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进深蓝,建设海洋强国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
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要求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对于建设海洋强国,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强调“建设海洋强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任务”。
十年来,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自然资源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为根本指引,秉承新发展理念,沿着“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的逻辑轨道,在星辰大海的征途上,书写了新时代建设海洋强国的奋斗答卷。
挺进深海——十年来,海洋调查走向深海极地,组建海洋卫星星座,筑牢海洋强国建设之基
深耕蓝色国土,建设海洋强国,离不开海洋科技的创新与进步。这十年,海洋调查和观测手段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
2019年,“蛟龙”号载人深潜器带着“蛟龙探海”的故事,从深海走进北京展览馆,等待着“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型成就展”的参观者。
2020年,“奋斗者”号载人深潜器坐底马里亚纳海沟“挑战者深渊”,创下10909米的中国载人深潜新纪录。
在无人深潜领域,“海龙”“潜龙”“海燕”“海斗”“海翼”多系列水下机器人、水下滑翔机十年来不断突破,与载人深潜共同实现深海梦。
曾随“蛟龙”号完成多次深潜的“中国载人深潜英雄”傅文韬一直盼望着深潜基地能建立起来!就在不久前,位于青岛即墨的“国家深海基地”项目通过竣工验收。这是我国首个、世界第五个深海技术支撑基地。
2022年4月,高分三号02星升空,与2017年发射的高分三号卫星、2021年发射的高分三号01星,共同组成我国首个海洋监视监测雷达卫星星座。
一个月后,海洋二号D卫星投入业务化运营。至此,海洋二号B/C/D三颗卫星组网,我国首个海洋动力环境卫星星座建成。
“我们像盼星星、盼月亮一样,盼我们自己的海洋卫星。”这曾是多少海洋工作者的盼望。2002年起,从我国第一颗海洋卫星海洋一号A到海洋一号D,海洋水色卫星星座闪耀太空。至此,海洋卫星与海洋站、雷达、浮潜标、海底观测网、志愿船、断面调查等多手段共同作用,全球海洋立体观测网基本形成。
“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谈笑凯歌还”,就此照进现实。
2019年10月13日,我国第一艘自主建造的极地科学考察破冰船“雪龙2”号停靠深圳蛇口游轮母港,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成为2019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的“大明星”。
两天后,“雪龙2”号奔赴南大洋,与“雪龙”号共同执行中国第34次南极考察任务,开启了我国“双龙探极”时代。
2014年,中国第四个南极考察站——泰山站建成。2018年,罗斯海新站选址奠基。
一个个南极考察站,一次次南极科考,记录着一代又一代南极科考人的奋斗。从被《南极条约》大会“请出场外喝咖啡”,到让五星红旗一次次在南极高高飘扬……中国一步步迈向极地考察大国之列。
2018年,由中国和冰岛共同筹建的中—冰北极科学考察站正式运行。这是我国在北极地区除黄河站之外又一个综合研究基地。
如今,我国成为南极条约协商国和北极理事会正式观察员国,2017年发布《中国的南极事业》白皮书,2018年发布《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极地大国”地位进一步巩固。
十年来,“向阳红01”“向阳红03”“雪龙2”“大洋号”“深海一号”一批新型科考船,载着科研人员不断走向深海极地,与海洋卫星星座,一起照亮星辰大海的征途。
向海而兴——十年来,海洋科技不断创新,海洋经济步入高质量发展,澎湃海洋强国建设动能
发达的海洋经济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支撑。
2021年,中国海洋生产总值首次突破9万亿元。海洋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稳经济作出了贡献。观其背后,海洋经济的亮眼表现,是支持海洋创新发展一系列政策成效的显现。
2021年9月,“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威海)”正式揭牌。这是自然资源部与地方共建的首个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
试验场是公益性产业服务和科技支撑平台,是我国海洋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业务体系建设与运行的重要试验平台。
按照“北东南”“浅海﹢深远海”的布局,自然资源部系统推进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体系建设,规划了威海、舟山、珠海和“深海”4个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
多年来,海洋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重要突破——
2017年,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实施了我国首次海域天然气水合物试采;2019年~2020年,成功实施第二轮试采,实现了从“探索性试采”向“试验性试采”的重大跨越。
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截至2021年全国海水淡化工程规模超过180万吨/日,为沿海缺水城市和海岛地区水资源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
自然资源部支持兆瓦级潮流能、波浪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应用示范,潮流能新装机规模和连续运行时间均居世界前列。
自然资源部支持沿海省市建设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研发中心近500个,海洋医用骨科新材料、海底光电复合缆等14项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多年来,海洋产业合作平台、创新发展试点示范作用显现——
