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推进活体畜禽抵押融资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08
来源: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2022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关于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拓宽涉农贷款抵质押物范围,积极发挥金融支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市农业农村委会同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市金融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推进活体畜禽抵押融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融资标准、规范融资环节等内容。
二、主要内容
(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牛(奶牛、肉牛)、猪(育肥猪、能繁母猪、种猪)、羊、蛋鸡等活体畜禽抵押融资工作,打造“政府、银行、担保、保险”联动支持畜禽养殖产业发展的金融支农模式,努力盘活规模畜禽养殖场生物性资产。
(二)明确融资标准。支持在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中备案的经营主体以牛(肉牛、奶牛)、猪(育肥猪、能繁母猪、公猪)、羊、蛋鸡等活体畜禽进行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活体禽畜、相关饲养支出以及养殖场等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维修等生产经营的合法用途。金融机构根据畜禽生产情况、出栏时间、风险状况等特点确定合理贷款期限,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风险溢价原则合理确定贷款利率。
(三)规范融资环节。主要包括:合理评估价值、落实统一登记、健全流转机制、开展动态监管、加强保险保障。
(四)明确职责分工。主要包括:健全沟通机制、实行差异化监管、指导开展统一登记、加强再贷款支持、加强管理和服务、切实做好风险管控、积极开展融资创新。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ZWGK0/ZCJD152022/202210/t20221013_600825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2023年上半年土地...
2023-07-21“五位一体”金融支农...
2023-05-13芜湖市创新推行党组织...
2023-04-15“千万元村”的诞生秘...
2023-03-11安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
2023-03-04轻轻松松“颗粒归仓”...
2022-12-24土地托管“托”起好日...
2022-12-082022年第三季度土...
2022-12-08乡贤理事会“理”出文...
2022-12-08土地托管,种地打工两...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