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网上交易规则》解读
《贵州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网上交易规则》解读
为规范全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交易程序,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制定了《贵州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黔自然资规〔2022〕2号),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现解读如下:
一、文件起草背景和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等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公开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研究制定土地、技术市场交易管理制度,……,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公共资源(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实现交易一网通办、服务一网集成、监管一网协同。
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供后监管和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对相关工作安排部署。省自然资源厅充分借鉴了浙江省、江苏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经验做法,参考了《贵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结合贵州省实际,会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起草了《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2022年8月,充分征求了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州)公共交易中心和厅权益处、法规处意见,共收到意见49条,采纳意见21条,经沟通形成一致意见28条。2022年9月,《交易规则》在互联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收到意见1条,因意见与文件内容无关,未采纳。《交易规则》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为依据,为确保文件的合法、合规性,2022年10月,省自然资源厅邀请法律专家召开专家论证会和风险评估会议,并按照会议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通过法规处合法性审查。2022年11月,《交易规则》经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2022年12月,《交易规则》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交易规则》共八章三十五条,包括总则、出让信息发布、竞买申请、网上竞价、成交确认、应急处置、法律责任、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了基本概念、部门职责和交易原则。
《交易规则》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出让人和申请人等基本概念作出解释,明确了网上交易的适用范围,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明确了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职责,以及网上交易参与各方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二)规范了网上交易流程和交易规则。
一是出让信息发布。对网上交易出让信息发布渠道、时间节点、变更情况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二是竞买申请。申请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应办理数字证书、注意事项、责任风险和竞买流程等均作出详细的规定。三是网上竞价。明确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报价和网上挂牌报价的具体流程,对竞买人的报价规则、限时竞价周期和确定预竞得人的原则等进行了具体规定。四是成交确认。对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的成交确认、结果公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竞买保证金抵退等作出具体规定。
(三)明确了应急处置和法律责任要求。
明确了网上交易活动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中止时间、中止恢复和终止后竞买保证金退还要求。对网上交易时间节点、竞得无效情形、相关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规定。
三、需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交易规则》的适用范围。《交易规则》适用的范围为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租赁、先租后让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适用范围不包括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的招标方式,一是当前我省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基本不存在招标方式;二是招标过程涉及到专家的线下评标、定标,当前不适合在网上交易。适用范围把“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延伸为“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主要依据《民法典》、《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等表述,进一步推动地上、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关于在网上交易中实行电子保函的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推动复工复产复市促进经济恢复提振和稳住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缓解企业在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的资金压力,推动项目尽快落地,我省在浙江、江苏、贵阳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增加了电子保函内容。关于电子保函代替现金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风险问题,咨询了法律专家、金融系统,当前电子保函应用范围较广,我省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均已采用,风险可控。
(三)网上交易实行数字证书认证制度。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网上交易申请人需按要求办理数字证书,通过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交易活动。申请人、竞买人的数字证书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一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被他人盗用、冒用等情形),均视为申请人、竞买人的真实意思表达,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上述行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
(四)《交易规则》明确的应急处置情形。《交易规则》明确规定了应急处置中应中止或终止的情形,主要是参照浙江、江苏省网上交易中发生中止情形,又结合我省易发洪涝、地灾、凝冻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影响公众健康、生命安全、社会稳定等突发公共事件进行确定。终止情形为中止网上交易系统超过10个工作日不能正常运行的,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相关政策调整、出让地块规划条件或使用条件等发生变化,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重大影响的”等的3类情形。
(五)《交易规则》明确竞得结果无效的情形。《交易规则》确定了四种行种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四种行为我们经多次咨询法律专家意见后,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参考《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相应违约行为规定确定的。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2月19日
省自然资源厅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贵州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zrzy.guizhou.gov.cn/wzgb/zwgk/zfxxgk/fdzdgknr/zcwj/zcjd/202302/t20230209_781767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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