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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2021年,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核心职责,全面推进全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化水平,“十四五”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开局良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坚持深学细悟笃行。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纳入省自然资源“八五”普法规划,列入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厅党组先后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组会议、厅推进依法行政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有关会议精神。举办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法治能力建设培训班,邀请省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成员、省委党校教授,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题宣讲。

  2.全面谋划“十四五”时期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落实《法治安徽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安徽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工作部署,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编制并实施《安徽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安徽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推动落实“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充分发挥法治对自然资源保护和永续利用的保障作用。

  二、自然资源领域重要立法和政策制度进一步健全

  3.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改废工作有序推进。根据省立法工作安排,印发《2021年度自然资源立法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圆满完成各项立法任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草案)》顺利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一审。完成《安徽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废止和《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修改工作。认真组织研究,及时高质对58件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

  4.自然资源政策体系逐步健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田长制的意见》,在全省建立党政同责、五级联动的田长制组织体系,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积极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提请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关于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措施》,联合出台《安徽省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16个省级村庄规划试点编制工作基本完成,开展“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1533个。在全国率先落实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制度,经省政府同意,制定并完善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全年批准成片开发方案728个、片区面积178.24万亩,有力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推行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模式,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印发《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暂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我省矿业权转让交易行为,切实维护国家权益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

  5.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规范化管理。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起草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切实提高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质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等制度,已出台的5个规范性文件实现100%合法性审查到位、100%备案到位,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6.常态化更新清理机制有效落实。坚持全面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先后组织开展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以及行政处罚、外商投资、自然保护地、长江流域保护等专项清理工作,并按期上报清理意见和清理结果。2021年度,我厅将246件厅规范性文件纳入清理范围,废止或宣布失效69件,规范性文件数量减少28%。

  三、自然资源法治化行政决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7.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牢固树立权责法定的执政理念,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实行权责清单即时动态调整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情况,及时对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资质管理、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等提出即时动态调整意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制度,制定并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1年版)》,涉及重大决策事项35件。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2021年度,对《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关于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的通知》等重大决策事项开展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依据,并报省委政法委备案。

  8.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成效明显。厅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听取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汇报。2021年度,我厅开展合法性审查事项135件、公平竞争审查140件,分别是2020年的2.05倍、1.87倍,排查消除法律风险80项,切实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在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综合评估中,认为省自然资源厅工作扎实、措施有力,工作成效在省直各部门中名列前茅。

  9.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专业作用有效发挥。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立法相关工作。2021年度,厅法律顾问参与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8件、行政复议案件185件,对重大决策和合同提供法律意见60余件,提供重大法律咨询40余次,参与信访接访18次,有力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

  四、自然资源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10.“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入。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及基础地理、探矿权、采矿权和土地供应等信息数据共享。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稳步推进,成效逐步显现。矿业权登记审批时效进一步压缩,全省矿业权登记实现“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扎实开展行政审批“好差评”满意度评价,服务对象主动评价满意度100%。制定并动态调整厅2021年抽查计划,动态调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指引》,规范随机抽查工作流程,圆满完成5项年度抽查任务。开展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在厅门户网站公示2021年涉企收费清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格落实“证照分离”分类改革任务,及时更新政务服务指南,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改革落实措施及监管举措》并报省市场监管局备案。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工作方案》,较早完成承诺告知书格式文本制定、办事指南修改完善、规范工作流程、协同推进线上线下办理流程等各项工作,省司法厅在其门户网站宣传推广我厅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做法。

  11.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对标沪苏浙等先发地区做法,提请省政府印发《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推进省政府用地审批权委托,截至12月底,受省政府委托的市、县政府共批准批次用地998个、19.13万亩,用地审批时间由下放前约2个月缩短到约1个月,提速约50%。用好国务院用地审批权委托试点政策,完善线上智能审查系统。营商环境评价不动产登记平均环节、材料数、耗时由2019年的2.4个、8.75件、4.42个工作日减至1个、4件、0.77个工作日。推进不动产登记高频事项全国、长三角“跨省通办”。顶格协调推进“双招双引”,建立完善加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推动十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成立领导组织及用地保障等5个工作专班。省政府与中国地质调查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开展新一轮合作。省自然资源厅与南方测绘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土地要素保障“星期六”会商协调推进机制,积极形成上下联动的要素保障机制,推动项目迅速落地,全年集中会商12次、139个项目,切实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12.扎实做好“四送一服”各项工作。厅主要负责同志赴芜湖市、宣城市开展省政府用地审批权委托及土地要素保障、市场化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等政策专题宣讲。两次在宣城市组织召开自然资源政策宣讲会,对自然资源惠企政策进行解读。“编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自然资源政策汇编(2021年卷一、二)》,通过省“四送一服”双千工程专栏、各级政府及自然资源系统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发布,并在安徽日报、安徽日报农村版刊发。2021年,全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建立联系人队伍1429人,走访调研重点企业、项目9057家(个),召开要素对接会1085场次,有效对接自然资源要素需求。

