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09 来源: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作者:佚名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年7月15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林业局联合印发了《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2〕3号,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切实落实“严起来”和“三案二人”以案促的工作要求,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防止出现违规编制规划、擅自调整规划等规划领域突出问题,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防范和化解国土空间规划领域廉政风险,以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和审批程序,强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监督管理、分类管控,保障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实施。

  二、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7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1〕12号)等有关规定,参考其他省份做法、结合我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践,起草《办法》。

  三、《办法》明确规划调整原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应当遵循“重点统筹、规范调整”“公共优先、功能优化”“数字赋能、动态监管”的原则,一是按照分级分类、强化监管、功能相容的要求,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等统筹管理,严格履行规划法定调整程序,确保规划实施过程可控、不走样。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先保障并支持各类公共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公共设施服务水平,着力提升城镇空间品质。三是以信息化推动“多规合一”改革持续深化,实施“机器管规划”,建立规划编审调督全过程留痕机制,全面提升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水平。

  四、《办法》明确规划调整分类情形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情形应当符合《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将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分为重大调整、一般调整,细化完善重大调整、一般调整的情形。除国家重大战略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或行政区划调整的以外,明确了6条不予规划调整的情形。因表达错误或者信息误差等需要进行勘误的属于技术修正,建立规划动态维护制度。

  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过渡期间,补充了其他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之间的关系。对国家和本省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办法》完善规划管理要求

  《办法》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大调整、一般调整,以及技术修正的程序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其中,符合一般调整情形的,提出合并编制专题报告和修改方案,有利于提升控规审批效率,符合国家“放管服”改革方向和要求,提高控规支撑深化空间要素资源配置保障能力,促进地方发展。

  《办法》针对规划调整分类,优化完善规划管理程序,对公众参与、档案管理、动态更新、留痕监管等法律法规未明确的管理要求细化明确,进一步规范规划调整程序,加强规划监督,落实“机器管规划”。对规划监督实施“一张图”提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准之日起30日内要汇交成果数据及资料,实时更新底图。同时,提出建立“三把钥匙”协同监管功能,并上线运行,实现规划调整全过程留痕机制。

  《办法》鼓励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实施细则及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审批工作。

  

  


原文链接:http://lr.hainan.gov.cn/jdhy_353/zcjd/zxjd/202211/t20221128_331754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