通过举办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为国内外涉海企业搭建经贸合作平台。自然资源部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门出台《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主要合作银行涉海贷款余额保持在6000亿元~7000亿元;联合深交所发布“蓝色100”指数,连续6年举办海洋中小企业投融资路演,为近200家企业搭建投融资对接平台。
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支持15个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的新兴产业发展,近年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超过10%,同时推动了16个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在提高海洋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海洋产业融合发展方面取得了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一系列努力换来的是实实在在的成果。2012年~2021年,我国海洋生产总值由5万亿元增长到9万亿元,海洋经济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1年,国务院在批复《“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海洋强国。
在努力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自然资源人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致2019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的贺信中的嘱托,要加快海洋科技创新步伐,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
人海和谐——十年来,落实生态优先,注重严格保护,健康的海洋是海洋强国根本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海洋开发总布局之中,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并举,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维护海洋自然再生产能力。
渤海是我国唯一的半封闭型内海,滋养着沿岸三省一市。由于水动力差和高强度开发,渤海生态,一度成为关注焦点。
2018年~2020年,自然资源部组织环渤海的辽宁、河北、天津、山东实施了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生态修复项目,共整治修复滨海湿地9212公顷、岸线132公里,高质量完成了渤海生态修复目标任务。项目实施区域海洋生态功能的恢复,增加了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带动了滨海地区旅游产品价值增长,探索了滨海盐碱地生态修复和产业化发展的新路,部分项目还发挥了海洋防灾减灾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生态、社会、经济综合效益。
2020年8月,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提出将红树林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除国家重大项目外禁止占用红树林地等制度性安排,明确了到2025年营造和修复红树林面积18800公顷的任务目标。相关省份不断加大红树林保护修复力度,取得积极成效,我国成为世界上少有的红树林面积净增加的国家。
组建自然资源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2018年,自然资源部正式挂牌,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开创了陆海统筹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新局面。自然资源部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的部署,逐步完善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海洋生态监测预警体系等,大力推进海洋生态修复重点专项行动和工程,努力实现海洋资源严格保护与高效利用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始终坚持陆海统筹,保护优先,节约集约,扎实推进海洋资源保护利用管理,取得新成效。
——加强调查监测,进一步摸清主要海洋资源家底。完成了全国无居民海岛、沿海滩涂、珊瑚礁,以及红树林、盐沼、海草床三大蓝碳生态系统等基础和基线调查。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全国海岸线修测工作。
——强化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研究制定了《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将海洋空间资源相关用途纳入用地用海分类体系,实现国土空间的全域全要素覆盖。同时,在统一分类体系的基础上,部署沿海地区编制陆海统筹国土空间规划,印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在科学界定海陆分界线的前提下,明确海洋空间功能分区,统筹衔接陆海空间布局。
——严格海域海岛管控,节约集约用海用岛。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坚决遏制非法围填海。2018年7月以来,违法围填海规模由以往一年几百上千公顷下降到4年累计21.05公顷,成效显著。同时,实施更为严格的无居民海岛保护,已开发的无居民海岛要实行严格的监管,未开发的要作为战略“留白”并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管控新增用岛。
——加大保护力度,全面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累计实施了58个“蓝色海湾”整治项目、24个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61个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生态修复项目等,初步遏制了局部海域红树林、盐沼、海草床等典型生态环境退化趋势,区域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十三五”以来,全国整治修复滨海湿地3万公顷、岸线1500公里。
