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424号(农业水利类197号)提案的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青海绿色有机农产品输出地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青海省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高原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布局
近年来,我部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落实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青海省实施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等有关项目,加快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推动生产基地建设布局,提升绿色有机农产品供给能力。一是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截至2021年底,我部共安排中央财政资金2亿元支持青海省建设牦牛、藏羊两个产业集群。2022年,继续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亿元支持青海省新建油菜产业集群、续建藏羊产业集群。引导青海省聚集资源要素,有效提升特色产业综合竞争力。二是建设农业产业强镇。截至2021年底,我部共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0.2亿元支持青海省乌兰县茶卡镇、共和县龙羊峡镇等13个乡镇建设农业产业强镇。2022年,继续安排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东山乡、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查汗都斯乡建设农业产业强镇,提高产业质量效益,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三是认定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截至2021年底,我部已认定青海省湟源县城关镇涌兴村、都兰县宗加镇等81个村镇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加快形成一村带数村、多村连成片的特色产业发展新格局。四是创建有机农产品基地和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先后支持青海省建设有机农产品基地5个。建设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9个,总规模109.2万亩,产量74.8万吨,产品涉及燕麦、蚕豆、油菜、马铃薯、枸杞等区域优势农产品,带动35万农户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支持青海省创建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开展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有机农产品基地和全国绿色食品(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建设,不断完善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布局。
二、关于建立完善有机农畜产品标准体系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健全农产品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实施应用和人才培养。一是加强重点标准制修订。我部安排专项资金制修订种质资源、产地环境治理、耕地质量、农田建设等相关标准。支持青海省制修订相关农业行业标准5项,建设牦牛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基地试点,指导开展标准宣贯工作,完善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二是推动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有机产品 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GB/T 19630-2019),为开展有机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5万家企业获得2.48万余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其中青海省共有100余家企业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154张,认证有机牦牛藏羊445万头(只),青海省有机监测认证草原面积达9000余万亩。三是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2021年启动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推进投入品减量,大力推动粪肥还田,实现种养结合循环利用。在我部的指导支持下,青海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面积每年稳定在300万亩,使用量分别减少40%、30%,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5%。秸秆综合利用率、农田残膜回收率分别达到86.9%、90%。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1%,绿色农业发展成效明显。四是加强农牧业职业教育。2019年,我部联合教育部实施“百万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计划”,重点面向农村“两委”班子成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村社会服务组织等群体招生,截至2020年底累计培养高素质农民6.6万人。2021年,两部门遴选推介了82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和农业科研院所,形成与产业链紧密联系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机制,为标准有效实施提供人才支撑。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进有机农产品标准化、认证等相关工作,积极发展农牧业等涉农职业教育。支持青海省制定农产品生产技术和生产管理的地方标准,提高生产管理水平,促进有机农产品质量提升。积极推动青海省实施有机产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工作,保障安全优质的有机农产品供给。
三、关于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建设。一是完善追溯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印发实施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等6项配套制度,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数据格式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专用术语》等11项追溯技术标准。二是支持青海省追溯工作开展。我部已拨付中央财政资金2000万元支持青海省开展牦牛藏羊追溯工作。在我部的指导支持下,青海省牦牛藏羊追溯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已完成64789个养殖户、合作社、牧场的423万余头(只)牦牛藏羊数据采集工作,实现了质量安全可追溯。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指导支持青海省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逐步实现青海省级追溯平台与国家追溯平台的有效对接和融合。鼓励青海省企业建立智能化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精准化和可视化。
四、关于推进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品牌建设
近年来,我部会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以特色农产品为重点,积极实施品牌强农战略。一是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截至2022年6月底,青海省共有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833个。2019—2022年,我部共安排中央财政资金8647万元支持青海省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对26个产品实施保护和培育,发展特色产品产业,弘扬农耕文化。二是强化品牌工作部署。2018年我部印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2019年指导启动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建设,发布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区域公用品牌,其中青海省门源小油菜籽、互助八眉猪等7个区域公用品牌纳入首批目录名单。高寒燕麦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2020农产品品牌。三是强化品牌宣传推介。利用“中国品牌日”等活动,宣传农业品牌建设成效。我部连续多年组织举办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茶业博览会、全国优质农产品展销周等20多个有影响力的大型展会。持续开展“春风万里,绿食有你——绿色食品宣传月”等系列活动,有效提升品牌农产品的品牌价值和知名度。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支持青海省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建设,对品牌培育、营销推介、标准建立等进行指导。建立健全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完善品牌发展机制,着力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的农产品品牌。做优做强公益性展会,支持发展农产品宣传第三方服务平台或专业机构,打造新型线上农产品宣传服务平台。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年8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cpzlaq/202208/t20220824_64076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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