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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自治区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2-1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桂自然资办〔2023〕34号

  各市、县自然资源局:

  为掌握开发区用地状况,促进开发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根据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我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并对参与监测统计的53个自治区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成果进行汇总分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开发区基本情况。本次监测统计的数据时点为2021年12月31日,全区纳入监测统计范围的自治区级各类开发区共53个,参评率为100%。监测统计范围土地总面积47930.47公顷,开发区平均面积约为904.35公顷。按管理类型分类,高新类3个,经济类15个,省级特色工业园区类35个;按评价类型分类,工业主导型开发区43个,产城融合型开发区10个。

  (二)开发区土地利用情况。扣除河流、湖泊、山体等不可建设土地后,实际可开发建设土地面积47670.66公顷,占53个开发区土地总面积的99.46%。其中,达到“三通一平”以上供应条件的建设用地34911.86公顷,占开发区可开发建设土地面积的73.24%。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30157.61公顷,建设用地供应率达86.38%;已建成23384.86公顷,占已供应面积的77.54%;其中工矿仓储用地14892.45公顷,占已建成用地的63.68%。

  (三)开发区经济发展情况。截至2021年底,参评自治区级开发区累计完成工业(物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986.08亿元;2021年全年实现工业(物流)企业总收入8243.21亿元,开发区二、三产业税收总额371.13亿元,工业(物流)企业税收总额326.89亿元。自治区级开发区在引导和带动、辐射区域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土地集约利用总体状况

  监测统计结果显示,自治区级开发区土地开发利用建设程度良好,土地利用强度稳步提升,土地利用效益持续向好,土地管

  理绩效有待加强。

  (一)土地开发利用建设程度良好。参评自治区级开发区土地开发率73.24%,较上年度提高4.39个百分点。土地供应率86.38%,较上年度降低1.35个百分点。土地建成率77.54%,较上年度提高1.20个百分点。总体来看,自治区级开发区土地开发有序、建设较为充分,开发利用建设程度良好。

  (二)土地利用强度稳步提升。参评自治区级开发区综合容积率0.98,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0.96,二者较上年度均增加0.01;建筑密度34.95%,工业用地建筑系数53.09%,二者较上年度分别提高0.55个百分点及0.19个百分点。开发区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利用强度比上年度均有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方式更趋集约。

  (三)土地利用效益持续向好。参评自治区级开发区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7376.95万元/公顷,工业用地地均税收219.50万元/公顷,综合地均税收158.70万元/公顷,较上年度分别提高10.48%、21.24%、27.09%。开发区投入产出效益逐年提高,土地利用经济效益进一步显化。

  (四)土地管理绩效有待加强。参评自治区级开发区共有闲置土地面积100.03公顷,闲置土地面积较上年度增加68.63%。闲置土地处置效果不理想。

  此外,参评53个自治区级开发区实际管理范围合计约为批准范围的2.90倍。各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主要指标数据详见附件。

  三、不同类型开发区集约利用状况

  (一)高新类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益逐年提高,经济类开发区投入和产出水平相对较低,省级特色工业园区类土地集约利用整体水平提升较快。

  高新类开发区土地开发率、建筑密度、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均为各管理类型中最高,其中,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达到10871.76万元/公顷,分别是经济类和省级特色工业园区类开发区的1.63倍和1.53倍。与2021年度相比,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工业用地地均税收、综合地均税收、人口密度,提高幅度分别为4.86 %、44.13 %、23.13 %、22.53 %。土地利用效益逐年提高。

  经济类开发区土地供应率和人口密度虽在各管理类型中最高,分别为89.02%和83.43人/公顷,但土地开发率、土地建成率、工业用地率、综合容积率、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建筑密度、工业用地建筑系数、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工业用地地均税收、综合地均税收等11项指标均最低。其中,经济类开发区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为高新类开发区的61.48%,工业用地地均税收、综合地均税收,分别约为省级特色工业园区类开发区的68.62%和60.34%。用地效益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省级特色工业园区类开发区土地建成率、工业用地率、综合容积率、工业用地建筑系数、工业用地地均税收、综合地均税收等6项指标为各管理类型中最高。与2021年度相比,土地开发率、土地建成率、工业用地率、综合容积率、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建筑密度、工业用地建筑系数、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工业用地地均税收、综合地均税收、人口密度等11项指标均有提高,提高幅度在0.27%—34.92%之间,土地集约利用稳步提升。

  (二)工业主导型开发区土地利用程度相对较低,产城融合型开发区产出效益、土地利用强度增加明显。

  工业主导型开发区土地开发率、土地供应率分别为72.81%、85.52%,均低于产城融合型开发区的76.15%、92.05%,土地利用程度相对略低。与2021年度相比,产城融合型开发区综合地均税收增加30.15%,综合容积率、建筑密度分别增加1.90和1.63个百分点,产出效益、土地利用强度增加明显。

  四、开发区土地利用中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率有待提高。参评自治区级开发区中,土地开发率超过80%和土地建成率超过85%的开发区均不足4成(36%);综合容积率达到1.0和建筑密度达到35%的开发区均不足5成(45%)。开发区内开发建设和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综合利用强度和平面利用状况尚不能满足资源集约利用要求,需进一步挖掘用地潜力。

  (二)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益总体不高。参评自治区级开发区经济数据总体较上一年度有所提高,但投入产出效益仍然偏低。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为7376.95万元/公顷,为全国国家级开发区平均水平(10711.51万元/公顷)的71.18%;工业用地地均税收为219.50万元/公顷,仅为全国国家级开发区平均水平(760.90万元/公顷)的33.14%,未达到自治区要求的155万元/公顷的开发区有26个,占开发区总数的49.06%。

  (三)闲置土地面积增加。本年度参评自治区级开发区闲置土地面积有所增加,闲置土地面积100.03公顷,土地闲置率0.33%,比2021年度增加0.13个百分点。对于个别仍存在一定数量闲置土地的开发区,需积极挖掘开发区土地绩效管理潜力,进一步加强用地的供后监管和存量用地盘活力度。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3 号)要求,进一步健全土地利用监管机制,落实“双协议”监管制度,构建多部门联动格局,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聚焦土地批、供、用等主要环节加强合同履约监管,确保土地及时开发利用,加大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着力推进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益提升。构建园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开展园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制定并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倒逼“亩均效益”较低企业盘活利用低效土地,将园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与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相结合,切实推动企业和开发区提高土地产出效益,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

  (三)积极推动评价成果应用。积极完善和探索将评价成果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安排等工作相挂钩的机制,推动各地进一步提升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附件:

  1.广西 2022年度自治区级开发区依法审批范围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基本情况表

  2.广西2022年度自治区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结果综合排序及主要指标数据

  3.有关指标名词解释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3年2月6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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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dnr.gxzf.gov.cn/show?id=8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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