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
鲁农科教字〔2022〕35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3号)部署要求,现就落实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任务,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强化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履行,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加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展示和推广力度,加快信息化服务手段普及应用,大力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与人才保障。
二、实施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强化农技推广体系公益性职责履行,拓展项目实施内容,大力推广粮油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提高农技推广体系支撑服务中心工作的效能。
(二)统筹兼顾,择优支持。在保障农业生产大县基本“全覆盖”的基础上,按照各地项目实施绩效评估情况,重点支持实施意愿强、完成效果好的农业县(市、区),并向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大豆科技自强示范县、农业农村部定点帮扶县和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
(三)强化支撑,完善体系。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员培训力度,开展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在有需求的地区继续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激发农技推广活力,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主体承担技术推广服务工作,不断健全农技推广体系。
三、工作目标
农技推广体系不断健全,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在稳口粮、稳玉米、扩大豆、扩油料,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病虫害等方面,提供技术服务支撑。建设200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广500项(次)以上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在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开展200次以上的年度主推技术展示示范活动,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100%。对全省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开展知识更新培训,培育1000名以上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招募1000名以上特聘农技员,健全特聘农技员管理机制。定向培养公费农科生335人,为2018级公费农科生落实定向就业单位。
四、重点任务
统筹考虑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农机化等产业和行业领域,原则上农业生产大县全覆盖,全省实施县不少于100个。
(一)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履职能力。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履行,充分调动各级农技推广力量,全面支撑稳粮保供、大豆油料扩种、“菜篮子”产品供给、应对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和病虫害、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等重点任务落实,优先做好冬小麦“科技壮苗”全程田间管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农业科技防灾减灾等技术指导推广服务工作。改进和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服务条件和服务能力,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与其他机构综合设置的,要确保专岗、专人履行农技推广职能。发挥好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对经营性农技服务活动的有效引导和必要管理作用,支持农技推广机构与经营组织协同开展农技服务,鼓励农技人员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
(二)加快农业主推技术落地应用。完善省市县农业主推技术遴选推介机制,聚焦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农机化、生态环能等领域,遴选发布年度主推技术,加大良种良法良机推广力度。各任务县要成立技术指导团队,聚焦优势特色产业需求,精心遴选5项以上主推技术,形成易懂好用的技术操作规范,依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等平台落实推广应用任务,积极构建“专家+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链式推广服务模式,加快先进技术进村入户到田。继续推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因地制宜完善服务机制,将农技服务与当地农业生产紧密衔接,促进粮油作物提高单产,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三)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以农业重大技术推广任务为牵引,启动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推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教学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资源整合、合理分工、高效协作,组建28个协同推广团队,深入探索跨单位、跨层级、跨领域的新型协同推广模式,探索建立“农业科研试验基地+农业技术区域示范基地+基层农技推广中心(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体化的链条式新型协同技术推广模式,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优势互补、协同高效的农业技术协同推广新机制新平台,推动农业科技与农业产业有机融合、农业技术服务与农业产业需求有效对接,加快促进农科教、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健全农业科技成果快速转化落地应用机制。
(四)打造先进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平台。聚焦县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每县建设不少于2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统一树立“2022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以基地为载体开展优质新品种对比展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和现场实训、观摩学习活动。东营、烟台、潍坊、济宁、德州等市要按照技术示范到位、农民培训到位、产业引领到位的要求,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管理与指导,加大支持力度,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年度任务,开展绩效考核。各市要参照国家示范展示基地建设标准,建立不少于1处省级示范展示基地。国家、省级示范展示基地建设方案要单独制定,在所在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把关的基础上,报省厅审核备案后印发。各任务县要聚焦主要农作物和规模养殖全程机械化,加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遴选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作为示范主体,选派技术指导员对其开展指导服务,加强农机农艺融合集成应用展示示范,加快推广全程机械化生产方案,将示范主体打造成主推技术应用的主力军。
(五)加大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力度。支持各任务县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从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中,招募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技术专长、服务意识协调能力较强的人员作为特聘农技员,开展产业技术指导服务,每个县原则上要招募特聘农技员1人以上。在生猪大县、牛羊大县招募动物防疫特聘专员、特聘家畜繁殖员。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特聘专员、特聘家畜繁殖员,下同)招募、使用、管理、考核,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协议等程序进行,全程公开透明,广泛进行公示。要与特聘农技员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任务、收入等,组织特聘农技员开展农技指导、咨询服务、政策宣贯,重点强化特色产业农技服务。要完善特聘农技员管理制度,加强考核管理,稳定聘任与动态调整相结合,优先续聘考核优秀人员。要强化工作监督,通过信息平台对特聘农技员履行任务情况进行在线动态管理。
