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31号建议的答复函
类 别:B
签发人:窦敬丽
陕自然资函〔2022〕129号
王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第631号)收悉,结合我厅职责,现就您建议加强“停车场”规划工作事项答复如下:
正如您建议中所说,随着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各种机动车辆日益增多,停车难正困扰着城市的交通及管理,城市停车压力越来越大。城市停车设施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障,也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推动停车难问题解决:
一是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对停车设施布局引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有关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安排,我省正在组织开展省、市、县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我厅将指导各地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按照《陕西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等有关停车设施要求,提出城市停车发展目标与策略,明确机动车停放设施布局原则、主要公共停车设施布局方案和居住区、商业区等停车设施配建要求,引导城市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
二是强化城市停车设施用地保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函〔2021〕107号)精神,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政策,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加强独立新建停车设施用地保障。纳入城市停车规划的建设项目同步安排用地计划,并做好建设规划控制,切实保障用地供给。指导各地自然资源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城市更新行动,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等改造,合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
三是配合做好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我厅将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摸清全省停车资源底数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实际和长远发展需要,深入研究论证,编制全省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指导各市做好停车设施规划编制工作,并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有效衔接,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动城市停车设施科学有序发展。指导各地加强城市详细规划与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的衔接,严禁随意改变停车设施用地用途,保障城市停车设施顺利落地实施。
最后,对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关心支持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您今后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我省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7月8日
(联系人:汤少武,电话:029-84333159)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anxi.gov.cn/info/4575/630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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