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村庄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导则(试行)》政策解读
《贵州省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村庄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导则(试行)》政策解读
中共贵州省委组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
1.《贵州省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村庄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出台背景
1.1 政策背景
1.1.1 国家政策背景
2020年10月,中央组织部、财政部部署开展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计划用3年时间,在全国1000个左右红色村开展试点,着力建设红色美丽村庄,并印发实施了《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20]16号),全面明确试点建设主要内容:一是要建强红色村党组织,充分发挥在建设红色美丽村庄中的领导作用;二是要深入开展红色教育,丰富红色美丽村庄建设内涵;三是充分依托红色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四是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治理机制,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五是要着力改善村容村貌,建设宜居宜业红色美丽村庄。
1.1.2 我省政策背景
当前,我省正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重要指示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20]16号)要求,我省按照突出典型性、代表性、示范性的要求,组织市、县两级认真申报,省级严格评审,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最终确定了全省第一批23个试点村。
开展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就是要在乡村振兴特别是组织振兴推动乡村振兴上先行先试,积极破解新问题、探索新路径,为全省乡村振兴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方法路子,以点带面推动全省乡村全面振兴。为高质量推进全省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工作,省委组织部、财政厅于2021年5月印发实施《贵州省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黔组通[2021]24号),明确提出了坚持可操作性与前瞻性相结合,落实“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要求,协同“三线”,高质量编制整村规划,强化具体方案设计,做到可执行、管长远等相关要求。
1.1.3 小结
为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文件的指示精神和相关要求,科学指导和规范贵州省红色美丽村庄规划编制,结合贵州省地方实际制定“导则”。
1.2 试点建设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坚持规划先行、建管并重,做到发展有遵循、建设有抓手、管理有方法。坚持高位推动、多方协同,构建上下联动、多方互动工作格局。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把依靠群众、宣传群众、发动群众贯穿试点工作全过程。坚持红色引领、示范带动,把红色资源运用好、红色传统发扬好、红色基因传承好,以红色精神的传承赓续不断激发广大群众的内生动力,夯实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通过组织振兴带动乡村振兴,示范带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扎实开展,为推动全省乡村振兴开新局探索有效路径、方法和经验。
2.主要内容解读
2.1 适用范围
“导则”适用于全省红色美丽村庄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并明确红色美丽村庄主体村寨与集镇重叠的,相关规划设计方案同时遵照集镇规划相关规范和要求,需结合导则进行编制。
2.2 编制层级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村庄规划全域全要素管控要求的特点,“导则”结合试点村特性,构建“区域红色主题专项规划+村域统筹规划+主体村寨与重点单元设计方案”三层级编制方法。
2.3 编制原则
“导则”提出了党建引领、示范先行,多规合一、统筹布局,突出重点、精细设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村民主体、乡村本位,突出特色、体现多元等编制原则。
2.4 编制要求
“导则”明确了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由省级统筹、部门联动、市县主责、乡镇实施,建立专业团队编制、驻村规划师指导、村民参与的规划编制工作机制,并对“挖掘史实、驻村调研、规划实施、工作底图”等方面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
2.5 规划方案
“导则”明确了红色美丽村庄规划设计方案应紧扣红色主线,突出红色文化传承、赓续红色基因,坚持党建引领,全面统筹自然生态、田园空间、村寨格局及各类建设,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和程序导向“四个导向”,落实“多规合一”要求,坚持集约节约、精细高质量发展原则,强调具体方案设计落地,重点包含“目标定位、区域红色主体、村域国土空间用地布局与重点区域管控、村域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红色展示与教育体系、产业空间引导、基础实施布局、公共服务实施布局、农房建设与宜居环境提升、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乡村治理与基层组织建设、主体村寨与重要单元、近期实施保障”等十三个方面内容。
2.6 设计方案要点引导
“导则”对红色遗存与传统建筑保护利用、建筑与空间、村庄风貌、乡土环境、生态基础实施、田园基础实施、设计管控要求等六方面内容进行了设计引导,并提出了各方面的负面清单。
3. 成果要求
3.1 成果
关于规划成果的表达,为确保村民易懂、村委能用、乡镇好管,“导则”将成果分为村民版、报批版、研究版三种类型。村民版成果作为村民了解规划,参与规划的重要支撑,应具有文字通俗易懂,图件直观化、图像化的特点,其规划核心内容可纳入到村庄管理公约,作为村规民约的一部分,也可以独立为一部分,成果表达为“一图一表一说明”,真正让村民能看懂规划、积极参与规划监督实施。报批版成果作为管理部门的后台支撑数据,应具备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为后期高质量的动态管控提供丰富、准确、完善的数据支撑,从利于管理的角度来对图文表及数据库进行成果的提炼,可以让管理部门更好的对村庄发展进行精准管理。鼓励各地围绕规划作探索性深入研究、形成支撑规划的研究版成果。
3.2 图件
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编制思路,成果除了基本的文本、图件、数据库以外,增加了方便公众参与的附件部分,附件中的村民、部门、专家意见可为村内坚实基础信息的收集和保存,为规划的动态维护及其他部门工作提供支撑。
原文链接:https://zrzy.guizhou.gov.cn/wzgb/zwgk/zfxxgk/fdzdgknr/zcwj/zcfg/202201/t20220121_723739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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