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
2022年,各级农牧部门深入推进食用农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聚焦重点品种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和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查处一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形成有力震慑。现将今年以来查办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农牧和科技局查处呼和浩特市吉吉农牧业有限公司养殖过程中使用产蛋期禁止使用兽药案
2022年1月,在自治区农牧厅组织实施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中,武川县农牧和科技局组织执法人员抽取呼和浩特市吉吉农牧业有限公司1批次鸡蛋,经检测,检出产蛋期禁用兽药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经立案调查,该公司生产销售的鸡蛋中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武川县农牧和科技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呼和浩特市农牧局查处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欣月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草莓案
2022年2月,在自治区农牧厅组织实施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中,呼和浩特市农牧局组织执法人员抽取新城区欣月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1批次采收上市期草莓,经检测,检出常规农药烯酰吗啉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经立案调查,该合作社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草莓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呼和浩特市农牧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对其作出行政罚款5300元的处罚决定。
3.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查处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富彬家禽养殖农民合作社养殖过程中使用产蛋期禁止使用兽药案
2022年3月,在自治区农牧厅组织实施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中,呼伦贝尔市农牧局组织执法人员抽取海拉尔区富彬家禽养殖合作社生产的1批次鸡蛋,经检测,检出产蛋期禁用兽药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经立案调查,该合作社生产销售的鸡蛋含有国家禁止使用兽药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呼伦贝尔市农牧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4944元。
4.赤峰市巴林右旗农牧局查处个体种植户张某某生产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芹菜案
2022年1月,在自治区农牧厅组织实施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中,巴林右旗农牧局组织执法人员抽取个体种植户张某某的1批次采收上市期芹菜,经检测,检出常规药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经立案调查,张某生产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芹菜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巴林右旗农牧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五十条一款及《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00元,并处罚款5000元,合计罚款5200元。
5.锡林郭勒盟农牧局查处德碧园农业种植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小油菜案
2022年4月,在自治区农牧厅组织实施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中,锡林郭勒盟农牧局组织执法人员抽取德碧园农业种植有限责任公司的1批次采收上市期小油菜,经检测,检出常规农药阿维菌素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经立案调查,该公司超浓度使用常规农药且未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其生产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小油菜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锡林郭勒盟农牧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6.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农牧局查处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田某在蔬菜种植中使用禁止在蔬菜上使用农药案
2022年1月,在自治区农牧厅组织实施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中,鄂尔多斯市农牧局组织执法人员抽取达拉特旗个体种植户田某种植的1批次油麦菜,经检测,检出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经立案调查,达拉特旗农牧局依据《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当事人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7.鄂尔多斯市农牧局查处鄂尔多斯市昱万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芹菜案
2022年3月,在鄂尔多斯市农牧局组织实施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中,鄂尔多斯市农牧局组织执法人员抽取昱万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1批次采收上市期芹菜,经检测,检出常规农药氯氰菊酯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经立案调查,该公司生产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芹菜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鄂尔多斯市农牧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6元并处罚款5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8.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农牧局查处金鹭伊蜜尔种养殖基地生产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油麦菜案
2022年6月,在鄂尔多斯市农牧局组织实施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中,伊金霍洛旗农牧局组织执法人员抽取金鹭伊蜜尔种养殖基地1批次采收上市期油麦菜,经检测,检出常规药物吡虫啉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经立案调查,该基地生产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油麦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伊金霍洛旗农牧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当事人作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9.通辽市开鲁县农牧局查处个体户邵某某在蔬菜种植中未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
2022年1月,通辽市开鲁县农牧局接到开鲁县市场监管部门移交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线索,对开鲁县小街基镇双泡子村邵某某种植的芹菜样品被检出噻虫胺残留超标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种植户未按照农药标签标准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使用剂量使用农药导致芹菜样品噻虫胺残留超标。开鲁县农牧局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邵某某立即改正其不合理用药行为,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10.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农牧和科技局查处个体户苑某在蔬菜种植中未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
2022年1月,在自治区农牧厅组织实施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中,磴口县农牧局组织执法人员抽取个体种植户苑某种植的1批次采收上市期茼蒿,经检测,检出常规农药辛硫磷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经立案调查,该种植户未按照要求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磴口县农牧局依据《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对当事人苑某作出行政处罚500元的处罚决定。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nmyw/202209/t20220914_21322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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