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关于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4 来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作者:佚名

  

  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和水利部《关于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6号)要求,经自主申报、论证遴选、现场答辩等程序,拟确定山东省德州市等20个试点入选首批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3月22日至3月28日)。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3年3月28日前与农业农村部联系。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19122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附件: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公示名单

  农业农村部

  2023年3月15日


  附件:

  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公示名单

  一、整灌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

  1.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

  2. 四川省都江堰灌区

  3.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大型灌区

  4. 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澧阳平原灌区

  5. 甘肃省石羊河流域红崖山等灌区(涉及凉州区、民勤县、永昌县)

  6. 山西省大同市册田等灌区(涉及云州区、阳高县、天镇县)

  二、整地市级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

  1. 山东省德州市

  2. 江苏省无锡市

  3. 江苏省南通市

  4. 河北省保定市

  5. 安徽省滁州市

  6.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三、整县级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

  1.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

  2.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

  3.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

  4. 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

  5. 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

  6. 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

  7.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

  8.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tjsgls/202303/t20230322_6423677.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