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十四五"国土空间 生态修复规划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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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工作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生态修复规划是实施生态修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做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履行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筹和科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维护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遵循《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设定目标,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发改规划〔2020〕347)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现状和形势,编制了《江西省“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确定“十四五”时期江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布局、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是指导江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有序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特别是国土空间“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基本依据。
《规划》以2020年为规划基期年,2025年为规划目标年,展望至2035年。规划范围为江西省行政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土地总面积16.69万平方公里。
江西省地处中亚热带暖湿季风区、长江中下游南岸,区内四季分明、日照充足、雨量丰沛,省域范围与鄱阳湖流域基本重合,形成了独特而完整的山、江、湖大流域生态系统。
江西省地势整体表现为三面环山、南高北低。境内东南西三面群山环绕,内侧丘陵广亘,中北部平原坦荡,北部盆地河流湖泊密布,地表径流呈向心状,沿北汇聚注入鄱阳湖,再经湖口注入长江。
山水相济、水陆相连的自然地理格局孕育了丰富的地形地貌,为江西省良好的生态环境创造了基本条件,境内山川秀美、丘陵岗地遍布、河谷平原富饶、湖泊湿地众多,山、水、林、田、湖、草共同构成了全省生态系统的核心要素。
森林覆盖率高。全省森林面积1021.0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3.1%,位居全国第二。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生态功能较好的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
水资源丰沛。全省多年平均降水量1640毫米,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564.98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总量1545.48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总量379.97亿立方米,可用水资源丰富。河川多年平均径流总量1385亿立方米,折合平均径流深828毫米,径流总量居全国第七位,人均居全国第五位。
空气质量优良。全省气候宜人,2020年全省PM2.5年累计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名列中部省份第一。PM10年累计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全年空气优良天数达94.7%。
生物多样性丰富。全省记录有野生脊椎动物、高等植物6112种,生物资源种类位于全国前列,列入《国家重点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的植物有55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有211种。境内鄱阳湖是长江流域最大的通江湖泊,也是中国最大的淡水湖泊,是国内外著名的“候鸟王国”和“淡水鱼库”。
(二)生态修复工作成效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根据江西省独特的山、江、湖流域生态系统的特点,采取立足生态、着眼经济、系统开发、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大力推进国土绿化、水土保持、河湖与湿地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地综合整治、矿山修复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自然生态系统状况总体稳定向好,生态功能不断增强,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1.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稳步提升通过实施重点防护林建设、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工程,全省森林资源呈现面积、覆盖率、活立木蓄积稳步增长,单位面积蓄积量逐步提高,林分结构不断优化的良好态势。全省森林覆盖率由上世纪80年代初的32.7%跃升到2020年的63.1%,并连续多年排名全国第二,2020年全省活立木蓄积量、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相比2009年分别增加45%、46%,天然林保护面积稳定在6600万亩,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达11%,全省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得到稳步提升,生态优势进一步夯实。
2.水土流失防治持续推进通过持续开展国土绿化,在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等一系列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支持下,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大幅下降,侵蚀强度显著降低,水土流失面积由2000年的3.35万平方公里降至2020年的2.36万平方公里,下降29.55%;强烈以上侵蚀面积由2000年的1.08万平方公里降至2020年的0.09万平方公里,下降91.67%,水土流失区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3.河湖与湿地保护修复进展明显通过建立健全河长制、湖长制和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持续推进河道综合整治、流域生态补偿与保护、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河湖保护修复工程,全省河湖水质与生态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湿地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湿地面积持续扩大。截至2020年底,全省主要河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92.6%;湿地保有量稳定在91.01万公顷,省级以上重要湿地46处,湿地保护小区656处,湿地保护率达到61.99%,比2016年提高26%,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成效明显。
4.生物多样性保护不断加强通过不断推进全省自然保护地网格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实施“重点防护林工程”“湿地恢复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等一系列生态工程,全省生物多样性生境退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生物多样性保护状况总体呈现趋稳向好态势。截至2020年,全省自然保护地达547处,其中各级自然保护区191处(国家级16处),湿地公园109处(国家级40处)、地质公园15处(国家级5处),世界遗产5处,自然保护地数量居全国前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率达95%,被誉为“白鹤世界、珍禽王国”的鄱阳湖湿地候鸟保护工作得到国际广泛认同。
5.国土综合整治加快实施通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一系列国土整治工作,在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工程、原中央苏区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等一系列工程支持下,全省粮食安全基础更加扎实,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进一步提高、国土空间布局得到有效优化。截至2020年,全省修复完成废弃矿山3222座,修复治理土地面积14.02万亩,新增高标准农田1179万亩(2017-2020年),国土综合整治成效显著。废弃矿山治理“寻乌模式”、绿色发展“靖安模式”、城市双修“景德镇模式”、萍乡海绵城市建设等已成为全国典型。
6.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试点成效显著通过深入开展赣州国家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使得赣州革命老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显著增强。截至2020年底,试点完成废弃矿山治理面积34.1平方公里,崩岗治理4675处,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60平方公里,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改造)347.9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2.5万亩,试点区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三)面临的主要问题1.自然生态系统质量亟需提高,自然保护地体系有待优化全省生态状况总体良好,但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不高,特别是面积占比最大的森林生态系统质量不高。截至2020年底,全省退化林(低产低效林)面积超过3000万亩,亩均蓄积量(5.26立方米)不及全国平均水平(6.41立方米)。此外,全省森林结构不够合理,针叶林占比过大(48.90%),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的比例仅为20.40%,赣南、赣中等丘陵盆地湿地松、马尾松等树种分布面积较广。红壤本身的理化性质加上林分结构不合理,导致赣南、赣中、赣东北红壤丘陵区土壤酸化退化的趋势有增未减,过度的农业和工矿开发导致水土流失现象时有发生。总体来看,全省森林生态系统恢复力较强,但仍需加大保育保护力度。
城乡、交通、农业、水利开发建设对河湖湿地自然生态系统空间的侵占使得赣、抚、信、饶、修等主要干流天然湿地面积萎缩、功能退化。鄱阳湖等大型湖泊湿地生态系统直接与城乡空间接壤,周边农田、湿地等缓冲带建设滞后,湿地和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湖区采砂、围湖养殖、围堰造田等不合理的资源利用方式对湿地生态影响显著,湿地生境遭受破坏,河湖生态质量下降。总体来看,全省河流湖泊天然湿地生态系统恢复力中等,需加大保护力度,同时辅与人工恢复措施。
此外,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尚未形成,自然保护区之间缺乏统一完善的网络化保护体系,保护区呈离散化、孤岛化分布,空间连通性差,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较低。
2.农业生态系统有所退化,农田与农村生态建设有待加强全省农业生态系统有所退化,农田生物多样性下降,耕地景观破碎度仍较高。山地丘陵区地形陡峭、地表破碎,坡耕地坡降大,平原区农村居民点建设无序,均造成耕地景观破碎化。
此外,果业开发、围湖造田、围垦养殖等开发方式挤占林地、湖滨岸线,侵占了部分生态空间,尤其在“五河”流域上游山区和鄱阳湖滨湖区,生态空间胁迫问题较为突出,而有色金属矿山周边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不容乐观。
农药化肥过量施用、利用率低。截至2020年底,全省农药、化肥利用率仅为45.1%、42.1%,加上长期单一的稻田耕作制度,全省农田生物多样性下降,农田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和净化能力减弱,抗灾能力不足。总体来看,全省农田生态系统恢复力中等,亟需加强保护力度,加强人工恢复措施。
此外,农村居民点点多面广,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仍不够完善,人居环境整治压力较大。2020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73.8%,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仅为20%。同时,农村居民点布局散乱、风格杂乱,整体景观不协调,农村自然风貌亟需加强保护。
