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01号建议的答复函
类别:A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0〕121号
刘恒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庄里镇)陕西省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政策性支持的建议》(第601号)收悉。建议客观实际,针对性强。庄里镇试验区是我省4个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之一。近年来不断发挥简政放权、赋权增能改革效能,各项改革工作走在了前列,经济建设成效显著,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取得可喜成绩。我厅积极支持,现结合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就“增加庄里试验区土地使用指标,满足辖区内项目建设需要”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经与渭南市自然资源局和富平县沟通了解,2017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调整完善时下达庄里镇建设用地指标3.2万亩。2019年渭南市通过市域调剂又追加建设用地指标2千亩。到目前,除已安排意向项目用地外还剩余约2千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同时渭南市域内还有剩余规模1.7万亩,市域内还有调剂空间。且鉴于本轮规划将于今年底到期,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编制,为有效保障试验区用地,下一步我厅将指导渭南市自然资源局和富平县:一是统筹轻重缓急和时序安排,用好用足现有剩余建设用地指标,保障2020年前急需建设的重点项目,县域内不足的可在市域内调剂,市域内确实解决不了的,省域统筹。二是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统筹考虑,合理布局,结合试验区建设发展实际在用地指标上予以适当倾斜,留足2020年后项目建设用地。
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地意见和建议,我们愿和您一起共同努力,促进我省自然资源事业的发展,为加快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1日
(联系人:王渝,电话:029-84333048)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anxi.gov.cn/info/4575/54328.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2023年上半年土地...
2023-07-21“五位一体”金融支农...
2023-05-13芜湖市创新推行党组织...
2023-04-15“千万元村”的诞生秘...
2023-03-11安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
2023-03-04轻轻松松“颗粒归仓”...
2022-12-24土地托管“托”起好日...
2022-12-082022年第三季度土...
2022-12-08乡贤理事会“理”出文...
2022-12-08土地托管,种地打工两...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