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云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10 来源: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2022年8月5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云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云农经〔2022〕11号,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就《方案》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省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通过加强试点示范引领,强化政策资金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定程度得以发展壮大,但总体上仍然面临发展质量不高、与其他经营主体联合合作不充分、对农户服务带动能力不强等现实问题。为统筹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农经发〔2022〕1号)精神,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印发了《云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实施提升行动,进一步促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完善基础制度,加强能力建设,深化对接服务,推动由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转变,有效带动农业提质、农民增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提出从目前到“十四五”期末,抓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从完善制度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健全指导服务体系三个方面提出15项工作措施,涵盖健全制度机制、培养骨干人才、推进合作联合、延伸产业链条、加强业务指导、建设服务体系等事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发展的重点任务内容。第三部分:组织保障。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培育提升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与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计划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做好部门协同和政策衔接,抓紧细化落实工作举措,加大扶持服务力度,持续做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征集推介。

  三、突出特点

  (一)坚持规范提升主题。《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要通过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推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由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转变。近年来,虽然我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数量上实现较快增长,但规模小、竞争力弱等问题仍然存在,未来一个时期,“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仍是发展的主题主线。

  (二)坚持统筹谋划部署。部署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各自重点工作的同时,提出这两类紧密相联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何协同发展的思路方向,从基础制度、能力建设、对接合作等方面,探索建立服务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提升的指导服务体系。

  (三)坚持优化指导服务。我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健全完善政策指导服务体系。通过实施本次提升行动,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抓好贯穿主体经营发展全程的前期辅导、常态化走访和纾困帮扶等各项工作落实,不断优化完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服务。

  

  相关文件: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拟稿人:刘俊宏 审核人:崔星)


原文链接:https://nync.yn.gov.cn/html/2022/zhengcejiedu-new_0809/389149.html?cid=3808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