3.城镇生态质量存在短板,蓝绿空间结构有待优化调整全省各城镇内部蓝绿灰(水体、绿地和不透水地表)空间结构不合理,不透水地表比例较高,尤其是南昌市、九江市和抚州市等城市不透水地表比例较高,城市热岛效应问题较为突出。
全省城镇绿地总量不足,城市规划中对大型结构性绿色空间预留不足,城市中心区、人口密集区的园林绿地欠缺,分布不够均衡,规划设计不够科学。各城市老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九江市、赣州市和新余市绿地比例较低。城市内部绿网连通性较差,绿道网络未成体系。
各主要城市内部蓝网连通性相对较好,但“一江两岸”的城市建设格局,导致河流自然湿地萎缩和过度硬化,部分水体水质较差。城市管网规划设计缺乏合理性,加之城市内部蓄水滞洪的湿地和湖泊不足,城市雨水蓄滞能力逐年减弱,老城区极易发生内涝。其中,南昌市、景德镇市、九江市、上饶市内涝风险较大。此外,城市开发活动挤占生态空间,各主要城市周边缺乏生态缓冲区和屏障带。全省城镇内部生态系统恢复力较弱,亟需加强人工干预措施。
4.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绿色矿山建设任务艰巨全省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矿山开采占用、破坏植被和土地,导致生态环境退化,废渣废水不达标排放造成水土污染,地下采矿造成采空塌陷及地裂缝,矿山抽排地下水造成水均衡破坏及岩溶塌陷,废渣不合理堆放及露天开采造成的崩滑流等生态环境问题时有发生。截至2020年底,全省废弃矿山数量仍有1840座,面积达6000公顷,其中废弃矿山数量较多的区域为上饶市、赣州市、宜春市和吉安市等,数量分别达341座、338座、317座和210座。全省已治理恢复废弃矿山面积仅占总面积的60.76%,废弃矿山治理修复任务繁重。
此外,全省在产矿山点多面大,但截至2020年底,绿色矿山已建成数量仅为199座,绿色矿山建设任务仍任重道远。
5.生态保护修复统筹不足,治理体系有待健全对山水林田湖草作为生命共同体的内在机理和规律认识仍然不够,与落实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理念和要求仍有差距。在管理过程中,权责对等的管理体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尚未建立,纵向贯通、横向融合的一体化治理结构和治理体系尚未形成,统筹生态保护修复面临较大压力和阻力。
护山、治水、养田各自为战的单要素治理模式忽视了生态系统的完整性,部分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治理措施相对单一,某些项目存在拼盘、拼凑问题,忽视了水资源、土壤、光热、原生物种等自然禀赋以及区域自然环境之间的差异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整体提升成效不明显。旧问题尚未彻底解决却又产生了新问题,部分地区甚至出现生态系统再退化问题。某些项目存在生态治理工程超前、系统研究示范滞后、缺乏科学途径与技术支撑等问题,生态修复的关键技术、材料和装备亟待创新。
6.“两山转换”机制存在短板,生态补偿机制有待完善“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之间双向转换通道存在短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缺乏有效途径,社会资本进入意愿不强,生态保护修复市场化投入机制、激励社会资本投入生态保护修复的有效政策和措施仍然较少。修复工程建设仍主要以政府投入为主,投资渠道较为单一,资金投入整体不足。生态补偿机制不够完善,缺乏纵向与横向、补偿与赔偿、政府与市场有机结合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四)机遇与挑战经过近40多年来坚持不懈的生态保护和治理,全省生态状况大为好转,但在长期以来人类活动及自然变化影响加剧情况下,各类生态空间受胁迫压力加大,带来了众多的环境、社会及经济问题。新时代,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被赋予了全新的职责和更重要的使命,也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1.面临机遇(1)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下的政策红利不断涌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方兴未艾,国家陆续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9号)、《全国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2016-203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一系列有关生态修复保护政策文件和重大规划。《关于加强生态环保资金管理推动建立项目储备制度的通知》(财资环〔2020〕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19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等一系列有关生态修复资金利好政策也不断推出,这些政策红利有力地支持了我省生态修复保护工作,为“十四五”期间生态修复工作指明了方向。
(2)高质量发展中生态保护动力不断加强
“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发展的殷切希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是我省“十四五”时期和2035远景目标的中心指导思想。国家批复江西省建设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推进全省国土空间保护带来重大利好,“一圈、两轴、多群”的全省国土空间网络化开发格局,对生态资源保护与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宏观战略和我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战略目标对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动力不断加强。
(3)美好生活的生态产品需求不断提升
全省人民对实现美好生活的生态产品需求不断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绿色发展,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实现人类文明永续发展的根本保障。为此,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绿色生态产业体系,在加强保护前提下促进生态优势向新兴发展动力价值转化,依托生态修复治理推动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模式转型发展,构建高效、集约与可持续利用的国土空间资源利用方式,建立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具有深厚的民意基础和广阔的现实需求。
2.重大挑战(1)生态保护压力依然较大
江西省位于南方红壤丘陵脆弱区,土壤酸化退化严重,森林质量普遍不高,在生态修复治理方面历史欠账多,一些地区生态环境承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且面临“旧账”未还、又欠“新账”的问题,生态保护修复任务十分艰巨,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一些地方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还存在差距,个别地方还有“重经济发展、轻生态保护”的现象,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活动挤占和破坏生态空间,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经济增长。全球气候变暖对我省亚热带季风气候影响深远,台风频次和强度增加致使全省降雨时空分布更趋不均衡,副热带高压北移、极端寒潮导致的旱涝急转和冰冻灾害天气,对生态环境构成新的威胁,提升全省生态系统质量尤其是森林和河湖生态系统质量、水环境质量的需求迫在眉睫。
(2)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保护利用的矛盾依然存在
我省虽然是资源大省,矿产资源、农业资源、水资源在全国名列前茅,但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快速发展,对资源的需求也不断加大。《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十四五”期末全省“经济综合实力实现新跨越,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保持全国第一方阵”,而随着全省都市圈(城镇群)不断培育壮大,以及中心城市集聚和城市规模扩张,在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资源永续利用和生态保护的压力不容小觑。此外,资源约束趋紧和无序开采、粗放式开发共存,矿山污染、工业污染、养殖污染和生活污染等环境治理问题,仍将是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主要内容。高龄化、三胎政策导致的人口总量不断递增,资源环境承载力面临进一步的考验,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保护利用的矛盾依然存在。
(3)协调统一的生态修复体制机制尚未建立
省域国土空间是一个有机的生命共同体,涉及森林、河流、农田、湖泊、湿地、生物多样性等多个生态要素和矿山、农村、城镇、城市等多个区域。生态治理迫切需要协调统一的体制机制,才能在修复过程中抓住全省主要生态问题和明确主攻方向,集中力量办大事。总结过去一段时间以来我省在生态修复治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各自为战、多头管理的现象大幅减少,但是在生态修复规划、项目设计、工程实施和验收过程中,甚至在审计、督察、问责方面,依然存在体制机制难以协调统一的障碍。确立系统规划、综合治理、协调推进的系统治理理念,构建相应的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框架是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面临的重大挑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遵循绿色发展理念,突出系统治理、精准治理,以保持鄱阳湖“一湖清水”,构建长江中下游生态安全重要屏障,促进鄱阳湖流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实现“一湖清水、万山翠绿”美好愿景为目标,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切实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全面扩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推进形成生态保护和修复新格局,最终为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保护优先,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倡导自然恢复理念,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避免人类对生态系统的过多干预,实现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
坚持以水破题,系统治理。按照江西省典型的“山、江、湖”大流域生态系统特点,围绕保持鄱阳湖“一湖清水”的要求,遵循“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的治理思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综合修复治理,以全省主要干流赣、抚、信、饶、修等五大水系为修复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合理安排治山理水的修复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深入分析全省主要生态问题,聚焦问题重点区域,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妥善处理保护和发展、整体和重点、当前和长远的关系,立足中长期目标,针对重点生态系统、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主要生态问题,优先布局重点修复工程。
坚持科学治理,综合施策。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遵循生态系统内在机理,统筹流域上中下游,以及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尊重自然、因地制宜、整体谋划,科学配置保护和修复、自然和人工、生物和工程等措施,推进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
(三)规划目标1.近期(2025年)规划目标到2025年,全省森林、农田、河湖、湿地、草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持续优化,生态质量明显提升,生态功能明显提高,生态稳定性明显增强,生物多样性不断提高。全省农田生态质量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城市人居生态品质稳步提高,矿山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机制更加健全,山清水秀的生态格局更加稳固,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基本绘就,绿色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森林生态质量持续提升。着力扩大绿色增量、巩固绿色存量,增强绿色碳汇能力,推进生物多样性提升,助力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到期末,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天然林保有量6600万亩,活立木蓄积量达到8.0亿立方米,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占比不低于24.74%,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率不低于95%,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11.5%,森林植被碳储量上升到4.0亿吨,全省山川秀美、景色怡人的生态本底基调得到进一步巩固。
