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23号提案的答复函
类 别:A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1〕82号
袁卓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柞水县陕南移民安置点工作的建议的提案》(第42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大会秘书处议案建议组意见,结合我厅职能分工, 2021年4月26日,我厅派工作组和地勘专家赴柞水县,会同商洛市、柞水县自然资源局就提案中反映的原住民房屋后山存在地质灾害隐患问题,开展现场踏勘、查阅资料并召开了座谈会。依据《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责成市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相关专业资质单位对该处民房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进行调查,实事求是妥善处置有关问题。
4月30日,柞水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陕西省地矿第一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对柞水县亿昇小区地质灾害情况以及小区前缘坡脚住户张馨予上报其房后边坡存在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了现场调查认定:“场区内未发现现状地质灾害,其房后边坡处于基本稳定状态,但房后人工边坡,受风化、树木根劈及降雨作用,边坡顶部与植被接触地段,岩体多呈碎块状,存在零散块石掉落现象,总体危险性小;建议住户加强巡视,尽量减少在屋后停留行走时间,防止发生落石造成伤害。”
因此,提案中反映的地质灾害隐患问题不属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范畴,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省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大中型集中安置区为重点,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继续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切实提升社区治理能力;督促市县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培训演练,强化地质灾害群策群防体系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袁卓亚委员,您高度关注民生的情怀,认真负责的态度,为我们做出了表率,再次感谢您的意见建议和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5月26日
(联系人:赵小明 联系电话:189****0312)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anxi.gov.cn/info/4576/570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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