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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王尚云、聂明开等3户申请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的请示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息烽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王尚云、聂明开等3户申请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的请示县人民政府:王尚云、聂明开等3户申请将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共计74.41㎡补办出让手续(建筑面积共计212.57㎡)。经审查相关资料,符合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条件。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土地出让程序提高行政效率的措施的通知》(筑府办发〔2013〕43号)文件精神,按照《息烽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执行2018年息烽县城镇土地级别调整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实施细则的通知》(息国土资通〔2018〕61号)文件中划拨土地不改变现状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详见附表1)计算王尚云、聂明开等3户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为29699元。现报请县人民政府对王尚云、聂明开等3户收取土地出让金29699元(详见附表2),办理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当否,请批示附件:1.划拨土地不改变现状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2.国有土地使用权补缴土地出让金统计表 息烽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 日(联系人:金文英;联系方式:87727852)附件1划拨土地不改变现状补交土地出让金标准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级别用途城区乡镇I级地II级地III级地IV级地一类乡镇二类乡镇三类乡镇商服用地995630 378293365293230住宅用地21416214412013912072工业用地917763/636053备注:上表为根据息烽县三大类用地(商服、住宅、工业)基准地价标准,分别采用商服45%、住宅40%、工业35%的出让金比例核定楼面出让金标准。划拨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水平即为完整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水平扣减土地出让金。计算公式:土地出让金=房屋建筑面积或土地面积×楼面出让金或单位地价出让金×年期修正系数1、商业用地、住宅用地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工业用地按照土地面积计算。2、若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实际容积率小于其基准地价对应平均容积率时,按照土地面积计算。(基准地价设定容积率为:商业用地,城镇和乡镇容积率为1.0;住宅用地,城镇容积率为2.0,乡镇容积率为1.5)3、补交土地出让金标准按上表执行。 附件2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统计表序号土地坐落申请人土地用途不动产权证变更前土地面积(㎡)变更前房屋建筑面积(㎡)变更前使用权类型变更后土地面积(㎡)变更后房屋建筑面积(㎡)变更后使用权类型土地级别补缴标准(元/㎡)房屋竣工时间(年)应补缴土地出让金金额(元)备 注1息烽县九庄镇九中路王尚云谭守菊住宅用地黔(2022)息烽县不动产权第0011715号21.9421.39划拨21.9421.39出让一类乡镇1391987.11.302753 1.根据2018息烽县城镇土地级别调整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实施细则中划拨土地不改变现状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计算。 2.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以房屋竣工时间开始计算使用年限。 3.王尚云、谭守菊户,该户因住宅用地实际容积率小于其基准地价对应平均容积率,按照土地面积计算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金额。 2息烽县小寨坝镇南山大道C3栋1层1—9号聂明开余志芬住宅用地黔(2022)息烽县不动产权第0013719号15.7257.28划拨15.7257.28出让三级地1442006.9.308073 3息烽县小寨坝镇南山大道C3栋3单元2层3-2-2号聂明开余志芬住宅用地黔(2022)息烽县不动产权第0013714号36.75133.9划拨36.75133.9出让三级地1442006.9.3018873 合计74.41 212.57 74.41 212.57 29699
原文链接:https://zrzy.guizhou.gov.cn/wzgb/zwgk/zfxxgk/fdzdgknr/zcwj/tfwj3/202208/t20220831_763012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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