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一、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的坚强领导下,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委、省政府、自然资源部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保发展、护资源、优空间、惠民生”工作定位,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自然资源重点工作,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狠抓落实,在服务大局中实现了新发展。
(一)统筹抗疫情、战洪水、促发展取得积极成效。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参与帮扶村庄、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发挥自然资源科技优势,编制疫情专题地图并通过“天地图·江西”公开发布,组织开展复工复产遥感监测服务;研究制定积极发挥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作用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支持服务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做好不动产登记服务、支持用地用矿测绘等系列文件,出台允许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先行用地等系列举措,前四个月为疫情防控项目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0.24万亩,全年列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32个,列入省政府重大项目清单291个。面对鄱阳湖流域超历史大洪水,快速启动卫星遥感应急监测,开展风险监测预警、灾中实时监测、灾后评估定损;迅速组建厅青年突击小分队驰援九江经开区、都昌芗溪乡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及时组织开展灾毁耕地调查,支持帮助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四梁八柱”建设基本完成。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实施意见、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形成初步成果,11个设区市、73个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启动。完成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初验。完成95个县(市、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方案的“三上三下”审查工作,评估调整成果通过国家技术审查。93个县(市、区)“两规融合”成果通过审查。
(三)耕地保护责任进一步落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耕地保护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出台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指南、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项目全程管理的通知、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等。开展了2019年度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年度补充耕地15.26万亩,超额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组织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论证项目54个,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完成了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工作。稳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顺利完成摸排和成果汇交工作。
(四)节约集约用地深入推进。扎实推进“节地增效”行动,印发《2020年“节地增效”行动工作要点》,召开了全省“节地增效”行动工作现场推进会,进一步提升全省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保障能力。全年共消化2008~2019年批而未用土地20.44万亩,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2.35万亩,任务完成率达153.64%;处置闲置土地2.37万亩,任务完成率达228.25%;出让工业“标准地”568宗3.73万亩,全省开发区(园区)管辖范围内“标准地”供应占比39.31%,有效降低了企业成本,缩短了企业拿地及开工建设时间;通过“增存挂钩”盘活存量获得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4.63万亩;全省 2009~2017年农转征供地率在90%以上的县(市、区)达40个,闲置土地为0的县(市、区)达40个,供地率明显提升,存量闲置土地数量明显下降。
(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1.3亿元,部署实施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项目44个,提交超大型矿产地3处、大型矿产地2处、中型矿产地5处。完成全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总结评估和第三轮矿规实施评估,启动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稳步推进矿规调整,新增或调整规划区块61个,删减规划区块14个。联合有关部门发布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率和第二批市场基准价,基准价矿种基本覆盖了我省已开发利用矿种。推行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采矿权“净矿”出让,瑞昌“净矿”出让经验获陆昊部长批示肯定。地质资料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地质资料汇交率由2019年的70%提高到89.45%,实物地质资料库赣西库开馆。完成有偿处置采矿权72宗,省级发证采矿权有偿处置收缴出让收益9.8亿元。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46家矿山入选国家绿色矿山名录。
(六)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开创新局面。在省级层面率先出台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办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矿山修复。生态修复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我厅与国开行江西分行签订协议,由其提供约200亿元金融信贷资金支持生态修复项目。全面完成长江江西段及赣江两岸10公里范围内357座、面积2.47万亩的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基本完成赣州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任务,完成废弃矿山治理5.12万亩、土地整治与土壤改良7.79万亩。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35个子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实际完成建设规模50.06万亩,超额完成0.42万亩。20个乡(镇)纳入国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范围。我省山地丘陵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模式、寻乌废弃稀土矿山生态修复“三同治”模式被列为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
(七)重点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实现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阶段“多测合一”,发布了全省统一的“多测合一”技术规程、管理平台和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在全国4个生态文明试验区中率先出台统筹推进全省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完成庐山市、安福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试点经验和成效为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制定提供了有力支撑。出台全省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全省土地二级市场信息汇集与监测监管系统建设。支持赣江新区出台混合产业用地管理办法,并成功出让全省首宗混合产业用地。
(八)群众资源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全省11个设区市本级全面实现“互联网%2B不动产登记”,92个市、县(区)在“赣服通”开通登记信息查询功能,65个市、县(区)在银行窗口开展抵押登记延伸服务。全省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基本完成,证书发放量达到798.7万宗。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和切实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实施意见。全面完成新一轮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统一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投入4.42亿元部署实施307个地灾综合治理及避险移民搬迁项目,受益群众2.63万人,灾害发生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减少58.6%、73.1%。全系统信访总量、人次总量分别下降26.4%、24.2%。
(九)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100个县(市、区)的“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成果通过了国家级核查,全面查清了全省16.69万平方公里的国土利用现状,首次掌握了每块耕地的种植属性情况和立地条件。建成江西省国土调查数据库及应用平台。完成全省1:1万地形图由库数据向出图数据转换,实现1:1万地形图第三轮全省覆盖,完成12.6万平方千米1:1万地形图重点要素更新,获取大南昌都市圈6.26万平方千米0.5米分辨率航空影像。基本完成省市县三级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完成省卫星导航定位服务系统7个基准站迁建、15个基准站二等水准施测,开展赣南区域5个基准站加密工作。初步建成自然资源省级卫星应用技术体系,启动赣州、萍乡、九江三个市级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建设。完成国家应急测绘保障能力建设项目江西单项工程建设,建成了一支有效覆盖全省范围、“天空地”一体、高适应性、高机动性的应急测绘专业力量,在我省7月份发生的洪涝灾害应集中发挥重要作用,受到省防指的表扬。梳理编制统一行政权力清单,推动修改地方性法规1件、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启动我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及征地管理办法的修改工作。建成并运行全省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平台,实现对执法全业务、全区域、全过程的在线监测监管,卫片执法检查连续10年实现国家层面“零约谈”“零问责”。完成9项绿色矿山地方标准建设和3项地名地址地方标准建设,“鄱阳湖科学考察”等3项科技成果分别荣获2019年度江西省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钨矿稀土矿等矿产成矿理论新认识与找矿突破”入选中国地质学会2019年十大地质科技进展。
