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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

发布时间:2022-12-24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2022年11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

      会议提到,落实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各项政策措施,坚持各类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其中的小型微型企业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全部内容大家可以在官网上进行查看,小编就将主要内容分享给大家:

  第一、进一步明确法规贯彻落实责任主体。涉及中小企业管理工作的部门众多,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的职责予以明确,同时,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有利于统筹各方面力量共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第二、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初创、创新、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减少企业负担等。

  第三、进一步强化融资支持。针对长期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明确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允许以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生产设备、存款单等为主要担保品的担保融资。

  第四、进一步加强创业创新扶持。明确积极培育各类创业主体,落实相关扶持政策;从产学研用合作、专精特新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第五、进一步助力企业拓展市场。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大企业与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帮助中小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和参与区域协同发展等,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最后,建议广大中小微企业家们认真学习,可以据此寻找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之解决路径。

   


  


原文链接:http://zrzyt.xinjiang.gov.cn/xjgtzy/zcjd/202212/b0183a8abf99486e91802246966ae5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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