  五、自然资源领域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进一步畅通

  13.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省司法厅建立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协作机制和联合办案制度,通过不定期会商和重大案件共同办理等方式,着力推动土地征收类行政复议案件妥善处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省自然资源厅与省司法厅分管负责人共同带队赴土地征收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实地调研,促成36件土地征收行政争议一次性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以书面审理为基础,同时采取实地调查方式,面对面倾听申请人诉求,全年实地调查10件,占受理审查案件总量的19%,有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1年度,我厅办理的征地类行政复议案件量同比下降21%,降幅明显;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14.加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全面贯彻“严起来”的工作要求。适应国家年度土地例行督察要求,建立土地督察常态化工作机制,成立由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省土地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动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全面整改、系统治理。全省卫片执法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面积从2020年的6.55万亩,下降到2021年的1.99万亩(1-11月),违法违规用地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15.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面完成首批32个“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和1个省级、9个厅级项目。特别是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印发《全省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巩固拓展“难办证”问题专项治理成效,深入开展集体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解决了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难题,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安徽日报》《七月风》杂志等媒体刊登了我厅不动产提升行动相关做法。

  16.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专项行动。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等工作部署,先后制定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行政机关履行给付义务情况清查、违法行政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推进系列专项行动。稳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专项整治,着力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进一步深化巩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扫黑除恶斗争。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1898件重复信访事项已化解1897件,化解率99.9%。

  六、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

  17.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厅主要负责同志专题讲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法治课,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事项结果通过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公示;根据专项执法检查事项工作特点,分别进行了全过程文字记录保存,并按事后公开的规定,检查结果通过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公示。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部署开展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撰写为抓手的行政处罚质量提升活动,开展行政处罚决定书写作专题培训,组织专家和办案能手赴基层执法一线,从证据收集使用、调查程序、谈话技巧、调查报告及处罚决定书的撰写等方面开展实地指导,提升基层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

  18.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与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在自然资源执法查处领域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健全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查处协作、非诉执行、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完善涉嫌自然资源犯罪案件移送跟踪机制。2021年度,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共移送案件37件,公安机关已立案26件;与省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4起、公开通报7起移送公安机关的典型案件。

  19.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要求,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受省政府委托,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我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20年省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意见》等6件审议意见均按期办结。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完善办理工作机制,提升办理工作质量,密切代表沟通联系。2021年,承办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44件,均已按时办结答复代表或主办单位。

  20.做实做细政务公开。对制定自然资源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等24项重大事项,通过厅门户网站、报纸等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意见。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信息1714条,政务资讯信息4481条。优化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平台栏目设置,规范征地信息发布,发布征地信息4840条。提升政策解读实效,采取负责人解读、图解等多种形式,围绕本部门重点政策文件、重要政策措施跟进解读,发布政策解读31条,规范性文件实现100%解读。综合运用人民网网友留言平台、省级统一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厅长信箱等渠道,落实留言办理答复机制,共收办各类平台网民留言1160件。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依申请公开461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七、自然资源普法依法治理成效进一步显现

  21.自然资源“八五”普法开篇布局。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在全面总结和宣传“七五”普法经验基础上,深入谋划我省自然资源系统“八五”普法工作,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安徽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着力建成制度更加健全、职责更加完备、措施更加有力、覆盖更加全面、实施更加精准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体系,促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和自然资源事业发展。

  22.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突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实行领导班子带头集体学法、定期学法、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和警示教育学法等制度。加强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针对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不动产登记、信访、信息公开等直面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关键岗位,举办各类自然资源法规政策培训班22个班次,共培训各类人员5000余人次,推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熟练运用基本行政法律知识和自然资源法律知识。开展厅机关工作人员集中旁听庭审活动,现场以案释法,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转化为行动自觉。深化全民法治宣传,加强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各级党委、政府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组织汇编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解读》《新旧条文对照》等系列宣传书籍近3万册,制作宣传光盘1.2万片,发送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增进其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精神实质的准确理解,提高全面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落实土地管理责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在全省初步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3.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实效。充分利用《安徽日报》《中国自然资源报》、安徽卫视等主流媒体,开展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同时,拓展普法网络平台,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自然资源法治传播体系。延伸法治宣传触角,通过全省自然资源系统重点工作督查推进视频会、重要政策文件解读视频会,厅主要负责同志和法治机构负责人分别向全系统3700余名干部职工作专题解读《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政策,宣传覆盖面至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分局)。培育自然资源法治文化,举办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法规政策读书征文演讲大赛,邀请中央驻皖主流媒体记者组成征文评委组,邀请省直工委、安徽省广播电视台、安徽大学专家组成演讲决赛评委组,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学习掌握自然资源法规政策,遵从法治、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丰富宣传形式,对出台的重大自然资源政策,举行新闻发布会、推进会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对土地管理、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专题制作电视公益宣传短片、动漫、图片,在安徽卫视黄金频道和自媒体滚动播出,让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活起来,让群众易于接受,真正使法治观念“入耳、入脑、入心”。通过多种形式、多种载体广泛深入宣传,在全省初步形成了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另有5家单位、8名同志分别被自然资源部评为“七五”普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原文链接:https://zrzyt.ah.gov.cn/public/7021/146429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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