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2年度沭阳县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的复函
苏自然资函〔2022〕1163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2年度沭阳县
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的复函
沭阳县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预支部分空间规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2〕2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支持宿迁市“四化”同步集成改革试点相关小城市规划用地指标的函》(苏自然资函〔2022〕1146号)要求,沭阳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2022年度沭阳县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落实了81.5333公顷预支空间规模指标和84.0000公顷省重大基础设施补助空间规模指标(合计165.5333公顷),通过增存并举,优化了空间布局。新增的允许建设区布局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符合规定要求,原则同意《方案》。
你县要严格贯彻落实《方案》,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和管控作用,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三区三线”,严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进一步加大存量挖潜盘活力度,统筹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保障近期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项目用地需求。经批准后的《方案》,应全部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到2035年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8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沭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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