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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发布时间:2022-08-04 来源: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今年5月,联合国粮农组织通过线上方式完成考察,正式认定我国3个传统农业系统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截至目前,我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增至18项,数量居世界首位。农业文化遗产是人类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调发展中创造并传承至今的农业系统,具有丰富的农业生物多样性、完善的传统知识技术体系和独特的农业生态景观。做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能够激发乡土文化活力,将乡村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红利,促进乡村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推动乡村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维护粮食安全、食品安全,保护物种、粮食品种和文化的多样性,进而为尽快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强大助力。

  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优势与短板并存

  我国农耕文化源远流长、内容丰富。在历史的长河中,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包括农业物种、遗址、技术方法、工具与器械、工程、聚落、特产、文献、制度与民俗等在内的农业文化遗产,是炎黄子孙赖以生存的根本,是中华文明传承不绝的奠基。2022年,我国被认定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数量为世界最多,农业农村部已认定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达到了六批总计138项。可以说,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数量稳步增加,涉及的农业品类不断丰富,生态类型更加多样,区域和民族分布持续优化。较之其他国家和地区,中国历史悠久、种类繁多、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农业文化遗产的优先和优势需要继续保持。但是,当前存在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短板也不容忽视,需要尽快补齐。一是传统农耕文化生存空间整体上日渐萎缩,导致不少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仍然临着被破坏、被遗忘、被抛弃的危险。二是农业农村、文物、文旅、住建、水利、林业等部门因职能不同、职责有别,对农业文化遗产理解不一、侧重有差,致使各方协作不够。三是因为经济发展水平、社会重视程度等的不同,各省市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进展差异性较大、明显不平衡。

  做好顶层设计,保障长效发展

  近年来,我国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顶层设计方面取得了极大进展。2014年《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开展农业文化遗产普查与保护”,2022年《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提出“支持有条件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建设农耕文化体验场所”。为保障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常态长效发展,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规划布局:一是继续加强工作谋划,积极探索和完善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二是继续加强监督管理,督促认定的遗产所在地政府按照要求树立遗产标识,按照已出台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好保护利用工作。三是继续将保护利用工作纳入国家及各省市的高质量发展规划,使农村、农业、农民和乡村文化进行有机融合、和谐发展。四是继续建立健全资金投入体系,确保政府投入力度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补偿任务相适应。五是继续开展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立法工作和制定商业化开发标准。

  夯实全面基础,择优重点突破

  做好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既要求广求细全方位夯实基础,又要结合实际选择突破口重点推进。在基础层面,一是扩大普查范围,按照规划图、时间表实施农业文化遗产专项摸底普查工程。根据农业文化遗产的分布情况,加大投入力度,将相关保护区列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并争取列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二是增加名录类别,一方面将与传统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田地、水系、山林等自然环境和农耕文化区的房屋、道路、交通等人文设施和景观列为保护对象,另一方面将农业耕作技术、生产经验、劳动工具、精神信仰和特有农作物品种与生物资源,以及因农业生产而形成的风俗习惯、道德价值观念等活态文化纳入保护名录。三是系统调查农作物种,通过农业物种遗产专项普查工程,建立原生物种基因库。同时,查清农业物种资源种类、数量、面积、伴生物种、分布地点和濒危状况,建立农业物种资源信息数据库。

  在重点突破层面,一是统筹利用既有数据成果,全面梳理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按照统一标准关联零散的遗产数据,关联不同领域的遗产数据,关联文字、音频、视频等不同形态的遗产数据,关联遗产数据源和遗产实体,构建物理分布、逻辑关联、快速链接、高效搜索、全面共享、重点集成的中国农业文化遗产数据库。二是创新保护利用新模式,依托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等平台,推动农业文化遗产地产业集群建设。三是积极探索发展智慧农业,加快数字农业地图建设,着力打造农产品品牌,并盘活利用农业文化遗产地闲置房等,大力发展民俗经济,促进农业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

  打破协作壁垒,力求活态传承

  农业文化遗产丰富多样,使得在开展保护传承工作时,关涉的部门和机构众多,而不同“归口”、不同层级的相关工作,有交叉、有重合,也有盲区。这种协作壁垒不利于农业文化遗产的“全链条”“大格局”保护和活态化传承发展。对此,需要在中央层面牵头统筹,达成多方协作的活态化保护利用格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关的国家领导小组,各级部门在其指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督查督导。二是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激发农业文化遗产地产品的品牌效应。三是引导积极从事传统农业生产,通过增加农民受益等方式提高农户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四是发挥科研单位与智库机构的智力作用,鼓励引导学者围绕农业文化遗产,开展社会与生态可持续机制、多功能性与多重价值、动态保护与适应性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同时创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学术共同体,并强化共同体与实践主体、理论与实践的密切联系。五是激发社会资本和社会组织的能动性,引进具有文化理念、公益情怀和市场能力的机构从事遗产保护、文化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服务,同时制定行业标准和奖惩制度,加强行业自律,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借助数字之翼,加大培训宣传

  做好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离不开全社会的持续关注和高度认同。在深挖农业文化遗产精神内涵的基础上,需要借助数字之翼,运用现代展示手段,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进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整合农村文化遗产数字教育平台,由技术专家、科研学者、企业精英、乡村“能人”等组成团队,培训培育农业文化遗产从业者和传承人。二是利用数字文化技术创作和展现农业种植养殖、遗址、聚落、景观、民俗、野生资源等,规划开发线下沉浸式体验项目,带动传播、展示和消费。三是运用动漫、游戏、数字艺术、知识服务、网络文学、网络表演、网络视频等产业形态,挖掘活化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打造独具特色的主题形象,推动地域宣传推广、文创产品开发、和农产品品牌形象塑造。四是发掘乡村传统节庆、赛事和农事节气,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村晚”“乡村文化周”“非遗购物节”等活动,因地制宜培育地方农业文化特色的节庆会展活动。

  农耕文化是我国农业的宝贵财富,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不能丢,而且要不断发扬光大。必须着眼国家重大战略需要,保持现有良好势头和局面,扎实推进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保护和传承工作,不断推动农业文化遗产地和现代农业融合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为广泛和深厚的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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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xxkd/202208/t20220803_59676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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