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资源局关于落实河北新天唐山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曹妃甸—宝坻段) 宝坻段工程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函
发布时间:2022-12-08
来源: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作者:佚名
津规资源函〔2022〕309号
宝坻区人民政府:
河北新天唐山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曹妃甸—宝坻段)宝坻段工程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已经国务院批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批准项目用地2.0081公顷,同意将农民集体农用地2.0081公顷(含耕地1.9846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1.752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征收集体土地2.0081公顷,安置农业人口10人。
二、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请按有关规定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落实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将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复垦义务。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河北新天唐山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曹妃甸—宝坻段)宝坻段工程建设,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河北新天唐山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曹妃甸—宝坻段)宝坻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1217号)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
原文链接:http://ghhzrzy.tj.gov.cn/ywpd/tdgl_43019/zyzspzwj/202210/t20221012_6007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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