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营口市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纪实
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是构建新发展时期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的创新方式,也是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增强乡村依法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按照国家和省两级《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11月,营口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司法局制定了《营口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扎实推进培育工作。截至2022年9月,全市643个行政村中有413个行政村完成了学法用法示范户的评选工作,共评选出473个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村级覆盖率达到64.2%,超额完成“到2022年底实现5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工作目标。
一、提高政治站位,构建普法新机制
营口市农业农村局充分认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部署要求上来,在《方案》中明确了2022年底实现5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25年底实现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到全市100%的行政村的工作目标。为积极适应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新形势新定位,在原方案的基础上,2022年4月我市以市委农办名义向各县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县、乡两级政府责任。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作为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的重要抓手,建立了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努力构建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与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养法律明白人有机结合的普法新机制,分层次、按比例、有序推进培育工作,为乡村振兴培养一批农村法律人才。
二、面向农村农民,提升培育新质效
围绕加快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导向,为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能力,推动法治成为群众的思想共识和行为准则,营口市坚持面向农民、深入农村,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扎实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
一是开展有针对性的学法用法培训。制定农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计划和学法清单,将示范户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引导示范户主动参加培训,做好培训大文章,自2022年起分区分片每年集中培训16个学时以上。组建普法讲师团,服务培育工作,自2022年每年组织2期农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班。
二是开展执法机构与示范户“结对子”活动。组织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采取全员包区包片等方式,确保每个学法用法示范户都有执法人员签订结对协议,建立日常联系,提供法律服务,确保每季度到户指导1次以上。
三是加强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和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法治文化阵地、农家书屋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职业院校等具备法治普及功能的单位机构,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打造农民学法用法平台。到2025年,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个农业法治文化阵地或法治图书角。
三、强化示范带动,集聚法治新力量
营口市以农民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熟悉农村常用法律知识、熟悉基层社情民意的优势,围绕涉农重点法律法规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法治宣传,强化示范带动作用,集聚法治新力量。
一是立足实际,唱好培育重头戏。牢牢抓住选、培、用、管等环节,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把培育工作与送法下乡活动,与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养“法律明白人”相结合,紧盯“四个一批”,培养一批农民学法用法典型,建设一批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创作一批乡村文艺节目,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操作的培育模式。
二是搭建平台,营造普法好氛围。组建县区农村学法用示范户学习交流群,结合全国智慧普法平台、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网络培训平台开设在线学法用法课程,通过不定期推送信息、探讨法律问题等方式,以点带面,以先进带后进,调动示范户学习热情,提高培育工作实施效率,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三是示范带动,擦亮学用金招牌。充分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带动作用,真正做好五个明白人:一是学法懂法明白人,二是法治宣传明白人,三是矛盾调处明白人,四是参与管理明白人,五是示范引领明白人。并在村中带头守法,立家规、严家训、树家风,带动农民遇事找法、维权依法;带头用法,引导农村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主动参与矛盾纠纷疏导化解,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营口市将持续深入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注重挖掘和宣传示范户学法用法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示范户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带动农村村民增强法治观念,主动参与乡村治理和乡村建设,在乡村振兴各项事业中发挥重要作用。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nyyw/nyxw/gzdt/202211/t20221110_4701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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