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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以科学规划为前提,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体开展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文化保护修复,对闲置、利用低效、生态退化及环境破坏的区域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2019年12月,自然资源部开始部署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2020年,我省积极落实部署要求,组织各地开展了试点申报工作。经过争取,2021年1月,自然资源部批准同意我省20个乡镇(街道)纳入国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名单,其中九江4个,景德镇、萍乡、赣州各3个,上饶、吉安各2个,南昌、鹰潭、宜春各1个。2021年4月,经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试点工作。现就全省统筹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工作背景

  江西是一个红色的摇篮,承载着革命的历史渊源。江西还是一片绿色的家园,厚植着生态优势。作为革命老区和生态大省,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进入新时代,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全国许多地方一样,全省农村地区出现了空间布局无序、资源利用低效、农业生态质量退化、农村居民点建设散乱、耕地碎片化等诸多问题,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合理配置生产要素、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十分重要也非常必要。

  二、试点意义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省自然资源厅始终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抓手,是履行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重要途径,是盘活整理农村建设用地发展格局、推进全省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通过推进试点工作,在现有自然资源禀赋条件的基础上,对所在区域生活、生态、生产空间进行全域优化布局,统筹开展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和乡村历史文化保护,对“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全要素进行综合整治,强化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构建形成空间高效节约、生态环境优美的资源利用新格局,释放乡村振兴潜能,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与此同时,通过推进试点工作,逐步构建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新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及模式,助推全省农业农村的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任务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重点任务有六个方面:

  一是编制乡镇、村庄规划和实施方案。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产业导入、整理开发的思路,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编制好乡镇、村庄规划和实施方案。按照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留则留、宜整则整的原则,在规划和方案中明确各项试点目标、整治区域、主要内容和空间布局等整治任务。

  二是做好地籍调查、不动产登记工作,确保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通过实施整治工程,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编制权属调整方案并公示,保障群众切实利益。整治完成后,补充地籍调查,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权属状况在整治后较整治前更清晰、调配更合理有序,不发生新的纠纷。

  三是开展农用地整理,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低效林地草地园地整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现有耕地提质改造等,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确保整治区域内新增耕地面积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据测算,试点的20个乡镇拟实施农用地整理规模共约5000公顷。

  四是推进建设用地整理。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以及其它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优化农村建设用地结构,提升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集约化水平,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用地。据测算,试点的20个乡镇拟实施建设用地整理规模共约300公顷。

  五是实施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要求,统筹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等各类乡村生态修复工程,提高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打造美丽乡村。据测算,试点的20个乡镇拟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建设规模共约1000公顷。

  六是加强乡村历史文化保护。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划定乡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线,因地制宜提出历史文化景观整体保护措施,保护好历史遗存的真实性,加强与乡村旅游等产业的有效衔接。

  四、激励政策

  为更好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激发各地积极性,我们为试点工作制定了四项激励政策。

  一是合理调整永久基本农田。试点区域内确有需要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布局集中连片、总体保持稳定的原则,允许合理调整永久基本农田。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应当编制调整方案,并确保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调整面积的5%。

  二是服务乡村振兴发展用地。通过整治腾退的建设用地,在保障试点乡镇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用地的前提下,重点用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三是指标省域内调剂。通过整治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以及整治验收核实后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耕地产能指标和旱地改造为水田指标,可通过省级指标交易平台,在省域范围内优先流转交易。

  四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对国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单位给予一定的计划指标支持,主要支持整治区域内各项建设使用用地计划指标,有节余的试点县,县级政府可统筹安排使用。

  除此之外,试点工作还结合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有关政策、项目落实整治任务。

  五、工作进展

  一是省级层面组织召开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部署会议,邀请自然资源部专家现场培训指导。省自然资源厅与国家开发银行江西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江西分行进行了深度对接,就支持我省全域土地整治综合试点工作达成了合作意向,两家银行正在积极与相关试点单位进行绿色信贷洽谈。

  二是各地成立了以县级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府主体责任,落实试点各项要求。部分试点单位已开展了规划编制与方案制定工作。如浮梁县拟通过将废弃矿山修建成矿山公园、与陶瓷艺术产业相结合;庐山市通过实施水利整治工程与土地综合整治相结合,吸引现代农业、旅游等项目落地。

  三是社会资本高度关注试点工作。据了解,目前,已有五家以上的国有企业准备投资参与试点工作,还有许多企业表达了积极参与的意愿,并正在与各地方政府商谈。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事关长远、牵动全局,能为农业农村提供发展空间,从而助推乡村振兴与绿色发展,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具体行动。下一步,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为我省农村打造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助推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

  

  


原文链接:http://bnr.jiangxi.gov.cn/art/2022/4/7/art_29168_3911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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