(十)党的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理论武装、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引领、监督执纪和群团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厅党组制定了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了15次理论学习。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向纵深推进,积极开展“一栏、两堂、三室、四廊”建设;顺利通过了省文明办复查,保留了“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认真开展党建+扶贫、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活动,实现党建引领与服务群众的有机融合。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厅纪检监督员队伍,组织厅各处室、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支持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厅直属机关纪委依法依纪依规进行线索处置。
二、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开局之年,也是全省自然资源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全省自然资源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保发展、护资源、优空间、惠民生”工作定位,坚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主线,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全面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水平,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作出自然资源部门应有的贡献。
(一)扎实推进重点改革。按照国家部署,启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力争编制完成试点方案和探索建立省、市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按照国家部署和要求,积极稳慎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选取部分工作基础好、需求集中、土地管理水平较好的县(市、区)先行推进入市。持续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推进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矿“净矿”出让,积极探索地热水、矿泉水等其他矿种的“净矿”出让。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
(二)强化要素保障服务。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精神,组织各地抓紧时间编制并报批使用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方案,同时做好与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衔接,切实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项目、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主动适应国家土地利用计划改革对计划管理要求,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坚持分类保障;重点保障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重点保障合理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重点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加强增减挂钩的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增减挂钩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充分发挥增减挂钩对乡村振兴的助推作用。建立健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机制,抓紧编制报批成片开发方案,及时办理成片开发土地征收审批,切实保障城镇建设合理用地需求。
(三)夯实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扎实推进“三调”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验收工作,围绕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资源变资产”、地质灾害防治等做好“三调”成果分析应用工作,不断挖掘“三调”成果服务自然资源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价值。认真做好年度变更调查、地理国情监测、森林资源调查等工作,按期保质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按照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总体工作方案有序开展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切实履行全民所有土地资产所有者职责,用好用活储备土地资产,充分实现储备土地的社会价值、经济价值、生态价值。
(四)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布局。科学编制《江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优化全省国土空间布局,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出台《大南昌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和《大南昌都市圈城镇体系规划(2020-2035)》,全面促进大南昌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推进完成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按照省级总体统筹、市县级科学划定、乡镇级严格落实的工作思路,在省级规划中确定总体格局和重点区域,提出市县划定任务和管控要求,在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具体划定三条控制线的空间范围并明确坐标界线,在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中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不得擅自调整边界和面积。研究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建立“三条控制线”监督管理和定期监测机制。完成省市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形成覆盖全域、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依托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执法督查内容。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定期评估制度,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动态完善。总结推广省级村庄规划试点经验,按需编制,循序渐进推进“多规合一”“菜单式”实用性村庄规划。
(五)严格保护耕地。根据自然资源部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全省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开展2020年度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做好国家对“十三五”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迎检工作。结合“三调”成果,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实整改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论证工作。认真落实国家补充耕地工作改进举措,做到补充耕地逐地块落图、拍照入库,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逐地块论证土壤与开发条件,确定可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严守耕地红线的通知》(赣府厅明〔2020〕82号)要求,利用卫星遥感影像技术开展排查,严格执行“八个严禁”措施,坚决制止新增耕地“非农化”行为。进一步做好设施农业用地保障工作,推进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工作,加强设施农业用地建后监管,坚持农地农用,开展已备案设施农业用地抽查工作。
(六)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全面实施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认真做好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和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全面完成自然资源部下达的处置消化任务,持续提升消化处置质量。开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考核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全面落实省政府“2021年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企业新增工业用地不低于6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的要求。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以开发区为重点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调查,进一步完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政策。积极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照2021年底完成的时间要求,加快土地二级市场网上交易系统建设,建立土地二级市场网上交易系统进度报告通报制度。大力推进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公示地价体系建设。