2021年,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发布自主研发的“质量守恒海洋环流数值模式‘妈祖1.0’”,作为自然资源部海洋预报“芯片”工程成果,填补了我国业务化海洋环流数值预报领域的空白。这是继风暴潮、海冰、海啸等海洋灾害数值预报模式实现自主化后,填补的又一项空白。
十年的探索让我们更加坚定: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按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推进实施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在守牢生态安全边界的前提下,高效有序利用海洋资源,实现“发展中保护、保护中发展”。
蓝色伙伴——十年来,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不断扩大蓝色朋友圈,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
2013年,中国发出“一带一路”倡议,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成为我国与世界合作交流的新脉动。
“我们人类居住的这个蓝色星球,不是被海洋分割成了各个孤岛,而是被海洋连结成了命运共同体,各国人民安危与共。”2019年4月23日,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青岛集体会见应邀出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成立70周年多国海军活动的外方代表团团长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
这一重要倡议,是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的有力抓手,也是深化“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实践的行动指南。中国积极发展蓝色伙伴关系,与5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建立海洋合作关系,向南海周边国家持续提供海啸预警等公共产品服务。
十年来,中国—东盟国家海洋科技联合研发中心建设加快推进,中国与东盟国家在蓝色经济、海洋产业技术等领域的合作逐步深化。发起和机制化举办中国—东南亚国家海洋合作论坛、东亚海洋合作平台青岛论坛、厦门国际海洋周、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等活动,利用东亚海环境管理伙伴关系等多边平台,实施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合作项目,为建立“蓝色伙伴关系”网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欧蓝色伙伴关系不断巩固,自2016年葡萄牙正式成为中国首位“蓝色伙伴”以来,中国的“蓝色伙伴关系”网不断拓展,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海洋合作。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欧盟委员会共同签署《关于为促进海洋治理、渔业可持续发展和海洋经济繁荣在海洋领域建立蓝色伙伴关系的宣言》。迄今,双方已成功举办5届中欧海洋综合管理高层对话,首届中欧“蓝色伙伴关系”论坛在海洋空间规划、蓝色投融资等领域取得重要共识和务实成果。
中非海洋科学与蓝色经济合作不断深入,自然资源部高度重视与非洲国家开展海洋领域合作,分别与塞舌尔、莫桑比克等5个非洲国家签署了海洋领域合作协议,建立了蓝色伙伴关系;先后与尼日利亚、莫桑比克、塞舌尔和马达加斯加共同开展了海洋科学调查,增强对海洋的认识与了解;与佛得角合作编制了圣文森特岛海洋经济特区规划,助力当地发展蓝色经济。
2022年6月27日至7月1日,2022年联合国海洋大会在葡萄牙里斯本举行。会议期间,中国代表团参加了全会和互动对话,主办和合作主办多场边会,与多个国际组织举行双边会谈。中国在大会期间举办的“促进蓝色伙伴关系共建可持续未来”边会发布《蓝色伙伴关系原则》、发起的“可持续蓝色伙伴关系合作网络”和“蓝色伙伴关系基金”展现了中国在海洋事务上开放、包容、负责任的大国形象,“蓝色伙伴关系”机制更加成熟、内容更加丰富,合作更富活力。在这个重要海洋国际平台上,中国立场、中国理念、中国实践与倡议得到充分阐述与广泛传播。
2022年8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自然资源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成立“海洋十年”中国委员会,制定《“海洋十年”中国行动框架》,组织实施和协调推动“海洋十年”相关重点工作。“海洋十年”即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2021-2030),其愿景是“构建我们所需要的科学,打造我们所希望的海洋”,旨在“推动形成变革性的科学解决方案,促进可持续发展,连接人类和海洋”,是联合国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决议和近十年最重要的全球性海洋科学倡议,将对海洋科学发展和全球海洋治理产生深远影响。“海洋十年”的使命、愿景和目标与中国倡导的“海洋命运共同体”高度契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着力推动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要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着力推动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要发展海洋科学技术,着力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要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着力推动海洋维权向统筹兼顾型转变。
这是海洋强国建设的关键领域和主攻方向。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pl/202209/t20220923_27599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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