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出台管控查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办法 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的三级控违机制
3月1日,湖南省株洲市政府出台的《株洲市管控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株洲市管控和查处违法用地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正式实施。
两个《办法》要求,各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全面承担辖区内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问题管控查处的直接责任,村(社区)强化日常巡查、登记、劝阻和报告责任。各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从严从速管控和查处新增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问题,尽快实现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问题从频发到零新增的根本性改变。
两个《办法》提出,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的三级控违工作机制,乡镇(街道)按照“以区域划网、以网划格、以格定人、以人定责、以责定效”的思路,建立常态化巡查控违队伍和工作机制及考核制度,确保责任到人;各级职能部门要履行好监管、指导、执法、整治等职责,做到双线管控和网格化管理并重,不让任何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问题有新增的死角和余地。
两个《办法》规定,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不主动履职的,对新增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问题巡查管控不到位的,将予以警告、追责直至建议免职的处分;乡镇(街道)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履职不到位,对新增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问题未及时制止、整改(恢复)的,予以警告、追责直至免职的处分;区政府未及时查处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问题的,分别予以扣分、通报、约谈、追责。同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区政府控违、查违、治违工作开展督导考核,充分发挥挺纪在前、协调调度、督促指导、奖罚对等的作用。
株洲市要求,自两个《办法》实施之日起,全市务必以“零容忍”的态度和最强力的措施管控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问题,绝不容许再有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问题新增;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督查考核,确保《两个办法》快速落地、全面生效。全市要上下一心齐抓共管同治违法问题,为建设幸福株洲提供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td/202303/t20230306_2777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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