——河湖生态质量不断改善。全力推进“一江、一湖、五河、三屏”全流域生态治理。到期末,力争全省湿地保护率达到62%,河湖水域面积保有率稳定在7.7%,全省监测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3.4%,河湖生态流量科学合理,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450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86.57%,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河湖生态景观。
——农田生态质量稳步提高。推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着重加强农田耕地质量提升,改善农田生物多样性。到期末,全省耕地质量提升0.2个等级,新建高标准农田610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7以上。通过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灾毁农田复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程,着力实现沃野千里、生态和谐的农田新风貌。
——农村人居生态质量持续提升。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积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继续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统筹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治、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加强农村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到期末,基本建立城乡一体化人居环境治理体系,形成一批“节约高效、整洁美丽、和谐宜居”的绿色生态家园示范村庄。
——城市人居生态品质不断提高。统筹开展海绵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积极推进以“山、水、湖、园”为节点的城市生态廊道建设,合理配置城市蓝绿空间。到期末,力争全省70%的城市(县城)达到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标准,40%的镇达到江西省生态园林镇建设标准,形成一批“空间布局合理、蓝绿空间适度、基础设施生态宜居、文明富裕和谐”的新时代城镇建设示范点。
——矿山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提升。大力开展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保护,推进在产矿山边采边治,积极推动“绿色矿山”建设。重点开展德兴市、赣州市、永丰县3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引导和鼓励其它地区开展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筑牢全省生态安全屏障。到期末,基本完成全省1840座废弃矿山治理,矿山治理面积6000公顷,绿色矿山数量稳步提升。
2.远景(2035年)规划目标到2035年,全省森林、农田、河湖、湿地、草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更加稳定,结构更加合理,物种更加丰富,生态服务功能和资源环境承载力进一步增强,生物多样性得到全面提升。全省水土流失、沙化土地、污染土地、采矿损毁土地得到全面治理,退化生态系统得到系统修复,生态脆弱区、生态受损区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全省废弃矿山得到全面治理,绿色矿山体系基本建成。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基本实现,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生态基础基本建成。
专栏2-1 “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指标体系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2020年 基期值 | 2025年 目标值 | 属性 | 生态质量类型 |
1 | 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率) | % | 95 | ≥95 | 预期性 | 生态 质量 |
2 | 森林覆盖率 | % | 63.10 | 保持稳定 | 约束性 | |
3 | 森林蓄积量(活立木总蓄积) | 亿立方米 | 6.85 | 8.00 | 预期性 | |
4 | 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11 | 11.50 | 预期性 | |
5 |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24.74 | 不降低 | 预期性 | |
6 | 天然林面积保有量 | 万亩 | 6600 | 6600 | 预期性 | |
7 | 水土保持率 | % | 85.87 | 86.57 | 预期性 | |
8 | 湿地保护率 | % | 61.99 | 62 | 预期性 | |
9 | 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省考断面) | % | 92.6 | 93.4 | 预期性 | |
10 | 森林植被碳储量 | 亿吨 | 3.4 | 4.0 | 预期性 | |
11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系数 | 0.515 | 0.57 | 预期性 | 农田生态质量 |
12 | 高标准农田面积 | 万亩 | 2290 | 2900 | 预期性 | |
13 | 省级生态园林镇占比 | % | - | 40 | 预期性 | 城市生态质量 |
14 | 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占比(县城) | % | - | 70 | 预期性 | |
15 | 矿山恢复治理面积 | 公顷 | - | 6000 | 预期性 | 矿山生态质量 |
16 | 废弃矿山治理数量 | 座 | 3222 | 5062 | 预期性 |
贯彻落实国土空间“一江双心、五河三屏”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依托“一江、一湖、五河、三屏”的自然本底和“山水相济、水陆相生、山清水秀”的生态本底,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瞄准提升全省生态系统质量、改善生态系统功能、加强生态系统稳定性的总目标,突出对“长江大保护”“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圈引领、两轴驱动、三区协同”等国家和全省发展战略的生态支撑,以及“以水破题、系统治理”的修复思路。在统筹考虑大江、大湖流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地理单元的连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并与相关行业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衔接的基础上,将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布局划分为“一带、二核、三网、六区”。
“一带”指长江干流生态岸线(江西段),“二核”指鄱阳湖湿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核心区和赣南山地丘陵水源涵养保护修复核心区,“三网”指自然保护地网、交通干线生态防护带网(绿网)、“五河”干流生态缓冲带网(蓝网),“六区”指六大综合分区,包括饶河流域矿山与农田生态修复区、抚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修复区、赣江中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修复区、修河流域自然生态空间保护与农业生态修复区、信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工矿治理生态修复区、赣西流域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城市工矿生态修复区。
(二)生态修复分区1.“一带”“二核”“三网”(1)长江干流生态岸线(江西段)
区域范围:包含长江干流江西段(152公里)以及干流临江区域(以分水岭为界),涉及瑞昌市、彭泽县、柴桑区、濂溪区、湖口县、浔阳区等6个县(市、区)的临江区域。
自然生态概况:本区地处长江干流江西段南岸,区域内以低山、丘陵、河岸为主要地貌类型,河岸周边区域九江市是江西省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也是江西北部经济重镇,沿江港口码头众多、河流湿地遍布、石材资源丰富,是最大淡水湖-鄱阳湖通江口岸。
主要生态问题:受经济因素驱动,区域内沿岸山区露天矿石资源开采较多,造成地表植被破坏、土壤退化和农田污染,部分岩溶地区荒漠化现象加剧,河流湖泊湿地面积萎缩、生态系统退化、生物多样性下降。河流岸线生态破坏较为严重、河湖连通性差、湿地保护滞后,小流域森林质量不高。
主攻方向:以长江干流岸线河流湿地修复整治为主攻方向,努力构建长江经济带江西绿色生态廊道。开展河岸码头治理、河道清淤、河岸复绿,推动湿地公园和湖湾港汊整治修复。推动长江干流江西段-鄱阳湖入江口沿湖沿岸河网水系连通及沿岸生态缓冲带建设,推进沿湖沿岸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和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开展沿湖沿岸重要山塘水库和水源地生态保护修复。实施瑞昌、彭泽、湖口等县(市)沿湖沿岸沙化土地治理和岩溶地区石漠化生态治理。开展沿岸废弃露天矿山生态系统恢复重建,打造长江最美岸线。
区域范围:以鄱阳湖环湖区为主,包含南昌市全市、上饶市部分市域和九江市的部分市域范围。涉及南昌市的青云谱区、西湖区、东湖区、进贤县、青山湖区、红谷滩区、南昌县、新建区,上饶市的万年县、余干县、鄱阳县,九江市的共青城市、德安县、庐山市、都昌县共15个县(市、区),以及彭泽县、柴桑区、濂溪区、湖口县、浔阳区等5个县(区)部分区域。
自然生态概况:本区位于长江中下游交界处南岸,属湖泊湿地平原区,是省会城市南昌市所在地。全区承纳赣、抚、信、饶、修等五大河流来水,属于过水性、吞吐型、季节性的湖泊,湖区周边城镇密布、水系发达、水资源充沛,鄱阳湖平原、赣抚平原物产丰富,河湖湿地生态系统发达,是国际重要湿地和长江中下游重要生态功能区,也是全省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地区。
主要生态问题:受“五河”和长江干流来水影响,叠加全球气候变化,近20年鄱阳湖湖泊水位呈现枯水期提前、枯水期延长、生态水位不足的问题,湿地生态系统退化明显,恢复力较弱。同时,湖区内自然保护地孤岛化严重,环鄱阳湖生态保护网络体系尚未建立。受沿湖城乡发展、工业建设、农业开发和捕鱼捞沙等因素影响,湖区湿地面积有所萎缩、生物多样性下降、水环境质量不高。同时,鄱阳湖局部湖体水面与城乡开发边界直接相连,河流湖泊被不透水面取代,水系连通性变差,水体交换能力减弱,局部水质恶化。湖区其它大部分边界与农田、养殖区域相连,生态较为脆弱,农药化肥面源污染直排入湖,缺少生态缓冲带净化过滤。
主攻方向:以保护鄱阳湖湿地生态系统,提升生物多样性为主攻方向,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大力开展鄱阳湖河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合理构建生态缓冲带,扩充湿地环境容量,提升水环境质量,合理保障湖区生态水位,维护湖区生物多样性。大力推进“五河”尾闾水系连通工程,积极推动鄱阳湖自然保护地生态网络体系构建。加强鄱阳湖沿岸农田生态治理,推进临湖城乡人居生态环境整治,大力开展临湖生态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推进沿湖城市雨污管网设施建设。
区域范围:包含赣江市全市,涉及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龙南市、定南县、全南县、寻乌县、信丰县、安远县、崇义县、会昌县、上犹县、瑞金市、于都县、石城县、兴国县、宁都县、大余县共18个县(市、区)。
自然生态概况:本区地处武夷山脉、南岭九连山脉与罗霄山脉的交汇地带,区域内高山、丘陵、岗地、河谷盆地交错纵横,地貌类型丰富多样,地势由南向中北部依次下降。区域内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雨量丰沛、日照充足,河流众多,水资源丰富,是江西“母亲河”赣江源头区。全区生态环境良好,森林覆盖率达76.23%,保存有完整的亚热带和热带过渡区山地常绿阔叶林森林生态系统,是我省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重点功能区。全区水质优良,2020年国考、省考断面优良率均为100%,是全省最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全区气候宜人,空气质量优良,2020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达到96.7%。
主要生态问题:受历史人为活动、气候和土壤等自然因素影响,流域上游低山低丘区域森林生态系统质量普遍不高,森林土壤水源涵养能力不足,全区大部分区域水源涵养能力普遍低于30万m3/km2。区内部分生态空间与农业空间相接地区,矿山开采、果业开发等导致的生态问题仍较为严重。农业空间耕地破碎、无序,景观分离度高于其他流域,山区灌溉系统破旧失效,坡耕地撂荒现象严重。化肥农药施用较为粗放,农田生态系统退化。废弃矿山量多面广,部分粘土开采和砖瓦窑场生产导致耕地破坏、耕地质量下降。城镇空间老旧城区蓝绿空间占比低,城市热岛效应范围和强度增加明显,城镇河岸湿地硬化占用明显。
