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变”改革破测量标志保护难题
图为浙江省平湖市景观型测量标志。它是一座二等水准点,坐落在平湖市新埭镇中心小学校园内,主要由一幅中国地图浮雕、一座测量标志亭、一盏西瓜灯造型的明标、一处司南底座的暗标、一条测绘标尺步道组成。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图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满觉陇四眼井——一个隐匿于居民院落的永久性测量标志(以下简称“测量标志”),在杨英心里占据了极重的分量。“这个建于1928年的测量标志,是全国高程水准网中的一个骨干点,不仅稳定性好,还具有极高的历史、人文价值,如果被破坏,难以恢复。”她说。
杨英是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理信息管理处二级调研员。她介绍,测量标志是标定地面测量控制点位置的标石、觇标以及其他用于测量的标记物的通称,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在维护国家测绘基准安全、服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由于多方面原因,特别是北斗的广泛应用,我国测量标志管理和保护工作面临新形势和新挑战:一方面,对测量标志的使用需求在不断变化;另一方面,随着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增多,测量标志被破坏的情况也在增加。
为进一步加强测量标志保护工作,2021年5月以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开展了全省测量标志实地核查、技术方案等编制改革准备工作。今年9月,该厅出台了《浙江省测量标志保护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启动与部署测量标志保护机制改革工作。
变“分级保护”为“属地保护”
过去,浙江测量标志管理实行的是“分级保护”。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理信息管理处副处长张岳介绍,原浙江省测绘局主管全省测量标志保护工作,并具体负责一、二等测量标志的管理;市(地)、县(市)测绘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测量标志保护工作,并具体负责三等以下(包括三等)测量标志的管理。
“由于各地测量标志普查、巡查频率各不相同,有每年一次、两年一次、五年一次,也有从未实施过保护等多种情况,分级保护管理职责难以真正落地。”张岳表示。
如今,浙江有了最新版本的测量标志保护“责任状”,其核心是变“分级保护”为“属地保护”。《方案》改革以往的省、市、县分级管理的测量标志保护模式,强化省级统筹指导能力,落实属地保护责任,省、市、县协同开展测量标志保护工作,建立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是责任主体、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为实施主体的管理机制。
“通过管理机制的改变,进一步理顺省、市、县测量标志管理职责,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测量标志保护力量延伸至乡镇自然资源所,保护工作更有抓手,更能落到实处。”张岳表示。
变“均等保护”为“分类保护”
变“均等保护”为“分类保护”,是此次测量标志保护机制改革的又一特点。
过去,浙江实行“均等保护”方式,就是对所有等级的测量标志采取无差别同等保护。
这次改革任务明确对测量标志实施分类保护。“《方案》要求,建立全省测量标志分类保护体系,编制分类保护技术规范,制定分类保护措施,对一、二类测量标志实施重点保护,对三类测量标志实施一般保护。”张岳表示,分类保护改变了以往费时费力的分散化、均等化管理方式,有利于合理保护和利用测量标志资源,不断提升测量标志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核查全省测量标志“家底”,了解测量标志的分布、等级、使用、损毁等情况,为“分类保护”提供数据支撑。2021年,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采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组织各市、县协同开展测量标志核查工作,历时7个月累计完成全省测量标志核查,构建了全省测量标志本底数据库。
变“传统保护”为“智能保护”
研发应用场景“千里眼”,测量标志变“传统保护”为“智能保护”,成为此次测量标志保护机制改革的一个亮点。
据了解,此前浙江实施义务保管测量标志与发放津贴相结合的制度,每个测量标志每年发放100元的保管津贴,这一“传统保护”方式已沿用了20余年。保管人一般为测量标志就近居住的居民,平时信息难掌握、责任难到位。
如今,借助数字化改革的东风,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以数字赋能测量标志保护机制改革,由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研发了集测量标志信息管理、巡查维护、智能预警和分析决策等功能于一体、多跨协同的应用场景。
张岳介绍,该应用场景依托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在横向上,实现测量标志管理数据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信息共享、业务融通;纵向上,对接全国测量标志管理信息系统,开发数据转换工具和交互接口实现互联互通,同时实现省、市、县三级测量标志保护场景贯通。
“通过应用场景的建设和使用,为测量标志保护插上数字化的‘翅膀’,实现测量标志全流程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如同为全省测量标志保护装上了‘千里眼’。”张岳介绍,“比如,在一类测量标志安装了传感器,如果发生异常情况,就能立即知道。”他表示,推行“人保+技保”模式,可以在千里之外及时掌握测量标志保护现状,有效解决保护滞后的问题。同时,该场景具备自动化业务生成、办理和智能化分析评价等功能,实现全省测量标志“智能保护”。
此外,《方案》强调,要加强测量标志保护宣传,扩大测量标志保护社会认识度,增强社会公众测量标志保护意识,推进保护工作数字化、长效化和社会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景观型测量标志。
测量标志保护与利用并举,浙江省内多地已先行探索。舟山市新城海湾公园建成全市首座景观型永久性测量标志,灰色花岗岩石打造的测量标志与公园的优美环境有机融合,吸引不少市民前往打卡。平湖市新埭镇中心小学通过在校园打造一个景观型测量标志,创建成为全省首所测绘特色学校。
“景观型测量标志的设立,不仅有效地保护了测量标志,也是加强测量标志宣传、普及测绘科学知识的场所。对部分景观型测量标志而言,其科普价值甚至大于使用价值。”张岳表示。
据悉,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计划于明年10月基本完成测量标志保护机制改革,并将出台全省测量标志管理规定,贯通省、市、县测量标志保护应用场景,编制测量标志分类保护技术规范,开展测量标志属地巡查和维修维护,全力维护国家测绘基准设施安全,更好地发挥其在国防建设、经济社会发展、自然资源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保障作用。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ch/202212/t20221206_2769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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