(七)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在我省重要成矿区带、整装勘查区、重要矿集区部署一批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项目,不断提高全省基础地质研究程度。部署实施一批省级财政地质勘查项目,力争在我省重点矿种和重点地区实现新的找矿突破。结合我省“十四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合理设置砂石土采矿权,保障我省建筑用砂市场供应。完成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网上报批系统的建设,加强规范规程宣贯工作,适时出台《江西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办法》。按照“因地制宜、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原则,研究提出“十四五”规划期绿色矿山建设目标任务;推动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全面调查我省矿产资源数量、质量、结构和空间分布情况,进一步夯实矿产资源家底。
(八)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完成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逐步推进市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全省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推进矿山开发整治,坚决全面彻底抓好突出问题整改,深入推进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切实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涉及的5个问题整改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部署,在全省20个乡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以点带面,助推乡村振兴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以推动兴国、永新、横峰、湘东等10个试点县(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为示范,切实推进我省市场化生态修复项目实施。
(九)推进资源便民利民安民。完善“一书三证”管理,推进用地预审与选址软件平台开发。建成并推广应用省级“多测合一”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在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各阶段实现测绘成果共享互认。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依据省政府最新发布的权责清单,在全面梳理、精简优化的基础上,编制最新的统一的工作流程图和材料清单。围绕优化“财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落实办理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进一步提升全省不动产登记“一窗综合受理”建设水平,全面融合登记、交易、纳税业务,大力推进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网等“一链式”办理。继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效率,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分别压缩至3个工作日和1个工作日,全面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完善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移交。规范开展农村不动产登记,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等不动产登记,加大县级不动产登记窗口向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延伸服务覆盖面,为广大农民提供与城市居民同等化的优质便民服务。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部署实施一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进一步发挥群测群防员作用,不断降低地质灾害对全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优化规划布局,助力缓解交通拥堵。切实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乡村产业项目用地需求。重点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解决重复信访居高不下问题,有效化解信访积案,确保实现中央、省提出的到2022年底前重复信访比例大幅下降,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突出矛盾明显缓解的目标。
(十)维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良好秩序。市县做好卫片执法图斑核查、违法案件查处、数据成果填报、图斑案卷归档等工作;持续推进违法行为后续查处整改,对卫片新发现的违法用地实行“零容忍”。扎实开展土地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连同历年督察工作遗留的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依法依规限期整改销号到位。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现象,对新增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政策要求,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分类处置,确保我省按时保质完成整改。大力建设执法监察智能管理平台,通过“高空看、智能判、地上查、网上管”,实现自然资源监管自动识别、自动预警、自动定位、自动分析、自动推送、自动处置。建设全省矿山企业动态监管信息库,对全省持证矿山企业建立一矿一档,将每年的卫片核查、省级监测、动态巡查的工作成果及时录入信息系统进行动态监管。组织开展全省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地图市场及测量标志保护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
(十一)夯实工作基础。有序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地理国情监测、区域地下水动态监测,启动全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建设,查清我省各类自然资源家底并开展监测评价,建设自然资源日常管理所需的“一张底版、一套数据和一个平台”。全面实施省市县三级“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启动全省第四轮1:1万地形图测绘与建库,做好江西省卫星导航定位服务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和9省市无障碍漫游,加快推进智慧江西时空大数据中心建设,稳步推进测绘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完成全省测绘资质单位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制定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五年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修改工作,推进《江西省测绘管理条例》修改调研和国土空间规划地方立法前期研究。加强分析研判,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大数据一体化建设,形成自然资源“一张网”“一张图”“一平台”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监管决策、互联网+自然资源政务服务等应用服务体系。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编制《江西省自然资源“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统筹省、市县一体化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体系建设,为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注入科技新动能。
(十二)加强党的建设。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政治意识、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善于把握政治大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与时俱进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庆祝中国共产党100周年为契机,精心组织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系列主题庆祝活动,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筑牢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基础。抓实党的组织建设,加大对各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评先评优等基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引导基层党员干部锤炼党性修养,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持之以恒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围绕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强化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从政治上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久久为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全过程,坚定不移反对和惩治腐败,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聚焦持续用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毫不松懈纠治“四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更加有力地推进全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
原文链接:http://bnr.jiangxi.gov.cn/art/2021/8/20/art_28780_3836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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