主攻方向:以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水源涵养能力为主,立足南岭-武夷山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重点生态功能区,在全面保护常绿阔叶林等原生地带性植被的基础上,精准实施森林质量提升、中幼林抚育和退化林地修复。同时,加强山区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保护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增强自然保护地连通性。推进中低丘陵山区林下水土流失和崩岗综合治理,开展松材线虫等有害生物防治,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大力开展流域源头区稀土、钨矿等废弃矿山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加强农田生态系统修复和城乡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乡老旧城区低效无序空间整理,推进蓝绿空间扩围增效和水环境综合治理。
区域范围:包含由赣、抚、信、饶、修等主要河流及其沿岸生态缓冲带组成的“五河”干流生态缓冲带网(蓝网),由全省主要高速公路、铁路(含高铁)、国道及其沿途生态缓冲带组成的交通干线生态防护带网(绿网),由全省自然保护地沿主要山脉、河流水系组成的自然保护地网络体系。
主要生态问题:本区的蓝网、自然保护地网是全省重要生态功能区、主要生态系统保护区,也是我省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区域,绿网是全省重要的生态景观带和生态修复重建的重要区域。由于自然和人为因素,全省主要干流湿地面积萎缩,河岸生态退化,河流缓冲带破坏严重;主要交通干线沿线受工程建设影响,沿途植被、土壤被扰动,原生生态系统退化,脆弱性加剧,复垦复绿后植被结构单一、生物多样性破坏严重,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全省自然保护地数量多,但面积小,生境破碎、连通性差,缺乏完善、统一的保护网络体系,各保护地之间缺乏能量流、物质流、信息流的有效流通,无法满足优良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有效保护。
主攻方向:以推进自然保护地网络体系建设和主要河流、交通干线生态缓冲带网络建设为主攻方向。着力开展五河流域主要干支流河流岸线湿地保护恢复,推进沿岸河流生态缓冲带建设,形成全省统一完善的河流湿地保护网络体系。积极推进全省主要交通干线森林植被复绿复垦,加大重点区域森林“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推进沿途生态缓冲带建设,构建生态优良、美丽干净的交通绿色网络体系。积极推进全省自然保护地生物连通廊道构建、重要野生动物能量通道建设,加大廊道内重要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构建互联互通、有机统一的自然保护地网络体系。
2.六大综合分区区域范围:该区域位于我省东北部部分区域,涉及景德镇市全市以及上饶市部分市域范围,涵盖景德镇市的昌江区、珠山区、乐平市、浮梁县,上饶市的德兴市、婺源县共6个县(市、区)。
自然生态概况:本区是全国重要铜矿采炼基地,也是全国著名乡村旅游目的地,区域内自然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属于低山、丘陵和河湖平原交汇地带。两条主要支流上游浮梁县、婺源县是国家生态县,森林覆盖率高达81%以上,区域内空气水质优良,生态环境良好。中游丘陵盆地众多,德兴铜矿、千年瓷都景德镇闻名国内外,是全国重要铜矿采炼基地、铜矿加工生产基地和陶瓷生产基地。下游河谷平原河流水系密布,是全省重要的粮食主产区。
主要生态问题:区域内上游山区森林覆盖率高,但森林植被整体质量不高,中游地区铜矿、陶瓷土、高岭土、煤炭等矿山开发导致地表植被、土壤破坏,造成河流、农田污染,同时农业开发、工业建设带来水土流失和河流水质下降。此外,全区耕地破碎化程度较高,抗灾能力弱,受地形地貌因素限制耕作条件不够便利,农田生产设施不完善。农村建设用地整体利用较为粗放,农村人居环境有待提高。区域内城镇用地扩张较快,持续挤占生态空间。
主攻方向:以矿山修复治理和农田综合整治为主攻方向。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加大以德兴市为重点的在产、废弃矿山复垦复绿和尾矿库治理,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乐安河流域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加强河流湿地生态建设,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保障流域水生态安全。加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力度,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提质改造,加强农村居民点和农田废弃矿山生态治理,保护当地“白墙黛瓦”农村传统自然风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进农村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在婺源、浮梁等地积极拓展“生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产品价值输出和转换机制体制建设。同时,在上游山区大力开展森林保育和重点区域森林“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工作,着力推进重要交通干线生态长廊建设,加强下游城市河岸生态治理,推进城乡蓝绿空间建设,优化城市内部结构,减少对生态空间的胁迫。
区域范围:包含抚州市全市。涉及广昌县、南丰县、黎川县、宜黄县、乐安县、南城县、资溪县、崇仁县、金溪县、临川区、东乡区、抚州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东临新区共13个县(市、区)。
自然生态概况:抚河发源于武夷山西麓,流域流经抚州市全市,全流域拥有包括中低山、丘陵岗地、河谷平原和湖泊湿地等完整的流域地貌类型,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流域内各地区多年平均降水量在1600-1900 毫米之间。流域内各地区平均气温在 17.4-18.3℃之间,生态本底良好。域内主要城市抚州市是江西生态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空气质量优良,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是100%,是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和长江经济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城市。流域内土地肥沃,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出丰富,已成为全国区域性优质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是全省主要粮食生产基地。
主要生态问题:抚河流域森林中幼龄林面积比例高,针叶林面积比重大,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等生态功能总体不高。上游山区水坝建设、交通路网改造、河道采砂等人为活动较多,区域内生态系统受到不同程度破坏,生态廊道功能受损。流域中游地区为全省重要柑橘生产基地,低丘缓坡和耕地果业种植开发强度大,加上不合理的土地开发建设,水土流失问题突出。流域中下游为全省重要粮食生产基地,农田纵横、河网密布,城镇乡村交错其中,工业点源污染、生活污水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较为严重,其中农业面源污染为全区水环境质量下降主要因素。同时,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市人居环境品质不高。
主攻方向:全区以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为主攻方向。围绕森林保护修复,上游山区以提升森林质量、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廊道构建为主,积极推进生态补偿等林业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机制体制建设。中游地区以水土流失治理为主攻方向,加强低丘缓坡区域农业开发导致的水土流失防治,提升农田耕地保水、保肥能力,兴修水利、护岸提质,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提质改造力度,围绕南丰蜜桔、广昌白莲、崇仁麻鸡等绿色农产品,积极探索以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为手段,集生态治理、生态产品制造、生态价值输出为一体的生态保护修复创新试验示范建设。下游地区以河流水系和入湖尾闾水环境治理为主攻方向,推进农药、化肥施用减量化,加大开展河湖水系连通性和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强河谷平原农村生态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同时加强市县老旧城区雨污管网新(改)建力度。
区域范围:涉及吉安市市域范围和萍乡市的莲花县,涵盖吉安市的遂川县、万安县、井冈山市、泰和县、青原区、永新县、吉州区、永丰县、吉水县、安福县、吉安县、峡江县、新干县,萍乡市的莲花县共14个县(市、区)。
自然生态概况:本区地处赣江中游地段,罗霄山脉中段东坡,吉泰盆地所在地。全区地貌类型多样,以低丘为主,东、南、西三面环山,中低山、丘陵岗地、河谷盆地依次向中北部排列分布。区内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生态环境良好,是我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和江西省林业大市,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7.7%,域内罗霄山脉拥有完整的亚热带原生阔叶林生态系统。全市水质、空气质量优良,60%以上县区建立了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井冈毛竹”驰名中外,是“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和“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主要生态问题:本区三面环山的地形造成境内海拔落差较大,强烈的岩体变质作用,加上单一的林相和竹林过度开发,全市森林生态系统质量不高,森林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功能有待提升。农业空间蓄水能力不足以及灌渠瘀塞,导致旱情频发,吉泰盆地农业开发强度大,农业面源污染较为严重,水体环境质量不高,作为赣江中段主要流经区域,水生态安全保障刻不容缓。城市化扩张速度较快,对生态空间和农业空间胁迫持续加强,城市、乡镇蓝绿空间占比较低,城区内部易发生内涝。
主攻方向:以维护赣江主河道水生态安全为主要修复目标,统筹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机制体制建设。加大山区流域源头森林保育,开展重点区域森林“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加强水土流失治理,着力提升以“井冈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罗霄山脉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加强流域横、纵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推进绿水青山生态价值转换。发挥泰和县“中国科学院千烟洲生态试验区”建设示范带动作用,推进丘陵岗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综合治理,加大河谷盆地农业生产区农业灌溉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水环境治理,推进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强城市生态治理,积极推进河流岸线生态整治,构建沿江生态缓冲带,打造赣江“最美岸线”。加大乡村振兴力度,积极开展革命老区全域土地整治,积极探索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新模式,规范市场化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推动社会资本投入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合理布局蓝绿灰空间,减少对生态空间的胁迫,改造老城区城市雨污管网,加大“海绵城市”建设。
区域范围:该区位于我省西北部,涉及南昌市、宜春市和九江市的部分市域范围,涵盖南昌市的安义县,宜春市的铜鼓县、奉新县、靖安县,九江市的永修县、修水县、武宁县共7个县。
自然生态概况:本区地处幕阜山脉、连云山脉、九岭山脉之间,是修河流域发源地。流域大部分面积被低山丘陵森林覆盖,森林覆盖率高,流域水质优良,是江西省水质最好的流域(全流域水质维持在Ⅱ类水以上)。
主要生态问题:全区上游山区生态状况总体良好,铜鼓、修水河谷地区局部存在水土流失现象(幕阜山脉南侧),中下游低丘平原区农业开发强度较大,农业面源污染较为严重。全区废弃露天矿山分布比较密集,对周围的耕地造成破坏。城镇绿地总量不足,绿色空间占比较低,绿地系统不完善,分布不均衡,破碎化严重。
主攻方向:以维护幕阜山、连云山、九岭山山地丘陵森林生态安全屏障安全、提升农田生态系统质量为主攻方向。着力推进流域上游源头区森林质量提升,加大废弃矿山修复和水土流失治理。中游地区积极开展河流水系生态治理,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下游地区推进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强临湖区(鄱阳湖)河流水系湿地恢复,推进城乡雨污管网等生态基础建设。
区域范围:该区位于我省东北部偏东部分,涉及鹰潭市全市以及上饶市的部分市域范围,涵盖鹰潭市的月湖区、余江区、贵溪市,上饶市的铅山县、信州区、横峰县、弋阳县、广信区、玉山县、广丰区共10个县(市、区)。
