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2年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2〕133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林业和草原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论述,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激励科技创新人才的决策部署,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工作提质提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2﹞87号)和《河北省自然资源厅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冀自然资字﹝2022﹞108号),现将开展2022年河北省自然资源厅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围绕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履行和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和贡献为导向,将解决自然资源事业发展重大需求、重大科技问题和实践难题的创新贡献作为重要评价指标,注重人才选拔与自然资源领域重大科研任务承担、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有机结合,畅通渠道,公平公正,严格守纪,认真做好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推荐遴选工作。
二、推荐重点领域和名额分配
(一)推荐重点领域
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重点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评估核算、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生态保护修复、绿色勘探开发利用、灾害监测预警防治、海洋资源保护、测绘地理信息、卫星遥感技术、自然资源信息化、林业草原等科技创新领域推荐。
(二)推荐名额分配
本次推荐主要面向我省自然资源行业一线科研人员。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及本地区行业单位科技人才推荐;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所属单位推荐;厅属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科技人才推荐。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推荐2名科技领军人才、3名青年科技人才和1个创新团队;省林业和草原局可推荐2名科技领军人才、3名青年科技人才和1个创新团队;厅属各事业单位可推荐1名科技领军人才、2名青年科技人才和1个创新团队。
三、申报资格和条件
申报人选、申报创新团队技术带头人需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自然资源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我省自然资源行业从事科研一线工作,科技创新工作业绩突出、发展潜力大。
(一)申报科技领军人才应具备的条件
1.有较高的理论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深厚的学术造诣及广泛的行业影响力。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自然资源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大贡献。
3.创新能力强,在攻克制约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的基础前沿难题和关键技术方面,创新理论、技术方法和装备,取得显著成效,曾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且为项目主要负责人。对于国土空间规划等综合性软科学专业,科技进步奖条件可适当放宽。
4.在自然资源相关学科领域取得高水平、代表性成果(学术论文、发明专利、成果转化、工程应用等),并得到省内外同行广泛认同。
5.具有较强的科研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战略眼光和创新思维,重视人才梯队建设。
6.科技领军人才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领域人才或成绩特别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7.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和个人诚信不良记录。
(二)申报科技创新团队应具备的条件
1.团队研发能力强,坚持在其学科领域持续长期攻关研究,整体创新业绩突出,曾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对于国土空间规划等综合性软科学专业,科技进步奖条件可适当放宽。
2.科研成果、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3.团队建设良好,研发活跃、管理规范、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协同创新能力。
4.团队年龄结构合理,老中青结合,并相对稳定。
5.科技创新团队技术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领域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青年科技人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勇于开拓创新,发展潜力大,拟开展的科学研究具有较好的创新性。
3.长期工作在业务一线,有一定的创新业绩,业务能力获得用人单位、科技创新平台或创新团队的认可。
4.曾获得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以上奖励且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水平较高的论文3篇以上。对于国土空间规划等综合性软科学专业,科技进步奖条件可适当放宽。
5.青年科技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和个人诚信不良记录。
四、申报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团队)按照附表要求填写申报书,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4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提交推荐单位审核。
(二)推荐单位根据单位推荐名额对申报人(团队)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最终推荐人员(团队),并进行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推荐单位请于2022年10月30日前将纸质申报书、佐证材料、推荐函、汇总表及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报送省自然资源厅科技外事处,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并提交。
(四)申报人(团队)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对申报人(团队)的学术道德、思想品德和推荐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核,坚决杜绝任何违纪违规、弄虚作假或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严禁任何形式的请托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撤销所评人才称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科技外事处
段斌0311-66771567 宋一平0311-66772175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0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科技外事处(收)
邮编:050051
附件:1.河北省自然资源厅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科技领军人才申报书.docx
2.河北省自然资源厅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科技创新团队申报书.docx
3.河北省自然资源厅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青年科技人才申报书.docx
4.河北省自然资源厅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推荐汇总表.docx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9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zrzy.hebei.gov.cn/heb/gongk/gkml/gggs/tz/kjcs/107706939065771253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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