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然资源报|让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2023年自然资源工作怎么干”系列述评之三
编者按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1月11日召开的2023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及2023年自然资源工作重点任务,强调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自然资源工作“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定位,坚定信心、同心同德,踔厉奋发、埋头苦干,奋力推进自然资源事业改革发展。
为推动2023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落细落实,《中国自然资源报》开设“2023年怎么看怎么干”专栏,深刻论述自然资源工作新定位,系统阐释2023年八项重点工作,以期全系统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凝聚共识,向着新的奋斗目标再出发,在新征程“赶考”中交出新的优异答卷。今天刊发第七篇。
食为政首,地为根基。
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成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战略之举。
踏上新征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2023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针对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做出工作安排。
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源头“长牙齿”
党政同责,重若千钧。
此前,党政同责已逐渐覆盖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生态环境、疫情防控和粮食安全等关乎国计民生的基础领域,中央明确提出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体现了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大国担当,更彰显了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的制度自信。
如何管好用好耕地,始终是一个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2021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对在耕地保护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释放“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的政策信号,提出“由中央和地方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同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明确: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全面压实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中央要和各地签订耕地保护“军令状”,严格考核、终身追责,确保18亿亩耕地实至名归。
围绕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2023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明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要逐级签订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带位置分解下达,实行严格考核、重大问题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基于此,自然资源部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出台相关文件,强化考核,狠抓落实。同时,推进考核结果运用,研究建立奖惩机制,督促耕地保护任务缺口省份逐步补齐缺口,调动多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省份的积极性。
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已有探索性的实践基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我国从2005年起探索形成各级政府“一把手”负总责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如今,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的实现路径越来越明晰,不仅政府“一把手”要负责,党委书记也要担责。从治理角度来看,党委的责任主要在于决策部署和督促落实,政府的责任主要在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委的决定。党政同责不仅仅是增加了一重责任主体,更大的意义在于,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决策部署的源头“长牙齿”。
2021年12月,四川省印发了全国首个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省级考评细则。2022年2月发布的《安徽省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措施》强调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省、市、县、乡、村每年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实行一票否决,且党政主要负责人“终身追责”。此后,越来越多的省份按照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探索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
全面压实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责任层层传导到位,是实行党政同责的基础前提。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26个省(区、市)分别在不同层级探索推行田长制,逐级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为推进“党政同责、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提供了制度载体。
2022年,耕地保护监督、执法、督察协同联动,共同推动党政同责。2023年,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成为自然资源工作一大重点,也将是一大亮点。
扛稳耕地“三位一体”保护的政治责任
耕地保护,关乎国之大者。
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意味着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将牢守耕地红线提升到全新的政治高度,共同扛稳本地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的政治责任。
“18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的明确要求,既有农田农用的用途管控,也有“必须是良田”的质量标准,还蕴含着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生态内涵。
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之“责”,就是要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而这条红线不仅仅是耕地保有量约束,还是守住质量不降低、布局要稳定的底线。
随着“三区三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各地将全部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确保“数、线、图”一致落实到具体地块,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管控,并作为刚性指标实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
2023年,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重点要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尤其是严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管控,严格落实“两平衡一冻结”制度,全面实行违法占用耕地处置到位前冻结补充耕地指标。
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研究出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管控办法,严格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查。对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中的非耕地,将逐步恢复调整为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切实巩固划定成果。在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查中,对不符合占用规定的,一律不予通过。同时,建立健全国家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升级完善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监管系统,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管控,推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严控耕地“非农化”,从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实行补充耕地全程监管,研究改进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方式,完善新增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调整跨省域补充耕地实施机制,推进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
严控耕地“非粮化”,稳妥实施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再减少。严格控制耕地流出、引导优质耕地流入、规范耕地进出平衡实施,切实保护群众权益。建立耕地进出平衡动态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分析预警、核实整改、检查考核。科学合理制定耕地恢复计划,留出过渡期,推动“三调”查清的“可恢复耕地”有计划逐步复耕,稳妥有序优化耕地布局。
上述种种,均属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担的耕保之责,也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范围之内。对此,要依托“天、空、地、人、网”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平台,构建五级全覆盖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将耕保责任逐级落实、落细。同时,动态监测监管耕地保护利用情况,及时掌握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落实情况,为开展目标考核作支撑。
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就是要饭碗一起端,责任一起扛,开创耕地保护新格局,确保中国饭碗装满中国粮。
将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落在“严”处
党政同责,重在知责行责。
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不仅需要最严格的制度支撑,还要有最严密的法治保障。
我国新修订实施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首次将“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在行政法规中加以明确规定。为更好地把耕地保护“长牙齿”硬措施法治化,自然资源部全力配合立法机关加快耕地保护立法相关工作,推动在法律上正式确立耕地年度进出平衡以及严格管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重要制度,推动建立更加科学、简明、可操作的整体性制度体系。
落实党政同责,除了耕地保护监督考核之外,还需要执法、督察协同联动,督促各级党委和政府履职尽责到位。
对此,执法工作将继续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综合运用卫片执法、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等方式,加大对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和督办力度,督促责任主体履责到位。同时,健全内外联动、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共同推动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尤其是加强与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行政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等,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2023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将耕地保护作为重中之重,摆在督察任务的首位,以更大的力度推动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围绕新形势新要求,完善督察工作机制,规范督察业务体系,聚焦地方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推进以耕地保护为重点的自然资源督察。重点关注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以及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责任落实情况,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新发展理念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
在此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及时发现地方违法违规问题,查清问题、查实责任,严肃处置问题严重地区和重大典型问题,督促地方履责整改。对于督察发现的重大问题,采取重点督办、警示约谈、移交省级纪检监察部门追责问责等方式,督促相关地方党委和政府组织整改查处。
风好正是扬帆时,奋楫逐浪向未来。耕地保护,在最严格的制度体系中守住了我们赖以生存发展的根基;党政同责,将秉承最严格的主基调在牢守耕地红线中担当使命。
(本文刊载于《中国自然资源报》2023年2月7日一版)
原文链接:https://zrzy.guizhou.gov.cn/wzgb/xwzx/xtyw1/202302/t20230208_7815537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2023年上半年土地...
2023-07-21“五位一体”金融支农...
2023-05-13芜湖市创新推行党组织...
2023-04-15“千万元村”的诞生秘...
2023-03-11安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
2023-03-04轻轻松松“颗粒归仓”...
2022-12-24土地托管“托”起好日...
2022-12-082022年第三季度土...
2022-12-08乡贤理事会“理”出文...
2022-12-08土地托管,种地打工两...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