自然生态概况:本区地处武夷山北麓、怀玉山西段,区内森林植被茂密,山地丘陵生态系统多样,是武夷山国家自然保护区所在地。全区水资源充沛,矿产资源丰富,生态状况总体良好。
主要生态问题:本区上游山区原生森林生态系统有所退化,低丘岗地森林质量不高,生物多样性下降,局部地区水土流失面积较大,耕地资源破碎,永平铜矿露天开采和怀玉山山区建筑花岗岩开采所带来的矿山生态环境问题突出。中游河谷盆地区废弃矿山较多,低丘缓坡区域农业种植开发强度大,农业面源污染加剧。下游贵溪等重金属加工冶炼工业城市蓝绿空间不足,城市雨污管网等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繁重。
主攻方向:全区以提升森林生态质量、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强在产、废弃工矿生态治理为主攻方向。重点开展武夷山、怀玉山山脉亚热带森林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源头区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加大中游地区在产、废弃矿山修复整治。推进河谷盆地河网水系生态修复,加强城乡农村生活、农业种植污染治理,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下游低丘平原区,重点开展冶炼加工矿区和工业园区污染排放治理,推进信江流域上清河支流生态廊道水环境整治,加大河谷平原农田集中连片治理,提升农田生态质量。加强城市河流、湖泊(塘)、湿地等水环境治理,推进城市纳污管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区域范围:该区位于我省西部偏北部分,涵盖新余市的渝水区、分宜县,萍乡市的安源区、湘东区、芦溪县、上栗县,宜春市的袁州区、樟树市、丰城市、上高县、万载县、高安市、宜丰县等 13个县(市、区)。
自然生态概况:本区除赣江主河段外,各子流域上游为罗霄山脉北段、九岭山南坡,境内高山耸立,动植物资源丰富,以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和针叶林为主,西部武功山山脉有南方丘陵地带少有的高山草甸分布。域内矿种多样,以煤炭、铁矿资源为主。北部山区九岭山、官山、明月山、药湖湿地、锦江湿地等自然保护地网络体系建设卓有成效。中部低丘平原区在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黑臭水体治理、流域生态补偿方面成绩显著,萍乡海绵城市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主要生态问题:全区上游山区森林覆盖较高,生态空间生态环境总体良好,但原生森林、高山草甸保护任务繁重,城镇工矿用地增加,生态空间受到挤占。煤炭、铁矿资源过度开采和加工冶炼导致土壤、植被破坏,造成矿区塌陷、大气污染和水质破坏。中下游为低山丘陵区,交通便利、土地富饶,种植业发达,但农田水利设施老旧,农田沟渠过度硬化、耕作制度单一,生物多样性下降。宜春、新余、高安、樟树、丰城等地近年经济发展迅速,工业和种植业发展势头强劲,城乡人居环境、农田生态保护压力加大,农业面源、工业污染较重,水环境治理亟需加强。
主攻方向:全区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城市工矿生态修复为主攻方向。流域上游以高山草甸和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为主,加强源头区资源枯竭型城市生态保护修复和重污染工业城市的环境治理,加大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流域中游以加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保护农村自然风貌为主攻方向,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耕地提质改造,降低耕地破碎化程度,提升农田生态质量。流域下游以农村、城市水环境治理为重点,加强农村、城市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城市蓝绿空间占比,构建平原区畅通干净河流水网。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按照“一湖清水、万山翠绿”的美好愿景和“以水破题、系统治理”的修复思路,以“一带、二核、三网、六区”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布局为指引,围绕解决全省生态、农业、城镇、矿山等领域面临的主要生态问题,服务“十四五”规划目标,部署规划期生态修复重点任务。
1.提高生态质量,开展生态空间保护修复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加强裸露山体生态修复治理,提高森林生态固碳能力,切实加大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提升全省森林质量,助力全省“碳达峰、碳中和”。重点开展自然保护地、重要交通干线(绿网)、重要生态屏障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加大“五河”流域源头区天然林保护、公益林抚育工程建设力度,加大乡土树种栽培,加强人工林林分结构改造和森林复合生态系统构建,全面治理红壤丘陵区林下水土流失,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稳定性。积极开展重点区域绿色长廊构建,大力推进森林“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
到2025年,力争实现森林蓄积量(活立木总蓄积量)由6.85亿立方米增加至8.00亿立方米,天然林面积保有量保持在6600万亩,生态系统质量稳步提升,森林碳汇能力显著加强,森林植被碳储量上升到4.0亿吨。着力加强自然保护地、重要地质遗迹、地质公园等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到2025年,力争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国土面积的24.74%,自然保护地面积达到11.50%,且总体发展趋势持续向好。到2035年,全省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功能保持全国一流,生态系统在碳达峰、碳中和进程中贡献力显著增强。
大力推进“五河”源头区森林废弃矿山复绿复垦、生态重塑,重点加快赣南桃江流域稀土钨矿、信江流域贵溪铜矿、饶河流域德兴铜矿、萍乡禾水流域废弃煤矿等矿山修复治理,到2025年力争全面完成1840座废弃矿山治理。加大绿色矿山建设,加强在产矿山边开发、边修复力度,实现绿色矿山数量稳步增加,矿山治理面积6000公顷的目标。
着力开展河湖湿地生态质量提升,积极构建“五河”干流生态缓冲带。全力推进“一江、一湖、五河”全流域河湖生态治理,力争到2025年全省湿地保护率达到62%,河湖水域面积保有率稳定在7.7%。到2035年,河湖生态空间得到有效恢复,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生物多样性得到全面恢复。重点开展环鄱阳湖和江(长江)河(“五河”)岸线生态缓冲带建设,推进赣江、抚河干流尾闾和鄱阳湖水系连通、生态流量保障、湿地修复、岸线整治等工作。加大对信江、抚河、饶河、修河流域干流沿岸10公里废弃矿山修复治理。
继续推进鄱阳湖湖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退化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加大江豚、白鹤等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生境保护修复。积极推进袁河、昌江、乐安河、修河河道水系连通、河流生态缓冲带建设。继续加大长江干流(江西段)河流岸线湿地生态治理,衔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有关长江重点生态区专项内容,全力维护“一湖清水”,统筹推进长江干流沿岸瑞昌、彭泽等岩溶地区脆弱生境森林、湿地、土壤等综合修复治理,打造九江“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
2.改善生态功能,推进农业空间生态建设实施退化农用地生态修复。加快耕地废弃矿山修复和综合治理,重点推进赣南、赣中、赣东北低丘缓坡区域废弃砖瓦窑、粘土矿等占用耕地废弃矿山修复整治。加强“五河”流域红壤丘陵区土壤酸化板结耕地的修复治理,积极推进赣南桃江流域、信江流域、饶河流域农田土壤重金属修复。统筹开展“五河”上游山区坡耕地休耕轮作和农田灌渠生态修复。
开展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推动低碳土地整治工程,大力推进农用地、农村建设用地、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综合整治,全力推进全省20个试点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适时启动全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加大试点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生态有改善、布局更科学。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严禁“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严防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提升农村耕地质量、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力争到2025年新建610万亩高标准农田,农田灌溉有效利用系数由基期年2020年的0.515上升至2025年的0.57。加强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整治,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到“十四五”期末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明显提升。积极推进土地增减挂钩工作,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化水平,促进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助力乡村振兴。
推进农田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推进村庄规划,着力构建“以水为轴”的农田生态廊道,改善农田及周边生境。加强农田精准施肥、合理用药宣传引导,推动农药化肥使用量持续减少。力争到2025年,农药、化肥利用率高于45.1%、42.1%,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提高农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
3.提升生态品质,实施城镇空间生态治理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生态修复治理。以问题为导向,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和城市发展方向,“以水破题、一城一策、一区一方”,系统治理、综合整治。采取“宜农则农、宜水则水、宜游则游、宜生态则生态”的治理策略,因地制宜,重点加强萍乡、九江、景德镇、新余、赣州、宜春、上饶、丰城等县(市、区)采煤塌陷区生态修复治理,适时开展采煤塌陷地复垦、基本农田整理、生态环境修复、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大贵溪、德兴等重要工矿城市生态综合整治和转型提速发展力度,积极开展城市双修、海绵城市建设,坚持绿色发展。
加强大南昌都市圈生态治理。揽山(梅岭)入城,加大梅岭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梅岭生态“底色”、提升生态“亮色”、培育生态“金色”。以赣江、抚河入城河道为修复主线,统筹城内城外“山、水、园、湖”各类自然生态系统,连通原有河湖水系,完善蓝绿交织、亲近自然的生态网络,促进生态用地可持续复合利用,形成“城中有景、景中有城”的生态大都市圈。“以水为媒,以路为网”,统筹推进大南昌都市圈核心区与抚州市、九江市相关县区城乡过渡带的生态修复综合整治。
开展城镇生态空间修复治理。以全省市县区所在城市和乡镇所在地为修复对象,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高城市蓝绿空间占比,营造城市内部蓝绿空间网络,构筑环城市外围生态防护带。统筹推进城内城外河流水系生态连通治理,开展入城河岸湿地恢复整治,严格控制城市临河河道硬化,重塑健康自然岸线,修复自然洼地、坑塘沟渠。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加大海绵型建筑、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人工湿地等相关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城市地下雨污管网和通风廊道建设,缓解城市内涝和热岛效应。
推进城市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促进水利、市政工程生态化,开展重大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周边生态修复和生态廊道建设。推进城镇废弃场地修复利用,助力自然生态系统建设。修复城镇受损山体和植被群落,恢复自然风貌。加大生态基础设施建设,适当增加城市隔离绿地和绿廊、绿环、绿楔、绿心等绿地系统建设,提升城市生态品质,力争2025年生态园林城市占比率达70%。依托河流水系、交通要道生态廊道网络,构建生态绿道、遗产廊道,提升城市生态文化内涵。
