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鲁乡振发〔2022〕26号
各市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自2022年首批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以下简称衔接推进区)启动建设以来,各地把衔接推进区建设作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精心谋划设计,积极推进落实,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深度衔接乡村振兴,现就开展第二批衔接推进区建设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坚持共同富裕方向,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以群众需求和乡村发展为出发点,发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引导作用,统筹整合行业资金、社会资本等,调动各方面力量和资源,着力推进衔接推进区建设,探索总结乡村振兴新模式新路径,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2.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工作基础,科学把握各地差异和特点,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注重地域特点,体现乡土风情,不搞一刀切,不搞统一模式,杜绝“形象工程”。
——坚持规划引领、创新发展。遵循乡村发展规律,着眼长远持续发展,在乡村振兴规划和多规合一村庄规划框架下,科学前瞻地编制规划,集中连片、分类推进乡村振兴。把衔接推进区作为试验田,勇于改革创新,先行示范引领,探索实践乡村振兴新路子,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强化系统性思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丰富内涵,把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系统谋划设计,统筹推进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整合资源。压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各部门在规划设计、政策支持、资源统筹、保障措施等方面的任务。发挥衔接资金撬动作用,整合行业资金、协作资金等,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领域。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力。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认真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他们参与衔接推进区建设和管护的热情,自觉维护乡村振兴建设成果。
3.目标任务。2023年,每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下简称重点县)推荐1个衔接推进区,衔接资金投入规模5000万元,从省级以上衔接资金中专门安排;不涉及重点县的12个市各选择一个县(市、区)推荐1个衔接推进区,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沿黄县(市、区),衔接资金投入规模不低于4000万元,省级以上衔接资金根据脱贫攻坚期间扶贫区域东、中、西分类,按2000万元、2500万元、3000万元三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其余资金由市县两级安排。已安排省级首批衔接推进区、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以及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的区域不再纳入推荐范围。
二、衔接推进区建设内容
重点围绕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人才培养、就业带动、巩固成果六大内容,对标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谋划设计,集中连片推进,促进衔接推进区乡村全面振兴。
1.产业发展。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重点支持具有较好资源禀赋、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能力强的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支持推广良种良法和先进生产加工技术,建设必要的水、电、路、网等配套于具体产业项目的农业生产设施,以当地农产品为主要原料供应的加工、产地冷藏保鲜等产业配套设施;支持农产品、特色手工制品品牌打造和产销对接,促进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产业发展项目均应建立与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直接的利益联结关系。原则上不再实施单纯追求收益分红的购买类项目。
2.乡村建设。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统筹整合各行业部门资金资源,着力改善农村路、水、电、气、房、厕等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村内及衔接推进区所在乡镇的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衔接资金项目鼓励采取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重点支持因地制宜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和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影响群众基本生活的村(农场)内道路、桥梁、排水、垃圾清运、绿化亮化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
3.乡村治理。加强文化活动场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配套设施建设,支持开展文化惠农、孝老爱亲、志愿服务等活动,大力推广文明积分、道德超市、信用+、红黑榜等做法,发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示范带动作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强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人才培养。通过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建强村级班子,培养基层组织人才;通过村“两委”成员和致富带头人培训,提升村级发展能力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通过开展高素质青年农民培育,培养造就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青年农民队伍;实施“雨露计划”项目,资助培养农村新成长劳动力;通过协作帮扶人才交流方式,从帮助市选派教师、医生到衔接推进区内开展帮扶,优先从衔接推进区内选派教师、医生、村“两委”成员到帮助市观摩学习、挂职培训。
5.就业带动。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吸纳农户就近务工;支持乡村公益岗位提质扩容,围绕巩固成果、乡村治理、乡村建设、公共服务等任务,拓展开发卫生防疫、邻里互助、公益食堂、村庄保洁、设施管护、网格治理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就业增收;鼓励农村小型基础设施项目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促进就地稳定增收。
6.巩固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努力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加强原有扶贫项目、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促进项目资产长期良性运营、持续发挥效益。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三、衔接推进区确定条件
衔接推进区覆盖行政村原则上不低于10个。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一定的产业基础。衔接推进区内应有符合县级产业振兴规划、产业链条具有延伸潜力、市场前景较好的1-2个特色优势农业产业。衔接推进区可与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产业强镇、高标准农田、特色小镇等有机结合,统筹推进、联合打造。
2.有合理的规划布局。衔接推进区内村庄应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庄或特色保护类村庄,不能将城中村以及城郊融合类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纳入其中;应当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发展功能定位准确,发展规划可持续。
3.有强烈的实施意愿。县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建立由分管领导挂帅,乡村振兴局、财政局牵头的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并成立工作专班,科学编制衔接推进区实施规划,组织骨干力量精心实施。
4.有过硬的保障措施。县级应根据衔接推进区建设需求,统筹整合行业部门资金资源、吸引社会资本积极投入,各级财政资金要按照各自管理办法规范使用。整合的行业资金规模不得低于安排到衔接推进区的各级衔接资金总量的50%;项目建设所需土地指标,县级应优先给予保障。
四、有关要求
1.强化政策支持。省里把衔接推进区建设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对衔接推进区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对工作扎实有力、成效明显的县给予资金奖励。各地要将衔接推进区建设工作与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驻村帮扶结合起来,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优先派向衔接推进区,衔接推进区确定优先选择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派驻集中的片区;要将衔接推进区内行政村“两委”成员、致富带头人、优秀青年农民等,优先纳入培训计划。加大对衔接推进区金融支持力度,持续扩大“齐鲁富民贷”规模,积极开展“富农产业贷”试点。
2.落实推进责任。有关县党委、政府要把衔接推进区建设作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摆在突出位置,高标准规划设计,高质量推进落实,扛牢县级主体责任,压实各部门任务分工;建立分析研判、定期通报、跟踪督办、激励先进等制度,强化项目建设资金保障,采取务实管用举措有序推进,确保衔接推进区建设取得实效。
3.严格审核把关。原则上衔接推进区建设按2年期限编制实施规划,明确实施项目、责任部门、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等内容,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以县政府名义上报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级要严把审核关,择优确定衔接推进区名单,于12月10日前报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省级建立竞争立项机制,组织做好专家评审、视频答辩、现场核查等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资格,本年度不予安排。
4.加强工作指导。各级乡村振兴和财政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经常性深入基层督促指导,搞好协调服务,强化工作指导,研究解决衔接推进区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促进衔接推进区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要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借鉴。
联系人:
孔令良省乡村振兴局规划财务组0531-51789377
乔敏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0531-51769784
电子邮箱:sfpbghcwz@shandong.cn
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山东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211/t20221116_41417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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