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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武高速金坛互通至茅山旅游大道连接线(金沙大道)工程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江苏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苏自然资预〔2022〕27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沪武高速金坛互通至

茅山旅游大道连接线(金沙大道)

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关于办理沪武高速金坛互通至茅山旅游大道连接线(金沙大道)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的请示及有关附件已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交通项目,该项目南起沪武高速,往南经江东大道、钱资湖大道,止于茅山旅游大道,纵向穿越滨湖新城,路线全长约4公里,建设内容包括路基、桥梁等工程。项目建设对完善高铁区域组团一体化,改善地方交通环境等具有重要意义,符合供地政策。

二、该项目拟选址位于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岳阳村,西城街道城南村、黄庄村,已列入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不涉及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

三、该项目拟申请用地23.0569公顷,其中农用地13.9812公顷(耕地3.0136公顷),建设用地8.3874公顷,未利用地0.6883公顷。项目如需编制可研报告,应对节约集约用地状况作出专门分析,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四、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要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规定,并按照要求将征地补偿安置相关费用全额纳入项目投资概算。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沪武高速金坛互通至茅山旅游大道连接线(金沙大道)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有效期三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批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8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改委,常州市金坛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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