4.拓展生态空间,推进重要生态廊道和网络构建推进亚热带森林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廊道构建。以提升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连通性、保护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原生生态系统和提高生物多样性为主攻方向,逐步形成长江中游独具特色的亚热带森林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廊道。着力开展南岭-罗霄山脉海拔400米以上亚热带森林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廊道、武夷山西麓山脉海拔300米以上亚热带森林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廊道建设和保护,重点推进两个区域内133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之间生物连通廊道建设,探索构建重要野生动物能量通道,进一步推进廊道内重要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的原生生态系统保育保护。大力开展廊道内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改造)工程、赣南马尾松改造工程、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和农田生态治理工程。加大廊道内外来物种管控力度,扩大本土物种培育栽植规模,提升外来有害物种入侵抵御能力,力争到2025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保护率保持在95%。到2035年,全省自然保护地网络体系基本建成,武夷山山脉、南岭-罗霄山山脉、幕连九山脉等重要生态廊道基本建成。
开展鄱阳湖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修复生态网络建设。以保护鄱阳湖河湖湿地生态系统,提升生物多样性为主攻方向。着力推进鄱阳湖主湖体23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水系连通工程,构建湖泊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网络。积极开展鄱阳湖主湖体以及蝶形湖湖泊水质的监测,采取措施提高鄱阳湖生态水位和入湖主河道生态流量,大力开展退耕还湿、退牧还湿、退养还湿,修复退化湿地草洲。开展“五河”入湖尾闾地区河滩湿地重建,入江通道沙化土地复绿增植,力争到2025年全省湿地保护率达到62%。
加强湖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加大乱捕乱捞、乱采乱挖现象打击力度,保护和修复湖区底栖动物多样性。继续实施年度鱼类资源放流,继续坚持开展鸟类资源保护和定期监测。推进鄱阳湖主湖体外生态缓冲带建设,加强缓冲带内河网水系连通、河岸湿地修复治理,加大缓冲带农田面源污染控制力度,着力推进缓冲带城市、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严格限制缓冲带临湖区开发建设和耕地、湿地占用。到2035年鄱阳湖湿地生态系统得到全面恢复,湿地生物多样性显著改善,环鄱阳湖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体系基本建成。
5.促进和谐发展,开展三类空间相邻或冲突区域生态修复在全省城镇、农业与生态空间相邻或冲突区域,对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中发现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湿地等用地现状中不符合自然地理格局和水资源受限的利用方式,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的原则逐步进行调整和修复,并因地制宜建设三类空间衔接地带生态缓冲带。重点在鄱阳湖沿湖周边区域、国家和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大南昌都市圈和赣州都市区城乡结合带等三类空间相邻区域,开展缓冲带、缓冲区建设,加大缓冲区域内生态修复治理力度,加强区域内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减少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对自然生态空间的胁迫。
(二)重大工程根据全省“一带、二核、三网、六区”的生态修复布局,聚焦全省生态、农业、城镇以及矿山主要生态问题和主攻方向,按照提高生态质量、改善生态功能、提升生态品质、促进和谐发展的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扎实推进以“456”重大工程为抓手的全省生态修复工作。“4”即生态、农业、城镇、矿山等4个修复领域,“5”即亚热带森林质量提升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农田及农村生态质量提升工程、鄱阳湖和长江干流岸线(江西段)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南方丘陵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重点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等5项重点工程(18个项目),“6”即森林、河流、湿地、农田、城市、矿山等6个生态修复对象。
1.亚热带森林质量提升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廊道建设工程聚焦提升全省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增强森林固碳能力,着力在全省开展人工林造林(250万亩)、封山育林(250万亩)和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改造800万亩)等工作。
规划期,重点实施南岭-罗霄山脉海拔400米以上、武夷山西麓山脉海拔300米以上亚热带森林质量提升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工程涵盖全省31个县(市、区),涉及赣南丘陵山地水源涵养核心保护修复区、赣江中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修复区、赣西流域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城市工矿生态修复区、抚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修复区、信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工矿治理生态修复区等5个修复分区。
修复内容:以森林保育保护、退化林修复为重点,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加强天然林保护,稳定廊道范围内林区封禁范围,减少人为扰动和破坏,加强政策宣传,增强护林意识,强化管护责任落实,提高森林保护成效,加强外来物种管控,有效控制有害生物成灾率;大力开展以南岭-武夷山脉、罗霄山脉为主的廊道森林质量提升、小流域水土流失人工造林、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等工程,有效改善森林质量,优化林种树种结构,提升自然保护地连通性,有效构建野生动植物连通廊道,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
专栏4-1 亚热带森林质量提升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
1 南岭-罗霄山脉亚热带森林质量提升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廊道建设项目 廊道连通南岭九连山山脉、罗霄山脉,涉及龙南县、定南县、全南县、崇义县、南康区、上犹县、遂川县、井冈山市、永新县、莲花县、安福县、湘东区、芦溪县、袁州区、大余县、信丰县、分宜县等17县(市、区),连通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6个、森林公园17个、湿地公园17个、地质公园2个。规划新增封山育林面积3.28万公顷;退化林修复6.74万公顷,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人工造林2.06万公顷。治理废弃矿山37座,治理面积406公顷。 |
2 武夷山西麓山脉亚热带森林质量提升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廊道建设项目 廊道范围主要连通从瑞金到广丰区的武夷山西麓山脉,涵盖石城县、广昌县、南城县、南丰县、黎川县、资溪县、金溪县、铅山县、贵溪市、上饶县、广丰区、瑞金市、弋阳县、余江区等14个县(市、区),连通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34个、森林公园24个、湿地公园22个、地质公园1个。项目规划新增封山育林2.1万公顷;退化林修复4.94万公顷;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人工造林1.39万公顷;治理废弃矿山26座,治理面积298公顷。 |
聚焦全省农田生态系统质量和农村生态质量提升,着力在全省广泛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610万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工作,推进全省耕地质量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土地节约高效利用,助推乡村振兴。力争到2025年,全面完成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完成。2026-2035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大力开展耕地提质增效工程。
规划期工程实施范围涉及全省各市县区,涵盖了全省修复分区。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范围内开展标准农田建设,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加强生态红线内、重要生态功能区和脱贫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建挂钩工作。
修复内容: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综合治理的要求,推进低碳土地整治工程,通过统筹安排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开展耕地保护修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优化调整生态用地布局,保护和恢复乡村生态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保持乡村自然景观;将生态修复工作与资源利用任务相结合,充分挖掘乡村自然和文化资源,保持乡村特有的乡土文化,注重传统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历史文脉,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专栏4-2 农田及农村生态质量提升工程 |
1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规划期,重点在全省20个乡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并适时在全省推广。涉及赣州市宁都县青塘镇、兴国县东村乡、于都县银坑镇,吉安市泰和县灌溪镇、新干县金川镇,萍乡市湘东区湘东镇、芦溪县上埠镇、上栗县金山镇,九江市武宁县澧溪镇、庐山市沙湖山管理处、湖口县均桥镇、瑞昌市桂林街道办事处,宜春市铜鼓县大塅镇,南昌市安义县长均乡,鹰潭市余江区马荃镇,上饶市婺源县思口镇、万年县石镇镇和景德镇市浮梁县寿安镇、浮梁县王港乡、乐平市乐港镇等20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其中,农用地整治12528公顷;建设用地拆旧复垦604公顷;盘活存量建设用地349公顷;生态治理2705公顷。 |
2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涉及全省所有县(市、区),以整体集中连片土地整治为抓手,以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面积为目标,以“节约集约、统一规划、统筹资金、整村推进、集中建设”为原则,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规划计划完成建设面积610万亩。 |
3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涉及全省所有县(市、区),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和可持续利用出发,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开展农村建设用地特别是农村宅基地和其他废弃建设用地的整理复垦,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缓解建设占用耕地需求增长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足的矛盾,促进耕地保护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促进城乡协调、统筹城乡发展。 |
突出耕地“三位一体”保护,按照“宜林则林、宜园则园、宜耕则耕”的原则统筹推进低效林草地和园地整理,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现有耕地提质改造,着力提高耕地质量(全省耕地质量提升0.2个等级),增加耕地数量,改善农田生态系统,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统筹农民住宅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各类建设用地,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以及其他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结构,提升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集约化水平,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3.鄱阳湖和长江干流岸线(江西段)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聚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2035年期间,分阶段开展鄱阳湖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长江干流江西段河岸湿地生态修复治理和沿江重点城市生态人居品质提升项目,助力维护鄱阳湖“一湖清水”,打造长江“最美岸线”和生态宜居城市。
