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2年度南京市江宁区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的复函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批准<2022年度南京市江宁区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的请示》(江宁政发〔2022〕25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预支部分空间规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2〕2号)要求,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2022年度南京市江宁区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落实了153.3333公顷预支空间规模指标、3.4667公顷省重大基础设施补助空间规模指标、119.0000公顷省域内有偿调剂的增减挂钩节余空间规模指标和135.7152公顷市域内调剂的空间规模指标(合计411.5152公顷)。新增的允许建设区布局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符合规定要求,原则同意《方案》。
你区要严格贯彻落实《方案》,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和管控作用,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三区三线”,严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进一步加大存量挖潜盘活力度,统筹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保障近期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项目用地需求。经批准后的《方案》,应全部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到2035年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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