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
鲁农法字〔2022〕22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农法综函〔2022〕60号)要求,确定在全省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所属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一般程序查办,并于2021年10月1日以后立案、2022年9月30日前结案的农业行政处罚案卷。
二、评查方式
各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查,择优向省厅推荐3-5卷案情相对复杂、典型性和代表性强的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参评,同时报送本市编号为2号的农业行政处罚案卷一卷(抽查案卷);省厅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的参评案卷进行集中评查,评选出省级优秀案卷和优秀文书,并按要求择优上报农业农村部参加全国优秀案卷评选。各市推荐参评案卷中,县级查办的案卷不少于本市推荐总数的60%,每个单位限报1卷,同一执法种类的案卷原则上只推荐1卷,并填写《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推荐表》。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评查。各市农业农村局要按照通知要求,对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一次全面评查。无特殊原因,不得放弃参评。
(二)严格推荐报送。各市对推荐上报的案卷要认真进行审查,确保所推荐案卷质量、数量和报送时间要求。
(三)确保原样复制案卷。各市上报参评案卷,应当是原始案卷的复制卷,不得进行加工或改造。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各市请于9月30日前,将参评案卷复制卷、抽查的2号案卷的复制卷及PDF电子版和《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推荐表》等材料报送省厅法规处。
联系人:孙善亮于辉电话:0531-51789127
电子邮箱:sdnyzcfg@shandong.cn
附件: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推荐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9月19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209/t20220919_40654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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