工程实施区域位于鄱阳湖湿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核心区和长江干流江西段,以鄱阳湖湿地、长江干流岸线和沿江重点城市为修复对象。
修复内容:重点加强湖区自然保护地内碟形湖和湖湾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保护保育,推进保护地周边人工湿地改造,稳定和扩大湿地面积,重建湿地生态缓冲带,保障珍稀物种栖息地生态安全。实施河湖截污清淤改造,整治河湖水生态环境,加强江、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提高鄱阳湖水资源调蓄能力。加强鄱阳湖岸线治理,建设生态护岸,加大沿湖重要森林保育保护力度,实施封山育林、人工林改造,推进国土绿化和水土保持。加快推进环湖缓冲带废弃工矿用地生态修复治理和生态系统质量提升。实施鄱阳湖禁渔专项巡查,严厉打击湖区滥捕乱捞以及挖沙、采砂活动,开展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普教育以及湖区陆生野生动物调查与疫源疫病监测,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
专栏4-3 鄱阳湖和长江干流岸线(江西段)保护修复工程 |
1 鄱阳湖北部湿地生态功能提升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 项目涉及修水县、都昌县、浔阳区、永修县、濂溪区、庐山市、共青城市、鄱阳县等8个县(市、区)。2021-2025年,实施人工造林1.4万公顷,封山育林1.32万公顷,退化林修复(低质低效林改造)2.92万公顷,动植物栖息地保护恢复及生态廊道建设8082公顷,退耕退圩还湿22.7公顷,废弃矿山治理面积544.83公顷,土地综合整治2.4万公顷,全湖越冬候鸟稳定在50-60万只。2026-2035年,封山育林2248公顷,退化林修复(低质低效林改造)1171公顷,人工造林569.89公顷,退耕退圩还湿200公顷,湿地治理7062公顷,全湖越冬候鸟稳定在50-60万只。 |
2 鄱阳湖南部湿地生态功能提升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 项目涉及东湖区、进贤县、南昌县、青山湖区、青云谱区、西湖区、红谷滩区、新建区、余干县、铜鼓县等10个县(区)。2021-2025年,实施人工造林5766公顷,封山育林5366公顷,退化林修复(低质低效林改造)1.49万公顷,动植物栖息地保护恢复及生态廊道建设3463公顷,退耕退圩还湿9.7公顷,土地综合整治5000公顷,废弃矿山治理面积233公顷。2026-2035年,封山育林963公顷,退化林修复(低质低效林改造)305公顷,人工造林244公顷,退耕退圩还湿100公顷,湿地治理7312公顷。 |
3 长江干流岸线(江西段)生态修复项目 项目涉及瑞昌县、湖口县、彭泽县。2021-2025年期间,实施重要湖泊湿地、饮用水源地保护2580公顷,湿地保护修复20883公顷,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改造)3200公顷,沙化治理面积1580公顷(人工造林),岩溶生境生态治理2500公顷(封山育林),山体破坏复绿501公顷,河岸综合整治80公里。2026-2035年,实施土地综合整治2000公顷,湿地治理500公顷。 |
4 沿江城市空间生态修复项目 项目主体分布于九江市柴桑区,重点加强城市湿地、河流、山塘水域的生态修复,加强城市生态修复,改善生态功能,修补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空间格局,完善城市用地结构,提升环境品质。规划期项目修复内容包括实施湿地治理2000公顷;岸线综合治理50公里。 |
开展长江干流江西段-鄱阳湖入江口沿湖沿岸河网水系连通、沿江沿岸重要山塘水库和水源地生境保护修复。开展重要水源地和大型湖泊保护维护,改善水质和水环境。实施瑞昌、彭泽、湖口等县(市)沿湖沿岸沙化土地治理和岩溶地区石漠化生态修复,开展边坡加固治理,消除地灾隐患。加强沿岸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河岸生态修复、小流域河道清淤和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合理利用荒山荒坡,加强林草植被保护和修复,提升水土保持功能。
开展城市生态品质提升,加强对沿街、沿路和公园绿地周边地区等公共空间的环境整治和建设管控,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城市山水、自然格局,优化城市格局形态,建立城市生态景观框架,塑造现代城市形象。加强岸线城镇土地综合整治与修复,推进城镇空间格局优化、山体修复、水体治理以及废弃地修复利用,实施绿廊、绿环、绿楔、绿心等绿地建设,构建完整连贯的城乡绿地系统。
4.南方丘陵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聚焦全省矿山生态环境改善,着力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废弃矿山(1840座)治理,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重点在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等长江生态经济带丘陵山区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开展废弃矿山市场化修复治理。工程涉及范围涵盖了全省各大修复分区。
修复内容:以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为重点,针对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和土地损毁等问题,围绕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景观再现、生物多样性重组,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宜水则水、宜建则建”的原则和“系统性修复、整体性保护、综合治理”的理念,实行“一矿一策”,对矿山破坏土地实施水土流失治理、水环境保护和废弃土地复耕复绿,对废弃矿坑进行填埋和治理,积极开展生态产品价值转换试点工作。
专栏4-4 南方丘陵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
1 长江岸线及鄱阳湖废弃矿山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项目 涉及进贤县、南昌县、青山湖区、新建区、都昌县、共青城市、湖口县、彭泽县、瑞昌市、庐山市、鄱阳县和余干县等15个县(市、区)的矿山集中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十四五”规划期间规划完成矿山土地复垦和治理面积1000公顷。 |
2 修水流域废弃矿山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项目 涉及永修县、修水县和铜鼓县等3个县的矿山集中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十四五”规划期间规划完成矿区土地复垦和治理面积284公顷。 |
3 信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项目 涉及铅山县、弋阳县、玉山县、广丰区和横峰县等6个县(区)的矿山集中区生态修复项目。“十四五”规划期间规划完成矿区土地复垦和治理面积464公顷。 |
4 赣江上游南方丘陵山地带赣南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项目 涉及宁都县、瑞金市、兴国县、于都县、赣县区、全南县、龙南县、信丰县、安远县和南康区等10个县(市、区)的矿山集中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十四五”规划期间规划完成矿区土地复垦和治理面积1042公顷。 |
5 赣江中下游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项目 涉及井冈山市、永新县、安福县、芦溪县和莲花县等5个县(市)的矿山集中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十四五”规划期间规划完成矿区土地复垦和治理面积300公顷。 |
6 市场化方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试点项目 涉及兴国县、永新县、横峰县和湘东区等4个县(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按照“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推行市场化运作,根据项目区各地块破坏程度的不同,采取生态重建与辅助再生相结合的生态修复方式。对破坏程度较小的区域以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为主,辅以人工促进措施,减少人工治理措施给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对于损毁程度较重的区域,生态功能和自我恢复能力基本丧失,仅靠自然恢复难以实现自然生态的发育重构,采取生态重建的方式,通过生物、物理及工程技术方法,重构生态系统并使生态系统进入良性循环。规划完成废弃矿山治理面积386公顷。 |
7 赣西流域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城市工矿生态修复项目 涉及赣西流域主要工矿城市萍乡市、新余市以及宜春市的樟树市、高安市、丰城市、上高县、万载县、宜丰县、靖安县等市县。重点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采煤塌陷区、采矿裸露区的修复治理,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因地制宜,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
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理念,聚焦流域主要生态问题,依据“一带、二核、三网、六区”各分区主攻方向,按照“整体布局、分步实施”的工作原则,2021-2025年重点实施鄱阳湖(抚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怀玉山山地丘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等2个项目。工程涉及抚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修复区、饶河流域矿山与农田生态修复区两个分区。
专栏4-5 重点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 |
1 鄱阳湖(抚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项目涵盖抚州市全市,依托抚州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实施全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推进流域植被恢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加强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治理,改善流域水体水质;加强矿山塌陷、废水、废渣和尾砂治理,以及矿山植被恢复和土地复垦。其中,实施废弃矿山治理1011公顷;森林抚育与提质改造5000公顷;湿地治理2500公顷;水土流失治理、清洁流域治理、水质提升10000公顷;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提质改造327公顷。 |
2 怀玉山山地丘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以德兴、浮梁、婺源等3县(市)山地丘陵为主要项目主要实施区域,依托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践创新基地的建设,统筹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作,重点开展昌江及主要支流流综合整治,加强河道综合整治及生态护岸建设,减少水土流失面积。稳定和扩大珍稀动植物栖息地,开展外来物种入侵防治,提升生物多样性。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人工造林、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提质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环境整治和河流湿地保护修复,并依托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积极培育生态产业,培育生态产品,做好生态价值转换,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资源可持续利用创新机制体制。2021-2025年,项目计划完成人工造林3000公顷,封山育林5500公顷,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改造)1.24万公顷,生态护岸40公里,河道综合整治60公里。2026-2035年,森林抚育与低效林地改造2万公顷、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34公顷、水土流失治理1万公顷、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63km。 |
