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5031号(农业水利类413号)提案答复摘要
张占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打造东北粮食特区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银保监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产业布局支撑
近年来,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不断强化对东北地区政策扶持,优化粮食生产区域布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一是划足划实“两区”。2017年以来,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指导各地完成10.58亿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任务。二是推进产业集聚发展。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以粮食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打造乡村产业发展高地。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东北平原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引导加工企业向东北粮食主产区布局产能,巩固提升东北地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关于强化科技保障扶持
近年来,我部会同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不断强化措施、加大投入,提升东北地区粮食生产科技水平。一是集成推广适用技术。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东北地区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遴选推介农业主推技术,促进先进适用技术快速进村入户到田。二是推进育种创新。启动实施种业振兴行动,会同科技部编制《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实施方案》,支持东北地区农作物种业项目建设。三是加快农机农艺融合。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东北地区农户购机用机、农机深松整地和秸秆覆盖免(少)耕播种作业。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快补齐农机短板,为东北地区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关于强化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近年来,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部门不断加强东北地区耕地保护和建设,夯实粮食安全物质基础。一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2022年,安排东北4省(区)农田建设中央补助资金约279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二是完善农田水利设施。2021年以来,在东北地区启动实施了13处大型灌区和41处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提升农业用水效率。三是强化黑土地保护。印发《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十四五”期间在东北地区开展土地侵蚀治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肥沃耕作层培育等任务。四是推进全程机械化。支持东北地区创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推动粮食生产机械化高质高效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东北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黑土地保护支持力度,推动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牢牢夯实粮食生产产能基础。
四、关于建立利益补偿机制
近年来,我部会同财政部不断加大对东北粮食主产区转移支付力度,有效调动了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一是加大奖励力度。2022年继续对东北地区实行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提高奖励规模。二是健全奖励机制。依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对国家粮食安全贡献度等因素,对不同地区产粮大县实施不同的奖励系数,建立健全奖励体系。三是创新补偿方式。创新粮食产销区合作机制,鼓励粮食主销区到东北地区等粮食主产区建立保供基地、异地储备和物流设施等。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东北地区等粮食主产区转移支付力度,落实好产粮大县奖励政策,不断完善利益补偿机制,增加粮食主产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
五、关于加大惠农种粮补贴力度
近年来,我部会同财政部不断加大对种粮农民支持力度,强化政策扶持,提高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一是实施种粮补贴。中央财政在东北四省(区)实施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在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三个稻谷主产省实施稻谷补贴政策。二是发放一次性补贴。2021年中央财政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200亿元,2022年中央财政先后两次累计共安排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300亿元。三是提高最低收购价。2022年,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斤1.24元、1.29元和1.31元,比2021年分别提高0.02元、0.01元和0.01元,释放了重农抓粮信号。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完善包括东北地区在内的粮食产区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稳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健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机制,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让种粮农民有钱挣、得实惠。
六、关于强化金融支持力度
近年来,我部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等部门不断拓展金融创新体系,强化金融助农作用,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一是加大信贷支持。2022年,银保监会印发《关于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机构单列涉农信贷和普惠型涉农信贷计划。二是完善担保体系。支持东北地区省级农担公司稳步做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指导国家农担公司进一步细化再担保业务政策,完善全国农担体系风险防控机制。三是创新信贷产品。银保监会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农业产业化信贷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地区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温室大棚、养殖圈舍、生物活体抵押贷款试点。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信贷服务,常态化推进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服务,优化农担奖补机制,支持扩大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引导更多发放首贷、信用贷,更好满足小农户多元化融资需求。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年8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FZJHS/202208/t20220815_6406930.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2023年上半年土地...
2023-07-21“五位一体”金融支农...
2023-05-13芜湖市创新推行党组织...
2023-04-15“千万元村”的诞生秘...
2023-03-11安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
2023-03-04轻轻松松“颗粒归仓”...
2022-12-24土地托管“托”起好日...
2022-12-082022年第三季度土...
2022-12-08乡贤理事会“理”出文...
2022-12-08土地托管,种地打工两...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