。三是与中国海洋大学、中国水产科学院等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战略合作,打造国内一流的海洋牧场科技创新和人才高地。
完善产业链条。持续放大黄渤海新区国际食品谷集聚效应,打造全国休闲海钓打卡地和“仙境海岸·鲜美烟台”旅游新名片,不断提升海洋牧场价值链。
加强政策扶持。积极引入资金雄厚、运营规范的大企业、大集团投资海洋牧场建设,对装备型海洋牧场创新发展涉及的装备、配套设施及种业等给予市级财政兜底补贴。
强化法治保障。健全海洋牧场资源开发保护制度,深化与公安、海警等部门的执法联动。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hy/202304/t20230404_2779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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