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82号建议的答复函
类 别:B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1〕136号
方文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抓好省级示范县域工业集中区及产业集群建设的建议》(第482号)收悉,结合我厅职责,现就您建议加大对50个示范县域工业集中区的土地投放力度,保障县域特色产业的集群建设发展事项答复如下: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您提到的三原县是香油大县,“三原小磨香油”取得了国家质量总局授予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三原香油产业园区二标段的200亩土地指标已经省政府批复同意,三标段100亩土地规划调整,因国家规划体制改革,将在三原县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中进行落实保障。为进一步做好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的用地保障,我厅将进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有关工作。
一是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合理安排产业园区用地布局。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作出了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自然资源部的工作安排,我省按照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的原则,组织开展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咸阳市和三原县等市县的国土空间规划已形成了阶段性成果。我厅将在国家层面规划出台后,指导各市县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安排三原香油产业园等50个示范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用地,将园区规划纳入城镇开发边界进行管理,保障园区建设顺利实施。
二是积极推进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量挂钩。2020年是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的末期,今年国家规划指标尚未下达,但总基调是只减不增。我们将与省级发展改革等部门紧密配合,争取将县域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纳入国家和省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用地指标在国家大盘子中实报实销。同时,积极推进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量挂钩,实行“增存挂钩”和考核奖惩机制,确保重点项目用地。
最后,对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关心支持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您今后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我省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7月2日
(联系人:汤少武,电话:029-84333159)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anxi.gov.cn/info/4575/570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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