(六)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综合素质。完善省市县三级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机制,加强课程体系和培训师资库建设,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省级遴选农技推广骨干人才,统一组织连续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市县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开展不少于5天的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确保1/3以上在编基层农技人员接受培训。支持县乡农技人员通过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学习专业知识,提升服务能力。完善以工作实绩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农技人员绩效评价机制,建立责任制度和考评制度,明确农技人员服务的区域、内容和要求,推动收入分配与绩效评价相挂钩。鼓励农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扎实开展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公费农科生需求计划征集申报工作,配合有关高校做好公费农科生招生录取、签订协议、过程培养、实习实训等服务工作,协调组织、编办、人社等部门为2022届毕业公费农科生落实定向就业岗位,做好就业指导、毕业派遣、人事接转和报到等工作,确保毕业公费农科生顺利入职,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进入农技推广队伍,积极为全省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补充新鲜血液。
(七)大力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支持农业科技服务公司、专业服务组织、科技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力量,探索“技物结合”“技术托管”等服务模式,承担公益性农技推广任务,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效果突出的农业科技服务。引导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建立“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先进技术试验示范。支持各市建设一批技术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其在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方面的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积极协调在金融、财税、用地等方面给予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支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发展氛围。鼓励农业高校、科研院所发挥人才、成果、平台等优势,开展科技服务,加快成果转化落地。
(八)创新农业科技县域服务模式。支持寿光市、肥城市、费县等3县(市),分别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等对口技术单位,开展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共建工作,探索科技支撑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机制新模式,推动县域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院所、涉农高校、农业科技服务公司等社会化服务主体联合开展技术推广服务。支持嘉祥县、汶上县、黄三角农高区、禹城市等4县(市、区)创建大豆科技自强示范县,积极对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立产业技术体系专家与基层农技人员、新型经营主体密切合作的产业技术顾问制度,重点围绕大豆单产水平提升和带状复合种植等种植面积扩大的科技需求,着力重大品种选育、农机农艺配套、耕地质量提升与盐碱地利用、加工增值等关键领域,推动大豆基础研究、技术开发、试验示范、推广应用等关键环节一体化部署,夯实第4大粮食作物增产科技自强基础。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国家大豆科技自强示范县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方案,报省厅备案。支持其他有条件的县(市、区)根据工作实际,与有关高校、科研单位开展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共建工作,省厅适时组织认定,对共建意愿强、与技术单位合作基础好的县认定为“山东省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切实加强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优先支持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农技人员培训、特聘农技员(防疫员、家畜繁殖员)招募、先进技术示范展示等工作。
(九)提高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快普及“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手段,引导广大农技人员和专家使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互动交流等技术服务,鼓励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信息平台获取服务信息,发挥信息平台在管理决策和快速精准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强化农技推广补助任务成效展示,承担任务的专家、特聘农技员、服务主体等,均须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填报服务做法和具体成效。对于年度任务支持的示范基地、示范主体、人员培训、特聘农技员招募、主推技术推广等工作,要安排专人及时填报信息平台,全程线上动态展示。各市县要将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和年度任务线上应用,作为农技人员培训的基本课程。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管理。省厅专门成立专项指导工作组,指导各市县做好任务实施工作。各县要组织专家编制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实施方案,对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推进措施等做出全面、具体、明确的安排部署;实施方案要聚焦年度重点、创新实施方式、压实工作责任,经所在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备案后印发。建立健全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构建上线联动、多方协同的工作格局,推动任务实施与有关正常衔接配套。
(二)强化绩效评价。农业农村部通过在线考评、实地核查、重点任务考评等方式开展全过程绩效考评,同时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对年度任务基本信息、实施情况、取得成效等实行线上“全覆盖”动态考评。省厅将继续加大任务实施绩效管理并进行通报。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明确绩效目标,强化过程管理,严格绩效考核,确保任务实施规范,符合各项规定要求。
(三)强化总结宣传。系统总结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和补助任务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典型推介、会议交流、媒体报道等多种方式,扩大社会影响力,全方位展示农技推广体系良好形象和作用发挥情况,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
国家、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大豆自强示范县、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建设方案,请于8月30日前报送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综合部。
联系人:杨久涛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综合部
联系电话:0531-67866589
电子信箱:sdnj@shandong.cn
联系人:赵海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联系电话:0531-51789252
附件:山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专项指导工作组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4日
附件:
·山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专项指导工作组.pdf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208/t20220809_40229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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