修复内容:综合运用植树造林、生态护坡、构建湿地缓冲带、建设生态廊道、自然栖息地恢复、生物监测等措施,开展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提升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综合应用水土保持林营造、经果林种植、封禁治理、岸坡整治等措施,开展水土流失治理与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综合运用河道整治、水系连通、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畜禽粪便治理等措施,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与水质提升;综合运用边坡治理、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空区回填、植物和微生物修复等措施,开展流域矿山生态环境修复,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探索生态价值实现途径;综合运用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田地平整、水利设施和道路建设等措施,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修复。
五、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1.加强全省生态修复规划实施工作“一盘棋”“一张图”领导组织原则
集中力量瞄准规划中明确的全省和区域重大生态问题、主攻方向,强目标、聚财力、强监管,深入贯彻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以各级自然资源保护专业委员会为协商议事机构,切实提升国家赋予自然资源部门履行“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职责的组织协调能力,对国土空间流域内的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修复活动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2.加强规划实施政府主导,落实地方责任谋划建立各行业部门统一配合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工作组织框架结构。由各级自然资源保护专业委员会牵头,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顶层设计与任务部署。各级党委政府是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围绕规划目标任务,统筹谋划,强化配合,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规划重大工程、明确责任分工,指导各行业部门协同推进,发挥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叠加效应,实现生态空间管控、生态治理、生态经济、生态补偿四位一体。
3.加强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的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协调机制以“河长制”“林长制”“湖长制”“田长制”为基础,建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部门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形成部门合力。规划实施过程中要算大账、算长远账,在区域生态修复规划、实施、验收、监管以及生态价值实现、生态补偿等生态修复工作全生命周期加强组织协调。
(二)创新政策机制1.完善全省生态修复工作规划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坚持上下统一、左右协调的规划编制原则,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严格遵循国家规划,地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严格遵循省级规划。在上下统一的基础上,各区域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生态保护修复策略,确保生态修复工作切实可行。规划实施过程中,要积极推进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相关的法律法规制订修订,配合与土地、矿山、森林、水资源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实施细则,助力耕地“田长制”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修复法律法规体系。
2.完善全省生态修复规划实施考核评估和奖惩机制生态修复工作开展和任务落实情况列入自然资源部门目标管理考评和督查工作重点,科学设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实行系统内考核与公众评议相结合的考评方式,将考核结果列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考核内容。开展生态修复规划实施中期评价和期末评价,客观评价规划实施成效,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按照“谁破坏、谁负责”“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奖惩制度,对参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个人或集体,应给予一定奖励;对因失职、渎职导致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积极推进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水系源头地区、自然保护区转移支付力度,开展跨省和省内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完善森林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3.完善生态修复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和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加强协调,积极推动各级生态修复规划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各级地方自然资源部门应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发展目标,建立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库。构建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价格形成机制和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健全生态修复涉及的土地、水资源、森林、湿地、草地等自然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试点开展GEEP(绿色经济生态生产总值)、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工作,支持抚州开展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争取构建南方地区生态产品交易中心,以生态系统服务供给为核算依据,完善区域内水资源、公益林、湿地、草地、矿产资源等的分类补偿机制、价格核算体系和生态产品价值流通体系,推进生态价值转化,积极盘活生态资产。
(三)加强科技支撑1.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技创新支撑力度整合全省农业、林业、国土、地理、地质、矿产等相关领域技术优势和技术力量,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推进与高校、重点企业之间的生态修复的产学研合作平台建设。组织实施一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技专项,着重在流域综合管理、生物安全与生物多样性保育、南方丘陵森林质量提升、矿山生态修复技术、河湖湿地治理、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产业发展、生态监测与评估等方面开展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攻关,产出一批高质量实用型成果,推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领域的科技发展。
2.加强生态修复监测管理平台建设依托全省国土空间“一张图”监督信息系统平台、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整合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和各类专项调研、研究成果,对接国家的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监管平台建设,制定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信息化方案,构建省、市、县三级联管生态修复规划实施监测监管信息平台。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全过程进行实时监督和及时反馈,保障修复工作公开透明,实现各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便于各部门及时沟通,有序推进规划实施;对修复后的区域进行常态化监测,确保修复成果的长效性和稳定性。
3.加强生态修复制度标准体系建设和成果推广示范工作梳理、分析、整合现有相关标准和规范,构建符合江西地方实际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修复体系,及时将工作中形成的大批高质量成果转化为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修复技术规范与标准。完善生态修复科技成果管理制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技术试验示范,建立一批适应不同地理单元、不同类型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示范基地,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扩大技术成熟、成本可控、适用范围广的成果在全省范围内的推广,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运作机制和成功模式,总结、提升、推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技术模式。
(四)强化资金保障1.强化经费保障完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资金投入机制,根据财力实际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予以必要、合理、适度保障。积极探索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开发等政策手段进行统筹整合,加强资金整合使用,发挥政策组合的整体效应,整体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整治。
2.强化金融支持拓宽金融渠道,依托省自然资源厅与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签订的《生态修复合作框架协议》,用好国开行金融信贷资金和自然资产产权激励政策,推动全省绿色金融及其服务体系的创新与长效发展。大力推广“两山银行”“湿地银行”,积极谋划建立生态指标占补平衡制度,实现生态指标的“占一补一”和“先补后占”。探索建立全省生态修复效能交易平台,允许补充耕地指标和生态指标按市场化方式在平台上自由交易,实现生态修复资金及指标等要素自由流通。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模式和方法,鼓励地方政府和资本合作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地方可自行出台相关政策,完善相应的程序和制度,保证资本合法权益和合理收益,最终形成以国有资金为引领,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积极参与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多元投入的新局面。规划期间,在兴国县、永新县、横峰县和湘东区等4个县(区)试点开展市场化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五)鼓励公众参与完善全省生态修复规划公众参与保障机制,建立多利益相关方的社会参与机制。
1.建立参与式流域综合管理机制以小流域为治理单元,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当地居民、社会企业、公益组织等共同参与,在乡村基层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修复,探索“自下而上”的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社会参与机制。
2.构建多层次的生态修复发展论坛以政府为主导,定期召开公众、学者、工程技术人员、企业参与的多层次生态修复发展论坛,在省、市、县之间形成开放式的对话平台,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形成生态保护与修复全民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3.多形式开展生态修复宣传教育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科普节目等手段,提高公众生态保护修复意识,增强支持、参与生态修复工作的自觉性。运用传媒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提倡和支持各种组织和社会团体开展与生态修复和保护相关活动。运用行政手段,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增设有关生态保护修复方面学习内容。
原文链接:http://bnr.jiangxi.gov.cn/art/2022/1/20/art_28780_38403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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