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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2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第二届高素质农民职业技能竞赛暨第五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0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农人字〔2022〕22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一步加快培养和选拔农业行业高技能人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五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农人发〔2022〕6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51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2022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第二届高素质农民职业技能竞赛暨第五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工种

  农机修理工、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茶叶加工工、农作物植保员。

  二、组织领导

  本次竞赛为省级一类技能竞赛,由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联合主办,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承办。竞赛成立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负责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名单见附件2),负责沟通协调、技术保障等工作。根据比赛项目成立各赛项组委会,负责相关项目比赛的组织实施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发布。

  三、参赛选手

  竞赛选手主要面向从事农机修理、农产品食品检验、茶叶加工、农作物植保等职业的广大高素质农民、农业农村技能人才和涉农企事业单位的一线职工。

  已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或通过竞赛获得“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对已获得“山东省技术能手”或通过竞赛获得“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农机修理工、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茶叶加工工赛项比赛,其比赛成绩不计入本次竞赛结果,但作为全国赛选拔成绩。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各赛项组委会要认真做好选手信息审核工作,对选手身份与实际不符的,应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

  四、竞赛形式和时间安排

  竞赛分为选拔赛和省级决赛两个阶段。选拔赛一般由各市农业农村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等部门具体实施,省级决赛原则上集中举办,以市为单位组队参加。竞赛组委会将协调各赛项组委会根据比赛项目要求,分别发布竞赛大纲和竞赛方案,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以各项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

  六、奖项设置

  (一)对本次竞赛宣传发动深入、组织有力、赛风良好的单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团体成绩前6名的代表队,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团体优胜奖”。

  (二)省级决赛采用个人赛的形式。个人成绩根据理论笔试成绩和现场操作成绩按权重计算总分确定。各赛项根据参赛情况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对参加决赛的所有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参赛证书。

  (三)农机修理工、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茶叶加工工赛项决赛成绩第1名且符合推荐条件的选手,按程序推荐申报“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四)各赛项决赛成绩前3名且符合推荐条件的选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山东省技术能手”,颁发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对符合条件的选手,按照有关规定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六)大赛组委会将根据比赛成绩,推荐农机修理工、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茶叶加工工赛项选手参加第五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七、有关要求

  (一)各市农业农村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总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把组织本次大赛作为加强农业农村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做好选拔赛组织工作。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勤俭办赛,务求实效,确保大赛健康有序进行。

  (二)各竞赛组织单位要切实发挥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促进作用,高质量组织开展赛后技术点评,注意竞赛成果和经验的交流,推动各职业领域技术创新和技术水平提升。

  (三)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大赛活动的宣传推广,要把竞赛宣传推广作为宣传技能政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就、增强社会各界对农业农村技能人才认同的重要内容,要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做好竞赛宣传推广。各赛项组委会要及时向竞赛组委会秘书处提供新闻通稿、比赛花絮、背景资料等文字、图片、视频宣传素材。

  (四)在竞赛组织过程中,各单位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在确保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有序有效开展各项工作。

  八、联系方式

  (一)农机修理工赛项:

  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孙昀璟  0531-83199968

  (二)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赛项:

  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邹晓琳0531-51789259

  (三)茶叶加工工、农作物植保员赛项:

  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姚彦青  0531-67866342

  附件:1.2022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第二届高素质农民职业技能竞赛暨第五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组委会

        2.2022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第二届高素质农民职业技能竞赛暨第五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组委会秘书处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总工会          

  2022年8月8日         

  

  

  附件:

   ·通知附件.wps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208/t20220809_40227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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