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全面落实田长制 守好责任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抚远市按照黑龙江省《关于加强全省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田长制”工作落实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加强对黑土耕地的管理,围绕黑土地保护利用,全面推进“田长制”进入快车道。
一是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压实落靠黑土耕地保护管理责任,巩固提升耕地质量,确保农产品稳定有效供给,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佳木斯市黑土耕地保护管理“田长制”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抚远市实际,以两办的形式制定出台了《抚远市黑土耕地保护管理“田长制”实施方案(试行)》。
二是组织体系初步建立。市级田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负责组织领导全市黑土耕地保护利用工作,牵头制定全市黑土耕地保护利用规划、意见等,协调、指导、督促并组织考核各乡(镇)和市级责任单位黑土耕地保护利用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总问责等职责。设置市“田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包括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粮食局、工业信息科技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和口岸局、卫生健康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市级田长确定的事项。市“田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具体承担,负责加强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督促落实市级田长和市“田长制”办公室确定的事项。
三是各项规章制度有序制定。为落实市级“田长制”工作,形成统筹组织、分工负责、合力推进、齐抓共管的黑土耕地保护利用局面,稳定黑土耕地数量,提升黑土耕地质量,改善黑土耕地生态,筑牢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基础,抚远市制定了《抚远市“田长制”会议制度(试行)》、《抚远市“田长制”信息共享制度(试行)》、《抚远市“田长制”信息报送制度(试行)》、《抚远市“田长制”督导检查制度(试行)》、《抚远市“田长制”考核制度(试行)》、《抚远市“田长制”巡查制度(试行)》、《抚远市“田长制”督办制度(试行)》以及《抚远市“田长制”举报受理制度(试行)》等八项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逐级负责机制。实行各级田长责任制,一级向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夯实任务。各乡(镇)要在本辖区抓点示范,迅速推动工作开展。
二是建立群众参与机制。“田长”职责范围及监督电话等有关信息要在相关媒体上统一公布。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每个乡镇至少要设立一块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注明保护面积、范围、示意图、责任村组、“田长”姓名和举报电话等内容,有条件的村组可结合区域实际设立。同时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群众准确理解和正确对待耕地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关注、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黑土耕地保护局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工作计划在5月份实施。
三是各级田长设置情况。目前,抚远市已经建立市、乡、村、网格及户五级田长,并登记造册。
一是开展多样宣传,推行田长制工作。为广泛宣传黑土耕地保护意识,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市市田长制办公室为10个乡镇制作了黑土耕地保护“田长制”公示牌72个、条幅144个、宣传手册500本、宣传单5000张并在市中心醒目位置设立公交站“田长制”公示牌3处。各乡镇通过在公众号、微信群发布田长制相关知识,向大家普及田长制;乡镇包村干部、村、网格级田长采取入户走访的形式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并在村内张贴条幅,让村民了解“田长制”以及“田长制”带来的诸多好处,从而增强村民们对黑土耕地保护的意识,实现黑土耕地可持续利用。
二是定期巡田,强化监督问责。各级田长进行日常巡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有损害黑土耕地的行为严厉打击。按要求市级田长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巡查;镇级田长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巡查;村、网格级田长每月不得少于两次巡查,并及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照片,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上级田长应对下级田长巡查发现问题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巡查履职到位情况和问题发现、处理、提交、报告、跟踪解决到位情况及巡查记录情况。对履职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约谈警示。
三是开展“大棚房”回头看行动。抚远市对辖区内所有乡镇的设施农业用地及“大棚房”问题开展拉网式、台账式排查,实行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排查,确保排查无遗漏、无盲区、无死角。同时要求乡镇、村级田长加大对管辖区域内的设施农业及“大棚房”问题定期排查,及时整改。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c100014/202208/9f14e69021e74b6d98604409d10e3ee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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