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解读
2022年12月30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云农规〔2022〕6号)(以下简称《监理规定》),现解读如下。
一、修编背景
2020年8月,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46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等相关规定,云南省牵头制定了《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前期工作规定(试行)》《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定(试行)》《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理规定(试行)》《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试行)》《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定(试行)》《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规定(试行)》《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资产移交规定(试行)》《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试行)》8个规定,并以云农规〔2022〕6号印发实施。
2021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先后印发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5号)等管理办法,对农田建设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管理水平和建设质量,省农业农村厅依据农业农村部的新要求,在总结我省农田建设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对系列规定进行修订。
二、主要内容
为了规范农田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行为,落实监理责任,提高监理服务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项目建设预期目标,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政策规定,结合农田建设项目的特点,从基本规定、监理范围与工作内容、监理工作方法与工作程序、权力与义务、监督管理等方面制定27条规定。
(一)基本规定。农田建设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单位应具备监理资质,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规范、合同等的规定开展监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二)监理范围与工作内容。农田建设项目监理范围包含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损毁工程修复和农田建设相关的其他工程内容等七个方面,监理单位主要负责项目建设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进度管理、工程计量、安全生产和施工环境等工作。
(三)监理工作方法与工作程序。监理单位主要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平行检测等多种形式对施工材料质量、隐蔽工程施工、单项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理,对施工现场存在的投资、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复查,通过参加或召开工地例会、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会审、检查开工条件、参加系统联合试运转、参加竣工验收等程序完成监理工作。
(四)权利和义务。监理单位应按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五)监督管理。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加强对农田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地监督管理,督促其认真履职。
三、主要修订情况
(一)第一章总则。修改第三条监理单位的定义。删除试行规定第五章监理费用的相关规定,监理费费率按《工程管理规定》执行。
(二)第二章基本规定。新增章节,对参与农田建设项目的监理单位资质等级、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机构组成、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应遵循的主要依据作出规定。
(三)第三章监理范围与工作内容。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修改监理内容为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损毁工程修复和农田建设相关的其他工程内容等七个方面;进一步完善监理工作内容。
(四)第四章监理工作方法与工作程序。删除监理合同的相关规定,将其写入第六条;新增监理主要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监理工作程序。
(五)第五章权利和义务。新增第二十二条,监理人员对检查和检验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工程不得签字,并有权责令返工。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承建单位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进行施工;农田建设资金管理部门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农业农村部门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六)第六章监督管理。无修订。
(七)第七章附则。修改规定执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起,《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试行)》(云农规〔2020〕3号)同时废止。
相关文件: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nync.yn.gov.cn/html/2022/zhengcejiedu-new_1230/393951.html?cid=3808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2023年上半年土地...
2023-07-21“五位一体”金融支农...
2023-05-13芜湖市创新推行党组织...
2023-04-15“千万元村”的诞生秘...
2023-03-11安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
2023-03-04轻轻松松“颗粒归仓”...
2022-12-24土地托管“托”起好日...
2022-12-082022年第三季度土...
2022-12-08乡贤理事会“理”出文...
2022-12-08土地托管,种地打工两...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